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级改革通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告全体考生书
各位CET考生,2012年12月份CET考试在即,本次CET考试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提前登录教务处网站,收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了解本次考试新变化,熟悉考试流程。
2、本次考试同一考场使用多套(30套)试卷,考场内每个考生试卷类型均不相同,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进行区分,考生须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揭下粘贴到答题卡2指定区域,未贴条形码的将按违规处理。考生须在试卷册背面指定区域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3、考生须持证参加考试,证件含准考证、身份证和电子学生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后按指定位置入座。
4、考生自备必需文具和能够接受到学校调频台信号的耳机。手表、手机、无线耳机、电子储存设备一律禁止携带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
5、CET考试时间为140分钟,中途考生不允许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禁止将考试材料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6、本次考试设置无线电监控区,非考试人员禁止进入相关区域,违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7、为严肃考风考纪,确立诚信之本,考试作弊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试题册背面样式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答题卡2
示例
国家有关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摘要)
凡违反考试纪律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规定严肃处理, 以下是规定摘要: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学生应树立诚信考试的观念,正确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和长远影响,杜绝侥幸心理,不要因一时冲动留下诚信污点而遗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