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时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范本
电力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广西时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 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2.1.1本合同标的物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总价中包括
□标的物 □设计 □附属材料 □指导安装调试 □培训 □图纸资料 □运输 □卸货 □— —等全部费用。
2.2 价款支付办法: □现金、□支票、□汇款
2.3付款程序: 。
2.3.1自标的物到现场后起 日内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2.3.2乙方在收到合同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当期比例100%的正规发票。
第三条 标的物质量标准
3.1双方约定的具体标的物技术要求 。
3.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之标的物质量标准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若双方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标的物应符合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其行业标准,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的标准为准。
第四条 标的物包装
4.1乙方交付的所有标的物要符合国家标准《GB191-2000》(若有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4.2包装应保证包装外观和包装内的合同标的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标的物损坏,乙方要在标的物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4.3乙方应根据合同标的物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应按标的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以及机械和化学、电磁辐射引起的损坏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标的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标的物安装现场。
4.4标的物应随附必备品、配件及工具,所提供的必备品、配件及工具数量应当满足本物品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 运输方式与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运输方式为:□汽运□铁运□航运□海运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6.1乙方应派专业人员于甲方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现场,指导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特殊标的物的安装,由乙方负责。
6.2 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自安装、测试完毕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 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合同标的物是技术成熟的、全新的、未使用交货地点:
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合同标的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标的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故障及因标的物原因造成的任何侵权纠纷负责。
7.3 合同标的物在质保期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更换。若修复或更换二次后仍无法保证其正常使用的,则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外,但处于安装、调试或运行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三日内,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及时、优质且成本价格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构成违约,每日按所欠乙方货款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8.2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货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应向甲方交货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应交货日至实际交货日期间的违约金,每日违约金按总货款的千分之一计算;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5 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价款并按本条前述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应交货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违约金,乙方并应就甲方由此遭受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
8.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提供的标的物造成甲方或甲方雇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但本约定并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若第三方因乙方提供的标的物质量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向甲方提起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应参加该诉讼或索赔,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因甲方对标的物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
8.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违约金;乙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
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涉及不可抗力指火灾、地震、洪水、暴乱、战争等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订立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广西时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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