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灵活就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
(初 稿)
论文题目: 我国灵活就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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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11 年 6 月 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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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之中,“就业难”已成为当前和今后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将长期存在,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统筹城乡就业、解决新增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任务艰巨,使得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巨大。2O 世纪9O 年代以后,伴随着巨大的就业压力,灵活就业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 劳动力相对过剩, 灵活就业不仅成为吸纳劳动力, 特别是相对简单劳动力的巨大“海绵”和“蓄水池”, 而且对于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保障民生, 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多种原因, 许多灵活就业人员仍然徘徊于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之外, 在建设“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 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务之急。2001年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采取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指出,要“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将“发展灵活多样就业形式问题”列入重要的工作议程,并对此进行专门的调查和研究。上世纪九十年以来,灵活就业为解决我国就业问题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但不规范的用工形式、低水平的工资待遇,以及不完善的保障体系也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的就业问题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就业问题,也不同于传统的就业问题,深入分析并认清我国就业面临的形势,是寻求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分析了我国灵活就业的概念、类型、作用及特点,介绍了灵活就业的人员规模及人员构成,总结了当前我国灵活就业面临的问题,并针对所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灵活就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灵活就业对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灵活就业 问题 对策
Abstract Our country is in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difficult employment" has become the current and future long-term existing social problem, China is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face of the biggest problems. Our country abundant labor resources, labor supply pattern will exist for a long time, the employment of the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employment, solve the new growth labor and laid-off workers obtain employment problem difficult task, makes the employment situation, employment pressure. 2 O century after 9 O s, accompanied with great pressure of employment,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in China has been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the government. Our country abundant labor resources, relative surplus labor force,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especially absorbing labor has become not only a relatively simple labor of the great "sponge" and "reservoir", and to the 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guarantee the people's livelihood, and construct a harmonious society is very significant. However, due to DuoZhong reasons, many personnel of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is still wandering in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construction outside the scope of the co-construction and sharing of the ""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n the process, perfect the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group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s a top priority. In 2001, "15" program offered to guide laborer changing employment idea, take part-time jobs, seasonal employment, and so flexible and diverse forms of employment, advocate independent employment. In 2002, the party's 16 big reports said that, again lead the public to change employment concept, promote flexible and diverse forms of employment and encourage people to find jobs and my own business." China's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ministry has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development" on important problems form work agenda, and carries on the special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In the ninety years since,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for solving the employment problem in China has greatly positive role, but not of the regulation of the labor form, low levels of pay treatment, and not perfect security system is also urgent problems at present. The employment of our country is different from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s employment question, also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employment problems,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facing the employment in China, is the search for the correct the key of resolving the proble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cept of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type, func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personnel of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scale and personnel structure,
