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意向书项目名
02-11
编号:
委 托 意 向 书
项 目 名 称: 委托任务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时间:
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 本意向书由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情报所”)科研办公室监制,适用于情报所作为财政项目申报单位以测试化验加工费形式支付给承担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的管理。
2.“编号”由情报所科研办公室填写。
3.项目名称是指情报所承担的市财政专项项目名称;委托任务名称是指由情报所委托承担单位实施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任务的名称。
4. 甲方是指委托意向方即情报所,乙方是指承担本意向书中规定的任务的单位。
5. 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
6. 文本需打印(A4),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若手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楚,页面整洁,各栏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7. 本意向书所依托的财政项目获得市财政正式批复后,甲乙双方根据批复和本意向书进行协商后,签订正式合同。
8.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签章后生效,双方科研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九、 附加条款
1. 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附件1:委托课题经费总预算表(按市财政评审报告编制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