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共分三大板块、七个部分,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个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红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遵循。总目标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既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指导思想;既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法治建设具体内容,也有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党的建设明确要求,是一个需要全面把握的有机整体。
“两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因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
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个深刻认识”:一是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二是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三是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四个方面工作部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可称之为“新十六字方针”。
科学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政府是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权力运行规则,大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运行流程,避免行政执法错位、越位、缺位,杜绝多头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乱象,使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受到严厉惩处,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人民群众感知依法治国的一把尺子。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全民守法。执政兴国,关键在党。当代共产党人更应该做知法懂法守法的表率,用身外的党规党纪、内心的道德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各级官员都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执法者必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违法者吃到苦头。塑造全民的法治信仰,让全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大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有机统一体,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的前提和运行的基础,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生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六大任务”: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在党
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七个关系”: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把握“七个关系”。一是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辩证统一。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三是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要坚持在法治牵引下推进改革,在法治框架内规范改革,在法治保障下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改革,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培育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合力,把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四是把握健全宪治实施和监督制度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五是处理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六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全民守法意识。要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让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七是把学习四中全会《决定》与现实工作相结合,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干部群众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