summarizes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are faced with the problem of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and in the light of all the problem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play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to ease the employment pressure, improve the workforce resource allocation efficiency important role.
【Key words】: flexible obtain employ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目 录
1.前言„„„„„„„„„„„„„„„„„„„„„„4
2. 灵活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概念„„„„„„„„„„„„5
3. 灵活就业的主要类型„„„„„„„„„„„„„„„„6
4. 灵活就业的特点和作用„„„„„„„„„„„„„„„6
4.1.我国灵活就业的基本特征„„„„„„„„„„„6
4.2.我国灵活就业所起的主要作用„„„„„„„„„7
5. 灵活就业者的人员构成及规模„„„„„„„„„„„„9 6我国灵活就业过程中的主要问题„„„„„„„„„„10
7. 促进中国灵活就业发展的对策和思路„„„„„„„„12
8. 总结„„„„„„„„„„„„„„„„„„„„„„15
9. 参考文献„„„„„„„„„„„„„„„„„„„„15
10. 致谢词„„„„„„„„„„„„„„„„„„„„16
前言
灵活就业方式的出现与发展是对传统就业模式的一次深层次变革,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民生活达到一定水平的结果。现阶段,灵活就业不仅已逐渐成为我国就业市场化的常态,而且是扩大就业的主要途径。据估测,我国目前新增就业的80%来自于灵活就业,其总数达到1.5亿之多。现阶段,我国灵活就业主要以“被动型”,也就是质量低的灵活就业为主,其主要特点是:灵活就业者大多处于贫困状态,融资困难;他们的教育水平偏低,没有技术含量;生产经营缺乏稳定性,没有固定场所及固定收入;他们的生产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难以融入主流经济,易陷入低收入、低技能的贫困陷阱。 虽然面临很多困难,但灵活就业依然是对国家、企业、个人具有巨大现实意义的就业形式:对于国家来说,它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一种缓冲和减压的作用,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也起到了加速和助力的作用。近年来,在我国传统正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的供给又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企业来说,灵活就业具有机制灵活、进退方便的特点,有助于推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确立,不仅能节约人工成本,提高组织效益,更有利于扭转激励不足、效率低下的僵化用工模式;于个人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文化理念、思想意识相应地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者的就业需求日益多样化,人们更希望摆脱固定就业模式,以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此外,灵活就业在促进市场就业机制形成、推动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也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一章 灵活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概念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在我国,相对于“非正规就业”而言,“灵活就业”这一概念使用的更广泛。在20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国际劳工组织认为:“非正规部门就业是指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而“灵活就业”主要是针对非传统的就业形式。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认为只要满足以下七条中的一条,即为“灵活就业”:
一、经营/劳动的目的:为有关人员提供就业和收入,是生存型的。
二、法律政策监管情况: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或雇员未根据普遍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登记注册,因而不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保护。
三、雇员情况:对于自雇就业者,雇用人数低于一定标准,可暂定为7人以下。
四、工作稳定性:短期临时性不连续工作、短期固定期限不连续工作、季节性不连续工作等属于灵活就业。
五、工作时间及收入: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并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灵活就业。
六、劳动和社会保护的责任归属:由劳动者自己提供则为灵活就业。
七、政府政策扶持才创造的就业属于非正规部门的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人数比较多地集中在以下领域:一是微型生产性企业,这类就业形式主要以为大中型制造企业承包加工生产零配件、包装印刷等自营就业的形式存在;二是城市社区服务企业,以小企业或家庭为单位,从事家政、医疗、卫生、保洁、修理、美容美发、小商店、小饭店等服务;三是独立服务者,主要指街头小贩、钟点工、卖报员及清洁工等形式多样的流动就业者,也有律师、贸易、自由撰稿人、中介、经纪、广告人、设计人员等高科技行业的自由职业者。
第二章 我国灵活就业的主要类型
灵活就业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形式多样。目前我国存在的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
第一,大中型企业(正规部门) 采用的灵活·就业形式。目前中国大中型企业采用的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承包工、派遣工和小时工等。
第二,通过“劳动组织”安置的就业。具体有四种形式,即自愿组织型、安置型、劳务派遣型和临时就业型。
第三,政府出资雇用灵活就业人员。分为市政部门雇用、社区(街道) 雇用和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三类。
第四,自雇型就业。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第五,在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就业。这类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受雇人员多数是农民工,也包括少数城镇下岗职工。
第六,独立服务型就业。通常指家庭小时工、街头临时摊贩、医院临时陪护以及其他零星就业者。
第三章 灵活就业的特点和作用
一、我国灵活就业的基本特征
1、就业形式灵活多样
就业形式灵活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这些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付酬方式和工作场所等方面的灵活性。如工作时间可以是非全日制的,可以是按小时算的;工资报酬可以按小时、按日支付,也可以按次、按件支付;工作的场所可以是单位,也可以在家里或其它地方;工作的内容也可以商定等等。二是这些就业形式不仅可以满足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需要,而且本身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方式、状况以及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三是这类从业人员生产经营的产品数量、品种和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都会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迅速变化。灵活就业的形式多样,前文已有比较详细的介绍,不再赘述。
2、就业质量普遍不高
这里所说的就业质量,是指劳动条件、收入水平、劳动强度和职业声望等方面的综合
反映。我国目前的灵活就业形式,除了少数存在于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部门的主动型灵活就业形式和部分自由职业外,大多数灵活就业工作的职业声望不高,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报酬较低,且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基本上也没有。即使是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自雇人员,他们也往往面临难以融资、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或服务对象的困境,收入也不稳定,有时甚至难以为继。总体而言,灵活就业的质量不高。
