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遗嘱形式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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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遗嘱形式的完善
摘要:作为立遗嘱人表达自己处分财产的一种意思表示,遗嘱的
形式对遗嘱的合法成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目前随着科技的发
展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普遍采用,出现了打印形式遗嘱,
如何认定该类遗嘱形式及对其性质的分析已经作为一个亟待解决
的问题呈现在我们面前。
关键词:遗嘱继承;遗嘱形式;完善遗嘱形式
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
(2012)17-0131-02
一、遗嘱继承制度概述
继承制度是我国家庭亲属关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
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内涵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以及合
法权益,转移给予存在法定亲属关系的人所有的一项法律制度,而
且继承制度也是财产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遗嘱继承作为继承制
度中的一种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是相对应的,所谓遗嘱继承,是
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
遗产的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遗
产,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遗产权
利的人称为遗嘱继承人。目前我国《继承法》第17条中明确规定
了五种遗嘱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