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书
工程名称:亿和精密工业(中山)有限公司冲压车间(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望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 理 交 底 书 交底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亿和精密工业(中山)有限公司冲压车间(扩建)项目工程项目部 交底日期:2015年4月28日
我公司受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环岛公路工程指挥部委托,负责该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圆满完成该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务必请施工单位配合我公司,应按我公司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本工程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管理模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任何文件及来往信函,能代表我公司的意见和决定,如编入档案资料,则要按规定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施工交底
一、 驻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见:监理部人员机构架构图)及主要工作内容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对该工程的质量全面控制,工期进行全面监督,投资参与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施工资料提示帮助。
我们的监理人员在现场办公,并有人员常驻现场,我们随对该工程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我们将进行旁站检查,但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质检员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我们的监理职能能体现在“监督”、“约束”、“协调”、“服务”。
监理部人员机构架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专职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员
二、监理依据
主要《建设工程委托合同》,同时还包括有:
1、设计图纸、变更、《地质勘察报告》、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意见;
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3;
3、施工合同文件;
4、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5、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写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6、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规程以及质量评定标准。
三、明确国家建设法规授予监理的权限
1、代表建设对授权监理的工作实施监督权;
2、裁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质量否决权);
3、“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不符合规定及标准的施工作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授予监理的权限:
1、“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本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4、“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四、监理工作制度
在整个监理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的《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3开展监理工作,并请承包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
1、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等条款,我们将严格监督执行,请施工单位负责人仔细领会合同精神,严格管理。
2、图纸会审制度: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10~15天进行。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图纸必须经会审后方可施工。
3、原材料进行认定制度:材料进场要事先申报,申报时要提供原材料进场堆放的数码照片,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材料监理台账,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要分区、分栋建立,材料检验、取样要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并见证取样。施工单位在组织材料进场时间安排上要考虑检测时间因素,凡因施工单位材料组织不力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建设、监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巡查和旁站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旁站规定,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我们将按旁站方案进行,同时要求施工方专职质检员必须到场。
5、监理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的工程例会时间定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如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顺延。于每次例会次日下午出具会议纪要文件。如有异议,请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参加各方均要按会议精神执行。 例会人员:
建设单位: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及代表等
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理部有关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指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工地例会程序:
⑴、监理单位对上月工程情况进行总结及对本周工作提出要求;
ⅰ、由监理单位总结上月工程情况,质量方面评价与总结,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与总结,投资、签证等方面总结(如工程变更、索赔);
ⅱ、对上次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逐条检查并分析原因;
ⅲ、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及建设单位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进行磋商。
⑵、施工单位对上月工程情况进行补充,重点谈下周工作安排,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对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答复、承诺。
⑶、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能马上回答的问题进行回答。
⑷、由建设单位回答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
⑸、监理单位宣读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
会后,各参与方要立即召开有关会议,落实会议精神,责任到人,到班组,无特殊理由,由于责任心差未能落实的,会议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监理日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7、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有序开展施工工作的灵魂性技术经济指导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要有操作性、可行性,针对性要强。《施工组织设计》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8、施工汇报编写制度:在每月召开例会之前一天下午5:00之前上报上月的工作进度、质量、投资等完成情况,下月计划安排及对出现的问题改进措施以及需要监理建设单位协调解决的事项。
9、施工月报编写制度:请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申报施工月报;
施工月报内容:
ⅰ、本月(累计)完成合格工作量、资金价值;
ⅱ、本月投入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设备台数;
ⅲ、本月监理单位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落实情况;
ⅳ、下月计划施工分项、分步工作量、产值;
ⅴ、三控分析、质量改进措施、赶工措施。
10、工程计量及隐蔽工程查验签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图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签证。所有工程计量必须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同事在场,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监理员、建设方现场代表与施工单位共同核实现场工程量,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工程量计量证书,被监理单位将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的计量证书总汇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意见。隐蔽工程查验签证严格遵守“先报验、后隐蔽”这一程序,未经工程师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浇筑实施浇筑申请制度:砼浇筑前,施工单位书面上报申请,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计量设施、施工机械、水源、电源、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到位,达到浇筑要求时,监理工程师签发混凝土浇筑另后方可进行浇筑。
12、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对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款进行支付签证。其具体做法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批准。
13、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无论是哪方提出的设计图变更,都要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经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核后,再由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变更,经监理单位再向施工单位发出正式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方可施工。未经建设、监理
单位同意,施工单位擅自变更的,所发生的工程费用,不予认可。如造成损失的,还要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14、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绝对不允许私自隐蔽质量事故)
15、提供资料及归档管理制度:所有由我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签证的隐蔽资料、验收建筑资料要报监理一份留存并附影像资料。
16、收发文件登记制度:各方应制定专人收发文件并做好登记。
17、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制度。参加单位: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适当时候邀请安监部门。
五、监理工作程序
我公司在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都是我们平常工作中要用到的,常用的程序我们以上墙,希望大家按此操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顺利进行。
1、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2、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3、项目验收程序;
4、工程款支付程序;
