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为满足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的用人需要,使招聘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招聘工作计划管理
第一条:招聘职责划分:
一、在编制范围内,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配置现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招聘计划表》,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新增编制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集团公司的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三、在招聘工作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
第二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分(子)公司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上报的《招聘计划表》及集团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制订集团公司年度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计划的制订。 一、定期招聘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的中旬制定下年度的集团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各用人单位(部室)于每年第一、三季度首月上旬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招聘计划表》。
二、不定期招聘
1、各部门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时,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各部门的要求
临时招聘。
2、为保证临时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第四条:属新增设招聘职位的,各用人单位及部门应将职位概况、《招聘计划表》等相关资料一并上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 招聘工作实施
第五条:招聘渠道的选择。 一、内部招聘
1、通过提拔集团公司内部优秀人员来填补管理职位的空缺。 2、通过工作调换或工作轮换,为职工提供全面、广泛地了解企业的机会和岗位适应能力。
3、重新聘用由于某种原因当前不在职的企业职工,如:待岗人员、长期休假人员等。
二、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
2、非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和临时招聘,可根据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3、外部招聘需遵循及时、高质量和节俭的原则,合理选用招聘渠道。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收到的简历进行收集、整理,并初步筛选。
第七条:面试。
一、新招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工程技术人员面试分初试、复试或第三轮面试等多个环节,具体根据实际招聘岗位的需要而定。初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持,对普通员工的初次面试和复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面试形成意见后,报送董事长批准。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各岗位选拔的需要,合理安排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单位(部)室,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录用入职工作,向集团公司领导提交最终招录结果。
第三章 聘用程序
第九条:符合招录条件并确定录用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求职人员发出录用通知。
第十条:被录用人员根据聘(录)用通知要求,按时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以下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递交录用前7日内在集团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二、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
二、出示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三、学历证件、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第十一条:被录用员工由用工所在的单位或部门为其安排具体工作,以正式上班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即:试用期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签订三年期以上合同(包括无固定期合同);试用期间,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考核鉴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逐步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对管理类、技术类、操作类岗位进行分级聘用、分级管理。
第十三条:管理类岗位的职工的聘用。
一、管理岗位人员聘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推荐聘用,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后下发聘用决定。
二、集团公司根据“1345”发展战略及三年倍增计划,成立五支队伍专业技术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队考核指标,负责对“经理、建造师、工程师、造价师、政工师”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上,
予以签定《聘约合同》,结果为“不职称”者,不予聘任。
第十四条:技术类岗位的职工的聘用。
一、集团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考核委员会”(简称“专委会”,由五支队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管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技术类岗位职工的聘用(即项目班子组聘),由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需要,择优选用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操作类岗位职工的派遣。
一、操作类岗位职工由集团公司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两部分组成,由集团公司劳务委托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其日常管理进行监管。
二、劳务派遣组织进入集团公司内部劳务市场实行准入制度。 三、经核准进入集团公司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劳务派遣组织,应服从集团公司劳务委托管理服务机构的统一调配,每年末根据劳务派遣业绩建立退出机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有的招聘工作。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招聘计划表
2、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班子组聘推荐表
附件1
招聘计划表
用人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招聘 职位
岗位职责
招聘 人数
专 业 及学历
任职资格
招聘时间
到岗时间
备注
合计
招聘成本预算
备注 编制人
单位负责人
附件2
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班子组聘推荐表
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投标押证人员名单
岗位名称 注册建造师
姓 名
证 号
合同造价 合同工期 建筑面积
现场实际施工人员名单
是否为本
职 称 姓 名 证 号 职 称 单位人员
班
子施工技术员
组技术负责人 成质量检查员
情
安全员
况
核算员
分公 司
劳资员(审核签字): 领导(签字):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部经营部:
门 审批 意见
人力资源部: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