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议名称简介
中国共产党会议名称简介
广东/刘卫萍
中共党史上有许多的会议对革命和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材经常提到一些会议的名称,如中共一大、十四大,或七届二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等等,学生对这些名称常感到疑惑,笔者试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一.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大”,如中共“一大”“二大”等。这是从全党中选代表参加的会议,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其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如中共二大制定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中共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地位等等。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在历史上不同时期都有明确规定,但不尽相同,“二大”至“六大”期间是每年召开一次,“七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每三年召开一次,“十二大”以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召开代表大会,则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般一届召开一次,但党史上有“八大二次会议”,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二. 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届×中全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该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参加的会议。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随即举行第一次中央全会,即“×届一中全会”,如中共八大闭幕后随即召开的是“八届一中全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一年一次,第二次召开的中央委员全体会议就称×届二中全会,如“八届二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曾召开过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等重要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 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
中央政治局从党的“五大”开始设计,即选举中央委员若干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或候补委员,组成中央政治局,并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
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著名的“瓦窑堡会议”就是中央政治局会议。而遵义会议、洛川会议、庐山会议是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
之所以称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是因为政治局开会讨论某一重要问题,涉及到某领域,需要某些人参加会议,但这些人并不是政治局委员或候补委员,本没有资格参加政治局会议,却让他们列席会议,以共同商讨和解决问题,这种会议就称为政治局扩大会议。
1921年,中共“一大”宣告了党的成立;1922年,中共“二大”确立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1923年,中共“三大”确定了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1945年,中共“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地位;1956年,中共“八大”正确分析了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规定了党的总任务并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1969年,中共“九大”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大会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及其错误理论,把林彪定为毛泽东的接班人并写进党章;1973年,中共“十大”批判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但并没有纠正“文革”的错误,江青集团地位上升,并结成“四人帮”;1982年,中共“十二大”,邓小平提出了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7年,中共“十五大”,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2002年,中共“十六大”,又对党章作了重大修改,把“三个代表”思想写进党章,确立了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历史地位。
“χ届χ中全会”是指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全体中央委员参加的会议。“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要选举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代表大会”闭幕后,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马上举行第一次中央全会,即“χ届一中全会”。“中央会会”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最少要每年召开一次,有事也可不定期召开达每年两次或更多。“中央全会”有权力做出党的最高领导层的调整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例如:王明在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在共产国际的支持下,当上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后不久又成为政治局常委,实际掌握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从而开始在党内推行“左”倾路线;七届二中全会解决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重大问题;八届八中全会上把上“万言书”的彭德怀及其支持者定为“反党集团”,在全国开始了反右倾斗争;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 使“文化大革命”取得了进一步的合法化,确认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指导方针,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做出把“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的决定,造成党史上最大的冤案;1977年7月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决定开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党籍,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改革开放、“拨乱反正”的重大决策;十三届四中全会选出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十三届五中全会同意邓小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