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等。
六、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的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有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上岗证件齐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员一定要到位。
2、要求施工单位配齐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监理规范及浙江省本地区
的有关工程建设规定文件。
3、开工前将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开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可分段报审。
4、施工机械进场要事先报审,便于统一管理、监控,对安全施工影响较大的设备要经政府有关部门安检并提供有效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填表,按隐蔽工程检查程序及施工合同规定时限通知监理单位和本单位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签认,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方可隐蔽。
6、在整个工程监理过程中,均要统一用表。监理用表按下发的《规范用表》,要求施工单位完成每一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后,及时组织力量自检,并填好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
7、工序质量验收报审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8、施工中使用的材料(钢筋、钢材、水泥、砂、石子、砖、设备等)在进场前,要向监理单位申报其质保书、(出厂合格证)、规格,拟进数量等资料;进场后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变更用材时,要征得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同意,否则不予结算。
9、工程资料及时上报,与现场施工同步。
10、超出合同文件约定的分包内容,施工单位必须将分包工程及拟定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确认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11、要求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有专人负责,做好维护设施,做好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及培训交底工作,杜绝伤亡事故在我们的工地
上发生。
12、按照建委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要求,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和编制竣工报告,提交监理方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送建设单位。
七、近期需提供的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证书(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提供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6、工程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等)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
7、特殊作业人员(包括电工、起重机操作工、焊接作业工等)上岗证(复印件);
8、施工组织设计列出的第一批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
9、建设单位已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的复核记录;
10、工程依法允许分包的,须上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
11、项目组织机构框架图及管理人员的电话、通讯联系方式。
八、监理单位的工作方针
即“诚信、科学、公正、独立”如遇到几方意见不一致,参与各方本着沟通、协商原则解决问题。
第二部分 安全交底
一、安全要求
1、搞好安全工作教育与培训。凡是在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按规定组织参加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劳动保险工作,避免因其他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主要是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按照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健康,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避免出现任何事故的发生。
2、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现场登高作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有关常识、内容和任务。劳动保护法规;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项;高边坡作业时,戴好安全帽;必要时配好安全带;安全标识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符号构成,如“禁止标识”圆形内画一斜杠,并用红色描画成较粗的圆环。“警告标识”几何图形为三角形,着色用黄色。“指令标识”圆形内配上指令含义的蓝色。“提示标志”长方形几何图形,以练色为背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宿舍安全防火要求常识等。
3、高边坡作业环境和其他施工作业不一样,危险性较大,安全问题复杂,尤其是大风等天气因素,要求做好相互配合工作,特别要做好施工前的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问题发生或意外事故伤害发生。
4、经常反复强调宣传劳动保护要求,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力求有效性、针对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5、经常组织生产及管理部门检查个人防护用品落实情况。
6、经常组织各工作互相检查,查找问题。搞好“三定”、“三不准”。(三定
“是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三不准“是应由班组整改的不得推给工长,应由工长整改的不得推给施工队、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现导播工程项目部”。)
7、施工要求:
ⅰ、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严禁喝酒;
ⅱ、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安全帽;
ⅲ、根据工序特点,做好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交底要求,做好安全劳动保护措施;
ⅳ、严禁任何人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ⅴ、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和监理”提出的各项要求;
ⅵ、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技术操作标准及专业安全法规配备劳保、劳务用品、
二、其他要求
1、单位开工前准备工作:
ⅰ、承包商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含重要部位或工序的施工方案,要求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再上报监理),并报监理审核(施工方案)报审表,且获批准;
ⅱ、承包商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含质量保证体系与安全管理体系,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能分工与管理机构框架图及档案管理制度上墙),做好“小班组人员、安全员”持证上岗,将进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名单(附相应资格证明)书面上报业主、监理办;
ⅲ、施工方根据监理检查情况填写《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上报监理,
由总监审批;
ⅳ、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开工。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如需变更(与投标文件或报建名单不符)则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经业主及监理批准,并到质监站备案。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分管施工人员要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填写技术交底单、安全交底单,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要求所有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均需报监理检验,并报监理审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经批准后方能进场,复检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必须清退出场。
4、施工进度报表:承包商应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按监理规定格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工程计量清单等附表)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要求计量的工程须满足如下条件:
ⅰ、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ⅱ、实体经监理检验合格;
ⅲ、监理要求整改的不合格部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合格,工程量统计至每月5日止,报表于每月5日前提供给监理审核。
5、承包商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做好场地围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坠等安全工作,强调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与施工用电的施工安全,同时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进行文明施工管理,监理每个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6、对于我监理办签发的有关通知、指令等,承包商应迅速作出处理意见、措施或方案,并付诸行动,书面上报监理审核检验;如有异议,应书面上报监理。
7、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监理员如下权限:
ⅰ、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
ⅱ、检查承包商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投入和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
ⅲ、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ⅳ、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 ⅴ、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ⅵ、事实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
ⅶ、负责试验(检查)的见证取样;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行使事前、事中控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ⅰ、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机构管理;
ⅱ、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ⅲ、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的;
ⅳ、工程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的; ⅴ、施工单位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的;
ⅵ、工程质量下降,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施工的;
ⅶ、擅自改变设计图纸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 ⅷ、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