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春新土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08-24
新土学校2011年(3-8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县府办发
[2009]159号及遵县人劳通[2009]30号等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贯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实施方案。
一、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姜鹏
副组长:杨朝辉 雷文生
成员:李康 苏涛 张齐 刘静 唐林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李久明、祝德友和马义铝三位老师3—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县、镇统筹后剩余部分全额发放给本人(不参与学校分配)。
2、李久明、祝德友和马义铝三位老师以外的21位老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3—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县、镇统筹后的剩余部分中,每人分别提取500元作为学校统筹资经。
3、李久明、祝德友和马义铝三位老师以外的21位老师的3—8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县、镇统筹和学校统筹后的剩余部分,全额发放给本人。
4、学校统筹资经的分配:
(1)学校职能部门津贴分配。每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每人全期共补助100元。
其它奖惩按本期综合考评细则操作累计加减分。
四、本方案仅用于新土学校2011年春季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若遇政策性变动,将以新文件精神为指导,并及时对方案进行修订。
新土学校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