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管理制"方案
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管理制”方案
一、 主要内容
“积分管理制”是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学、用”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动态积分、有效考核”的管理模式,以终端接收站点管理积分考核、党员干部学用积分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三项内容为核心,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终端接收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远程教育学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积分是由站点管理积分(40分)、党员干部学用积分(40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积分(20分)三项之和构成。
(一)建立站点规范化管理积分考核机制
县委组织部在年中和年末每年两次对各乡镇站点进行考评,依照站点管理积分评分标准,通过听汇报、检查台账、实地查验、党员干部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站点规范化管理进行考核打分,记入靖远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积分。全年两次考核积分之和(满分100分)乘以40%即为全年的站点管理积分。
(二)建立党员干部学用积分考核机制
建立《靖远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积分(公示)表》(百分制),对党员干部参与远程教育按必学分(60分)、选学分(20分)和实践分(20分)等项目分别积分,并实行跟踪管理,用积分量化党员干部参与远程教育学习培训情况。终端接收站点所在地的全体党员干部的总平均积分(满分100分)乘以40%即为该站点全年的党员干部学用积分。
1、集中学习。站点管理员根据教学计划,每月定期编排集中学习节目播出单,由县委组织部审定后,以乡镇为单位发布节目预告。党员干部根据节目预告,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党员干部每参加一次集中学习积2.5分(满分60分),作为“必学分”记录在档。
2、自主选学。设立学习热线电话(站点管理员联系号码),各乡镇根据实际学习需要,向县委组织部自主提出选学内容和选学要求。党员干部每选学一次积4分(满分20分)。
(三)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估机制
要紧贴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实际需求,以党员干部群众好用不好用、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县远程办每半年要对各乡镇组织开展一次远程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每次测评满分为50分,满意率在50-59%得10分,在60-69%得20分,在70-79%得30分,在80%-89%得40分,在90%以上得50分,在50%以下不给分。年中、年末两次测评分之和(满分100分)乘以20%即为该站点全年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