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党建责任制
东文体党发(2007)6号
中共东营市文体局党组
关于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的实施意见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文体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市直机关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文体系统党建的现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
础性任务来抓。多年来,全市文体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赋予了新的职责和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创新党的工作与经济社会、文体事业发展的结合方式、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结合方式,才能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才能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履行好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但是也要看到,新的形势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严峻的,伴随着改革进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也是复杂的、艰巨的。当前,在基层党组织中还存在不少与新的形势任务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全市文体系统内,一些党组织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与新形势下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有的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与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影响党组织有效履行领导核心、政治核心职能,影响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影响工作顺利完成。因此,必须对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工作方式、自身建设、工作条件等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按照新时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加强党组指导,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干部队伍,为文体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努力达到如下目标:党建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系统内部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内部人际关系更加融洽,文体部门和干部社会形象更加良好。
㈠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时期治税思想,实现文体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㈡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成为树立理想、坚定信念、努力学习、增强本领、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遵纪守法、维护团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㈢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完成任务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㈣人民群众满意。党建工作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部门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社会反映良好。
四、基本原则
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
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激励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大家共同打造和谐社会。
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局中去谋划,落实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工作之中。
㈢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维护稳定,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的先锋战士。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先进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成为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良好形象的强大动力。
㈣坚持群众路线、构建和谐。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服务凝聚人心,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有机
结合起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及时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增进沟通与了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㈤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本地工作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五、职责任务
在现阶段,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㈠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基层党建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区分不同的具体情况搞好分类指导。
㈡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完善制度,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㈢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
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㈣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教育。要抓好学习培训,建立由党办、人教、监察部门组成的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㈤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㈥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六、领导机制
为加强对全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市局和各县区局都要成立党建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总支专职书记(副书记)、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指导小组的具体责任为:在党组领导下,按照地方党委统一部署,结合部门的实际,具体负责党组抓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检查下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的情况,组织本单位
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交流,定期向党组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七、组织机制
完善文体系统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为党组抓党建责任制奠定基础。
㈠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党支部原则上按行政单位设置。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支部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支部原则上按行政单位设置,书记由单位党员行政领导兼任。
㈡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办事机构。市局机关党总支设立机关党务办公室,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县(区)局都要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与人教部门合署办公。
㈢机关党务办公室是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
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机关组织的决议;开展机关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实施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主要措施
㈠加强领导。市、县、区局党组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观念,不断强化各级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要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开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㈡深入调查研究。各党组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确定一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和问题,提出切合实际、富于创新的新方法、新措施。各党组书记要在调查研究中主动适应发展变化
的客观形势,自觉超前谋划,不断完善、深化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措施,党组主管党建工作的成员,每年都要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市、县、区局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人每年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把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带到联系点上去研究和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工作,做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促进一大片。
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任务中的协调和监督作用。各级党组(党委)要吸收不是党组成员的机关党委专职书记或专职党委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会议,参加行政的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有关机构调整、人事任免、干部奖惩及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听取机关党委的意见。
㈤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要采取督导、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和暗访情况作为考察各级税务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九、考核机制
㈠考核内容。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重点考核落实《市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情况,是否在落实领导责任制、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选树宣传典型、先进性建设、创新性工作等方面完成了确定的目标。
㈡考核办法及要求。1、考核办法。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每年年底市局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对各县区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门考核,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考核按照各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逐项打分,综合排队。2、考核要求。各县区局党组每年要向市局党组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县区局也要开展好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的考核。
㈢考核结果运用。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极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