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补 充 协 议
10-04
安 全 补 充 协 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就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杭州市有关安全、治安、消防、法律、法规及仓库相关的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不得转让、出租、转借、抵押。
二、乙方应确定一名安全、治安、消防安全负责人,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 、治安 、防火教育,并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
三、乙方聘用的员工要具备合法身份,不得雇用无“三证” 、违法犯罪人员 。
四、 乙方工作人员在仓库内、承租房屋和门前道路发生的任何事故和纠纷,与甲方无关 。
五、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仓库有关用火、用电使用管理规定,甲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收取乙方伍佰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在租赁期满退还,若在租赁期内甲方安全检查时发现消防器材遗失,则保证金没收。
六、办公区域不得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有电脑和保险柜等,需有防火、防盗等防范措施。
七、乙方违反国家安全、治安、消防法规和仓库的管理制度,发生安全、治安、火灾及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八、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治安、消防情况,责令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不积极整改,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的执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留壹份,乙方留壹份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