大清包合同
- 1 -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各项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以竣工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乙方承包方式:大清包 第三条:乙方承包范围 3.1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的全部施工保修内容。 3.2本工程设计图纸、答疑、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全部土建、装饰、装修等全部工程(机械费和人工费)。 3.3材料的装卸,码放费用,材料的二次搬运,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3.4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投入。 3.5工程交工前所有的周转材、工具、脚手架(外架、内架)、扣件、安全网、模板、支撑。 3.6各种手持工具、机具、测量工具、通讯工具等。 3.7施工所有机械:塔吊、砼输送泵车、搅拌机、施工提升架、对焊 - 2 - 机、弯曲机、调直机、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振动棒、打夯机等施工必须机械及费用。 3.8劳保用品及施工有关证件的办理费用,有关保险、合同的费用由甲方办理。、 3.9冬雨季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增加的人工、材料费用。 3.10包含的耗材如:元钉、铁丝、对拉螺栓、垫块、脱模剂、草袋子、塑料薄膜、107胶、直螺纹连接件不包含在范围内。 3.11施工所需的零时用电、线路、二级配电柜下的所有线路、设施。、 3.12安排专人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接收、采样、送样等有关材料方面的工作。 3.13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及费用。 3.14工程施工过程中全部内容:如设备的运输、进出厂、安装,模板的制作安装,钢筋的制作绑扎,砼的浇筑、养护,砌体、内外装饰等全部施工内容。 3.15土方的清理、平整。 3.16所有临时设施、现场场地硬化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基础等(不含材料费)。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人工工资加机械设备、租金、耗材等各种费用大包干 元/m2(税后)。 4.1本工程分解如下:土建主体工程(含砌体、装饰装修工程) 4.2不计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人工费如遇政策性调整, - 3 - 本工程将给以调整。 4.3基础筏板按增加一层面积计算,筏板外边线算。 第五条:履行保证金的缴纳 5.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每栋楼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施工人员进场后,此款自动转为质量保质金。 5.2保证金的返还:框架主体施工至5层,无息返还30%;框架主体施工封顶后无息返还30%;主体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100%。 第六条:工期 本工期为300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 1、基础及主体工程每一层支付一次工程款,按已完成建筑面积乘以承包单价的50%支付;框架主体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工程建筑面积乘以承包单价的10%支付。 2、砌体工程每三层支付一次工程款,按已完成建筑面积乘以承包单价的10%支付。 3、粉刷工程每三层支付一次工程款,按已完成建筑面积乘以承包单价的10%支付。 4、工程完工由业主组织,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5、经五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按国家规定退还。 第八条:保修金的履约、 - 4 -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1负责三通一平,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1.2负责甲方、质检站、安监站、监理等各方的施工协调工作。 1.3乙方施工所需纵横控制线、各轴线、各楼层标高及各施工节点的测量,并负责复核检查工作。 1.4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协调与本工程施工有关工作。 1.5乙方若不按规范和图纸(含变更、答疑)要求施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拖延工期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责令乙方更换施工班组,但不能影响工期,其后果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1.6负责协调生产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 (二)乙方 2.1乙方负责人(含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职工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通讯方式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这些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值班。 2.3乙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取得相关证件才能使用。 2.4乙方不得将住宿场所转租,不得利用房屋及场地进行任何非法与经营活动。 2.5乙方应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 5 - 2.6乙方在住宿地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撕拉乱扯电线等。 2.7乙方应在场地内从事正常生产、活动,施工现场以外从事的一切活动,乙方自行承担。 2.8场地内严禁使用木材,燃煤生活做饭,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服装,佩带胸卡进入场地。 2.9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含变更)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每分项工程的各道工序完工后由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项目部专人质检员复检。 2.10甲方、监理、质检站终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工期。 2.11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技术安全部门检查监督和合理化建议,服从甲方领导,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挥,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停工后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 2.12严格按照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和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生产,确保工程进度。 2.13保证工程工期紧、质量严的特点,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保证跟班施工,跟踪检查,现场解决工人提出问题,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2.14农忙季节不放假,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员和所需的技术人员。 2.15钢筋、模板、砼、架子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柱、墙、外观垂直度、平整度、楼地面高差等若超过规范要求,造成后续工程材料浪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