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方案模块
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编制: 年 月
审核: 年 月
批准: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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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日 日
1动火作业概况
本次动火作业为 工程,敷设中压燃气管线3PE无缝钢管D38 L=6米、PEde90 L=120米、PEde63 L=25米、PEde40 L=50米本次动火作业只有十处接驳点。接原已建中压管线,动火作业时间2010年6月13日14:00~17:00。
2 职责
2.1工程部
2.1.1负责审核批准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及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2施工单位职责
2.2.1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及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
2.2.2负责配合、落实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2.2.3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并按照批准的动火作业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2.4 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安全职责;
2.2.5负责加强施工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作业前、施工中发现危及安全动火施工的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当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抢险,并立即报告生产单位。
2.3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
2.3.1动火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动火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动火作业的指挥和协调。
2.3.3认真督促监护人和动火作业人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中各自负责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
2.3.4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动火作
业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2.3.5动火过程中,动火负责人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停止施工,排险后方可重新动火。
2.5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5.2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
2.5.3负责动火作业过程监护工作,出现异常情况下,应紧急救出作业人员;
2.5.4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6动火作业人职责
2.6.1动火作业人是动火施工具体操作者,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及其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
2.6.2动火作业人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核实动火部位、动火时间,接到动火指令后,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均在场情况下,方能动火;
2.6.3动火作业人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经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动火;
2.6.4动火作业人应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2.7 动火监督人的职责
2.7.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7.2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施工方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7.3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2.7.4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施工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2.7.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准备
3.1开挖工作坑要求符合标准。
3.2准备好动火作业所需的防护用品、灭火器材。
3.3清理动火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未达到安全防火距离的应隔离。
3.4检查氧、乙炔瓶、压力表、调压器、割炬及高压管线,有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3.5仔细检查被换管道的情况,了解输气压力、敷设方式、管道材质、管径及长度,找准位置,认真预制好作为新建的管线,确保符合施工要求。发
现预制管道不符要求时应重新预制。
3.6准备好通讯设备。
3.7工具、设备安排
3.8人员安排
3.9安全防护用品配置
4操作步骤:
4.2.1管网运营部人员按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气范围进行停气。
4.2.2停气完毕,确认管道内无燃气后,由停气人员通知现场负责人动火作业。
4.2.3现场负责人确认管道内无燃气后,实施动火作业,同时做好监护工作。
4.2.4开口时,先用电弧焊将管线开口洞,无可燃气体泄露才能动火,动火后将管线内的残渣清理干净才能管道接驳。
4.5.1在施工过程中,有关人员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进行动态监控,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质量规范要求的,进行及时制止,并要求进行立即返工。
4.6.1作业完后,应全面检查合格方可恢复供气。
4.6.2应缓慢供气,压力升至0.1Mpa-0.2 Mpa对新通气管进行全线检查。用肥皂水检漏,严禁用明火进行检查,仔细观察整个焊口,无气泡为合格。
4.6.3操作完毕及时清理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撤离。
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
5.1动火作业时,应划出作业区,设置护栏或警戒线,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施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另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
指定责任心强且有一定安全防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护,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5.2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安全排放。
5.2.2当管道位于室外空旷处,确认不会发生燃气聚积时,方可动火作业。
5.3在动火作业任务中,应严格执行经审批的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动火作业监督人员在动火过程中对动火作业的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停止违反动火方案的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方案有权拒绝操作。
5.4动火作业工作坑要通风良好、便于操作,要求以管为中心与沟槽壁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米,与沟底的距离不能小于0.5米,同时留有长3米(以沟槽壁计起),宽0.5米的通道,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人员能够立即撤出。
5.5接气操作区10米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乙炔、氧气瓶等应在操作区10米以外。
5.6凡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应穿纯棉或耐火的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钉鞋,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动火警戒区域。
5.7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应配备防毒面具。
5.8动火作业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操作人员接触情况,安排操作人员休息,轮流作业,操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宜太长。
6应急措施
6.1发生火灾,监护人员应立即将动火作业人员救出作业坑。
6.2用施工现场的泥土迅速回填覆盖已着火的作业坑内,配合灭火器灭火,
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6.3将闲散人员及围观人员及时逆风疏散,焊机熄火关闭,禁止周围人员吸 烟。
6.4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防止管内产生负压。
6.5引起其他建筑物或其他物品燃烧立即拨打119,并派人员清楚交通通道障碍,迎接消防队,并上报工程部及技术安全部。
6.6发生人员烧伤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6.7火势得到控制后,应迅速扑灭火焰。
6.8用木塞、湿布或粘土等临时封口。
6.9现场设置警戒区,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