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作者:王宇铖的美女老婆~\(≧▽≦)/~啦啦啦受到千百年来儒家文化思想的熏陶,我们从小便被教育要懂得分清 “善与 恶” ,要存有一颗“正义、诚实”的心,要“拾金不昧” ,要“见义勇为” ,但是, 随着我们年龄与阅历的增长才发现,社会的残酷,利益的诱惑,都日渐降低了人 们的道德底线,于是法律的制裁成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 本质上来说,法律是由道德演化而来的,他们之间相互独立,但法律仍然 以道德为基础,法律将道德规范转变为法律规范,把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 应遵循的准则。人们通常会认为,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个人违反了法律也就违 反了道德,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他们固然有许多相同点,但毕竟 二者性质不同,所以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也是必然的,它受传统文化、社会现状等 等的因素影响,有时社会也发展的同时,道德亦随之发展,但法律却相对滞后, 就容易产生冲突。 从现今社会发生的众多现象来看,法律与道德的冲突都变得日益尖锐,合 理不合法,亦或者是合法不合理,都是发人深省的,所以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 注和讨论。“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人肉搜索”这个词语在今天早已变得不再陌生,而这个词语的背后就恰恰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2008 年初的网络“人肉搜索”第一案, 被网友斥为逼死贤妻的某男王菲状告两个网站,指控其侵犯了原告的人身隐私 权。网上铺天盖地的道德谴责和谩骂最终没有能够让法律的天平站到道德的一 面:法庭判定被告承担法律义务,责令其赔偿一定费用。这个判决结果有些出人意料,但同时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首先,舆论对于 道德的监督是否要法律来推波助澜?合法合情合理三者统一自然是一个理想的 状态,但是,在无法满足统一的情况下,合法则是首先要考虑的。如果违背道德 的一方所作所为没有触犯现有法律,那么法庭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占有道 德(或至少是看起来)的一方确实触犯了法律,那么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而 非道德)责任。法律不能行使道德谴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而占了道理也不能成 为豁免法律义务的原因。其次,个人隐私在不违反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不受侵害是 每个人的基本合法权益。也许这个人是如王菲这样的所谓“恶人”,但是,并不 能因为他们是恶人,法律就不应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小人与否,恶人与否是 道德范畴的事情,而道德必须让位于法律。 说到这里,似乎有些很不中听,法律好像在这个问题上很不讲情理,可确实 是这样,
网络信息流传所形成的巨大舆论力量是必然的,它合乎常理,但却不合 乎法律。虽然恶人用法律的力量战胜了舆论,但却依旧改变不了舆论影响力下他 的恶人形象。“碾伤不如轧死” 碾伤不如轧死”近日听闻,在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一辆宝马 X6 突然倒车撞倒一个孩 童, 车左后轮从他的上半身碾过。 令人惊愕的是, 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 导致其惨死。这个孩童才三岁半,他叫乐乐。为此,乐乐的父亲强忍着悲痛理智 的怀疑司机是想“碾伤不如碾死”。目前,警方已经启动刑事程序,伍某因涉嫌 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很多人听闻这个事件后,都显得愤愤不平,大家都觉得驾驶这辆宝马 X6 的司 机无人性,宝马司机的行为,我们都有一种“欲哭想杀”的冲动,将他置死地而后快,但依目前中国来说,宝马司机在众人的眼里被判了道德上的死判,在法律 还构不成死判。而对宝马司机来说,患了现今多数驾驶者遇到车祸的通病,碾伤 不如轧死,因为碾伤,医疗费是个无底洞,而轧死,顶多一次性赔偿几十万,对 有钱人来说,区区几十万不算什么?而我们对宝马司机来说,顶多只是在道德对 他做出谴责,可以说,这是目前交通法规存在的漏洞,被很多人钻了空子。 这又是一次法律与道德的正面交锋, 案例说明了一个合法但却不合理的存在, 如今碾死不如轧死的事件不只是一次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为何目前所立的交通法 对其起不了约束作用呢?因为交通法所立的法规处罚太轻。 有钱人漠视穷人的生 命,在他们的眼里,认为有钱代价一切,什么道德、法律,统统不放在他们的眼 里!或许现今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制定交通事故被判死刑,同时这也是在体验一个 国家社会的道德风范,对这次宝马反复几次碾轧孩童致死事件,完全已丧失道德 和人性!综合上述两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来说, 无论是“人肉搜索” 合理不合法还是 “碾 伤不如轧死”合法不合理,那些利欲熏心,漠视生命的人道德底线虽低,但大多 数人都还是富有正义感的,所以,法律与道德之间必然的价值冲突虽然不能完全 消灭,但人心所向总会努力将这种冲突在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所以,在协调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时,首先,道德的建设应与法律的建设同步 进行,在立法改革中考虑道德因素,使法律不偏离道德主流。其次,在移植法律 过程中,注意与本民族国情相结合。再次加强法制宣传使民众的思维从道德层面 升至法律层面。因此,怎样是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才是最关键的。作为当代大学生,我 们代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所以更要加
强自身的道德建设,严于律己,使法律 所体现的道德为我们所接受,道德又具有法律的性质为我们所遵守,才是响应和 谐社会发展号召的最重要的行动,才是对法律与道德关系最完美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