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协议书
06-04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双方共同承揽的*****市****区白庙子铁路、公路桥之间绿化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 本绿化工程是赛罕区园林局的项目。乙方负责出资、施工。
2、 绿化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园林局所附技术要求执行。
3、 绿化植树工程长约1000米左右,宽约30米左右。
4、 执行赛罕区园林局验收标准。
5、 执行政府付款的程序方式及比例。
6、 乙方在绿化工程开工后应确保劳动者生命财产的安全,如
发生一切事情、意外,全部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在绿化工程施工时按照要求挖土确保施工现场地下
埋设的各种管线的安全,如造成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8、 绿化工程的工程量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结算,最后的工
程总额甲方分的总额的18%,乙方分的总额的82%。按政府付款比例,按审定决算总额双方按以上比例分配。
9、 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合同时,乙方负责出具有资质的
绿化公司授权书,授权霍文强、杨忠平、彭月明代签。
10、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