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宿舍纪律.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宿舍纪律、宿舍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讨论稿)
宿舍纪律要求:
1、要讲公德、守纪律。凡是顶撞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干部、楼长、层长值日者扣10分;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违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绝不允许夜不归宿,违者扣10分;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违者扣10分上课、晚修时间一律禁止在宿舍区,生病的同学去校医室或者去医院;违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私接排插、私用电吹风等;自装电器煮东西,私自加大室内原有的照明瓦数;私自用电等,凡是有上述违纪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要注意公共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严禁把凶器(如钢管、管制刀具等)带进宿舍区。违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禁止传播淫秽信息,严禁观看黄色书刊、信息、图片等或宣传张贴,违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违者扣10分并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得在宿舍内外、走廊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违者扣5分。
8、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书柜。违者扣2分。
9、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钟响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违反其中任意一项扣2分。
10、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违者扣2分。
11、午、晚睡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违者扣2分。
12、午、晚睡铃响后,值日生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厕所灯,值日关后谁开灯扣谁的2分。
1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违者扣2分。
14、①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②不准在走廊洗漱,不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违者扣2分。
15、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必须关水、关灯并锁好门窗。违者扣2分。
16、禁止带早餐、夜宵回宿舍吃;严禁午、晚休时间带饭回宿舍吃。
宿舍环境卫生标准:
1、宿舍:不准随意扔垃圾,应及时放于垃圾箱内,当天值日生早上、下午、晚上必须清理垃圾。
2、地面:时刻保持干燥、清洁,不得留有纸屑、头发等垃圾,早上离开宿舍之前,值日生把宿舍拖干净。打开窗户通风,关水、关灯、关电风扇、锁门。
3、窗台:不准放杯子和其他物品,时刻保持干净。
4、门窗:门窗及玻璃,要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对应宿舍外走廊、地板打扫干净及拖干净;对应窗台及玻璃应擦拭干净。
5、墙壁:不准乱写乱画,晾挂衣物,如果是瓷砖的墙壁要擦干净。
6、垃圾铲、拖把、扫把:垃圾铲内不得有明显的污迹,拖把洗干净晾干,扫把摆放在垃圾铲的上面。 放置的区域要实地考察
宿舍内务标准:
(一)床铺区域:
1、被子:要叠放整齐,无褶皱,有棱有角,放床靠厕所方向一侧的中央,被子的折口向外。
2、枕头及枕巾:要保持干净,平整放置于床另一侧的中央。被子、枕头下不能放任何物品。
3、床单:要铺平,无褶皱,边缘部分要掖到席子底下。
4、床铺:不准堆放衣物及其他物品,不准挂衣物。
5、蚊帐:统一用蚊帐杆挂起,起床的时候统一取下靠内侧放。(待实地考察决定)
6、鞋子:上下铺的分别靠面对床的方向靠左和靠右摆放,鞋跟朝外摆放对齐床跟成一条直线。
7、储物柜:分别放在进门的两侧。
8、行李箱:整齐摆放在储物柜的两侧,如有空的床位可以统一竖立摆放,按大到小的顺序摆放。
(二)厕所、洗漱台和阳台区域:
1、洗漱台、盆:要干燥、清洁,不得有污迹。
2、牙膏、牙刷:桌子上的洗刷用品牙膏、牙刷整齐放于杯子内,牙刷头超一个方向摆放;杯子要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提手部分要朝向同一侧。
3、桶、脸盆:桶统一放在洗漱台下摆放整齐,脸盆放在桶的上面,桶内不能有任何的衣物。(沐浴露、洗发水可以放在桶内) 实地考察看是否可以放在阳台
4、毛巾:统一对折晾晒,由长到短统一晾晒(待实地考察)
5、阳台、厕所地面及瓷盆:厕所地面不得留有纸屑、头发等垃圾;瓷盆内不得有污迹,厕所内的墙壁要擦干净。
处罚规定:违纪一次扣2-10分,内务不整齐扣1-3分。扣分累计达8分提醒教育并告知家长;扣分累计达16分家长到校面谈并协助教育;扣分累计20分家长到校面谈并协助教育,责令走读3天;扣分累计30分责令走读1周;40分者取消住宿资格。
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政教处
201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