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顺鸿煤矿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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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顺鸿煤矿一号井
、“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
矿长: 何绕红 2014年3月30日
“一炮三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抓好泸西顺鸿煤矿一号井的爆破管理制度,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
1、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担任,持证上岗,并有记录。 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领退制度,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一炮三检”制度:
﹙1﹚、装药前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装药放炮。
﹙2﹚放炮前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3﹚放炮后,严格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人员进入作业点,待瓦斯排放后方可作业。
4、“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和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
(2)、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
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 (3)、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5、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大于100米,弯道大于70米。
6、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7、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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