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一次性清算经办流程
农民工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一、经办时间:每月5日-15日
上午:9:00分-12:00分 下午:13:30分-17:30 注:周六、日休息,遇节假日提前,请观注社保中心网站和经办大厅通知
二、所需材料
①、户口薄首页、本人页A4规格复印件一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如户口薄上户口性质未注明农业的(如家庭户和居民户等),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性质证明(注明是农业还是非农业);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三、填报报表:
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方式只能选择“在京领取”);
四、经办流程:参保单位与农民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后,应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农民工减少,人员减少后,农民工本人选择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应在《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上填写个人申请并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填写完全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每月5日到15日携带上述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二层支付部综合业务岗办理失业保险农民工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的核准手续。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由社保中心打印《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
性失业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三份并盖章(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及个人各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于申报当月月底前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一次性发给农民工本人。
外埠城镇职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参保单位与外埠城镇职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后,符合失业条件的,可以选择“在京领取”或“转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选择“在京领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经办时间:每月5日-15日
上午:9:00分-12:00分 下午:13:30分-17:30 注:周六、日休息,遇节假日提前,请观注社保中心网站和经办大厅通知
(二)所需材料:
①、户口薄首页、本人页A4规格复印件一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如户口薄上户口性质未注明非农业的(如家庭户和居民户等),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性质证明(注明是农业还是非农业);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三)填报报表:
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方式选择“在京领取”);
经办流程:参保单位与外埠城镇职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后,应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外埠城镇减少,人员减少后,外埠城镇职工本人选择“在京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在《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上填写个人申请并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填写完全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每月5日到15日携带上述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二层支付部综合业务岗办理外埠城镇职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核准手续。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由社保中心打印《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三份并盖章(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及个人各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于申报当月月底前将外埠城镇职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一次性发给外埠城镇职工本人。
二、选择“转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经办时间:每月5日-15日
上午:9:00分-12:00分 下午:13:30分-17:30 注:周六、日休息,遇节假日提前,请观注社保中心网站和经办大厅通知
(二)所需材料:
①、户口薄首页、本人页A4规格复印件一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如户口薄上户口性质未注明非农业的(如家庭户和居民户等),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性质证明(注明是农业还是非
农业);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三)填报报表: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方式选择“转回原籍”);
②、《外埠城镇人员失业保险金划转信息表》
经办流程:参保单位与外埠城镇职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后,应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外埠城镇减少,人员减少后,外埠城镇职工本人选择“转回原籍”享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在《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上填写个人申请并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填写完全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每月5日到15日上述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二层支付部综合业务岗办理外埠城镇职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核准手续。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由社保中心打印《外埠城镇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回原籍的核准情况表》一式四份并盖章,返参保单位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金转往外埠城镇职工户口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