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餐饮服务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永惠编辑版
平凉市餐饮服务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卫生环境,提供诚信优质的服务,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实行定点采购。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的禽畜肉,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帐,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可追溯性。
四、食品用具、容器做到盛放生熟食品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及保洁措施。
五、餐饮食品烹饪制作过程规范有效并符合卫生要求,杜绝不良卫生行为,保证餐饮食品从业人员身体符合从事食品操作的要求,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上岗。
六、积极开展企业内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及操作常识培训,保证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及时学习掌握与餐饮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强化餐饮食品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七、严格落实餐饮业各项管理制度,保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积极采取消、杀、灭措施,保证提供给顾客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八、积极改善餐饮单位烹饪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餐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九、为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我单位承诺:保证不采购、不加工、不向顾客提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有毒有害动植物。
十、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理。
永惠工作室QQ1083483769
承诺单位(盖章):庄浪县永惠火锅店
负 责 人(签名):永惠工作室
承诺日期: 2018年 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