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1800规格书
产 品 规 格 书
电池类型: 圆柱型锂离子电池 电池型号: ICR18650-1850mAh
电话:0755-29606763
传真:0755-29604250
1.0 基本特性
2.0 外形图
4.0 电池性能
4.1电化学性能
4.2安全性能
4.3环境适应性能
备注:以上标准中的一些术语的定义:
(1) 标准充电: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0.5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时,改为
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后停止充电
(2) 初始状态:电池的初始外观、开路电压、交流内阻。 (3) 最终状态:电池的最终外观、开路电压、交流内阻。 (4) 剩余容量:电池经过特定的检测程序后的首次放电容量。
(5) 恢复容量:电池经过特定的检测程序后,通过反复充放电使状态恢复后的放电容量。
(6) 0.5C/1C(0.5C/0.5C、0.5C/0.2C):以0.5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4.2V时,转为恒压充
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停止充电,充电完成后,搁置5min,再以1C5A(0.5 C5A、0.2C5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2.75V。
5.0 保质期及产品责任
保质期是从出厂日期(喷码)开始起12个月
深圳市源和辉煌能源有限公司对因没有按本规格书规定操作而导致的意外不负责任,当本规格书有一些变动时,深圳市源和辉煌能源有限公司会通知购买方。
6.0 包装电池上的标识
以下警告应注明在包装后的电池上 使用规定的充电器 不要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加热 不要将电池两端短路 不要将电池分解拆散
7.0 电池使用时警告事项及注意事项
为防止电池可能发生泄漏,发热、爆炸,请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警 告 !
严禁将电池浸入海水或水中,保存不用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 禁止将电池在热高温源旁,如火、加热器等使用和留置. 充电时请选用锂离子电池专用充电器. 严禁颠倒正负极使用电池. 严禁将电池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禁止将电池丢于火或加热器中. 禁止用金属直接连接电池正负极短路.
禁止将电池与金属,如发夹、项链等一起运输或贮存. 禁止敲击或抛掷、踩踏电池等.
禁止直接焊接电池和用钉子或其它利器刺穿电池.
小 心 !
禁止在高温下(炙热的阳光下或很热的汽车中)使用或放置电池,否则可能会引起电池过热、起火或功能失效、
寿命减短.
禁止在强静电和强磁场的地方使用,否则易破坏电池安全保护装置,带来不安全的隐患.
如果电池发生泄露,电解液进入眼睛,请不要揉擦,应用清水冲洗眼睛,并立即送医治疗,否则会伤害眼睛. 如果电池发出异味,发热、变色、变形或使用、贮存、充电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立即将电池从装置或充电器
中移离并停用.
如果电极弄脏,使用前应用干布抹净,否则可能会导致接触不良功能失效 废弃之电池应用绝缘纸包住电极,以防起火、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