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管理的规定
大型活动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心大型活动的管理,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确 保参与活动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大型活动有关管理方法。
一、组织领导
对于大型活动中心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领导小组长,由有参与关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活动的主办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管理措施与办法
(一)、以中心名义举行,人员在500人以上,由团中央以上(含)领导参加,冠以全国名号,参与人员多,影响大的活动,可视为大型活动,必须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凡要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具体方法如下:
1、凡需要组织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举办活动的目的、内容、规模、场所、时间安排等,并注明举办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及相关的保障防范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办单位申请后,应在活动举办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活动可行性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再报领导管理小组组长批准。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活动举办前将领导小组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活动主办单位。
三、主办单位应覆行的职责
1、主办单位在开展活动前,应针对本次活动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维护活动纪律的明确要求,介绍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与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2、凡主办单位的组织领导未按要求覆行职责,如活动中出现问题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会务管理
(一)财务:审核财务预算、审核财务运用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全过程财务监控。参与部门实行内部银行,费用内部划拨。根据参与部门承担的任务量核算劳务费用。
(二)邀请领导:根据活动层次和规模确定被邀请的领导机关和被邀领导,督促落实邀请函、请柬、车证、领导讲话稿等,做到符合程序。
(三)新闻:根据活动性质、活动规模确定宣传规模、新闻单位、新闻记者、确定新闻通稿。
(四)接待:多部门合作,协商、制定接待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