3、就业要求普遍较低
除少数专业技术工作外,我国大多数灵活就业岗位对从业者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要求都不高。据我国一项抽样调查显示,非正规就业者中文盲和半文盲约占1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约占70%,高中文化程度的约占1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0.6%。而且,各种灵活就业形式对从业人员的性别、年龄、文化、体力等方面的包容性也很大。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就业门槛,使许多年龄偏大、技术老化、素质较低的城市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就业和再就业,从而极大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这也正是我国特别重视发展灵活就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4、就业者组织程度低,缺乏社会保护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劳动方式多种多样,他们中的很多人或者是在无组织的非正规部门工作,或者是独立完成工作,比较分散,一般都不是工会组织或其它社会团体的成员,这些在客观上造成了灵活就业者组织程度比较低。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得不到组织力量的支持。而且,由于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雇主)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一般比较松散,多数没有与用人单位(雇主)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因而在发生纠纷时,他们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此外,灵活就业者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了解得比较少,素质又较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限。从总体上看,他们属于弱势群体,社会各界应给予充分的关心和扶持,特别是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制定有关法规,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
二、我国灵活就业发展所起的主要作用
1、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
由于大多数灵活就业形式具有要求低、资金投入少、进出灵活的特点,因而可以吸收大量在正规部门不能就业的劳动者;而且,灵活就业还可以在同等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因此,大力发展灵活就业可以有效地扩大就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灵活就
业已经遍布我国各行业,灵活就业者达到几千万。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的空间很大。据统计,这几年我国80%以上的再就业人员是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上海市自1996年开始发展非正规劳动组织的灵活就业,到2002年就新增了17万灵活就业人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充分说明,灵活就业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满足了人们对产品、服务的多层次需要
多种灵活就业形式为社会提供了贴近市场、价格适宜的产品以及灵活多样、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了人们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比如小商品生产、简单食品加工、家庭住房装修、家教、家政服务、护理保健、配送快递、社区保洁、便民零售、中介咨询等灵活就业,极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这往往是大企业和传统就业部门难以做到的。
3、满足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需要
一方面,季节工、临时工、派遣工、承包工等灵活就业方式的存在和发展,使我国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及时增减劳动力,降低用人成本,减少管理费用;同时,非全日制就业、远程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的出现也促进了不同单位间劳动力资源特别是稀缺人才资源的共享,提高了我国人力资本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灵活就业扩大了我国劳动者选择职业、雇主、工作环境的机会,使他们可以兼顾工作、学习、娱乐休闲和照顾家庭等多方面的需要。
4、促进就业弱势群体就业,减轻城市贫困
我国城市目前存在大量的就业弱势群体,如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农转非”人员等,他们往往又是社会贫困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生活比较艰难。由于文化素质、技能水平较低或者身体有缺陷,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什么竞争力,一般很难在要求较高的正规部门就业,而一些灵活就业形式因为“门槛”低,恰好可以为他们提供一定的谋生机会。尽管获得的收入不高,也不稳定,但毕竟是解决本人及其家庭生存生活问题的一条出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大量灵活就业人员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城市贫困。
5、缩小城乡差距,缓解社会矛盾
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件十分紧迫的大事,直接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目前农业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收入已经成为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数量
上亿且近年来每年新增1000多万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许多在城镇非正规部门从事灵活就业。这对于避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和缓解城乡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章 灵活就业者的人员构成及规模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由以下五类人员构成: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城市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城市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离岗人员。此外,还有部分退休人员、勤工俭学的大中专学生、从事第二职业的兼职人员以及部分临时性、阶段性就业的家庭妇女。关于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和规模,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尚无准确统一的数据。不过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1月初对我国灵活就业情况的一项统计分析,到2004年年底,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总量在5 000万人左右。在对有关部门2003年的统计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后,这项统计分析认为,2003年底全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总量约为4 700万人,约占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l8 9/6左右。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自营劳动者
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 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根据有关调查测算,自营劳动者数量约为3 400万人。
二,家庭帮工
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城镇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城镇家庭帮工数量约为600万人。
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其它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日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根据以往抽样调查,这部分人的总量约为700万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40个城市单位岗位空缺和技能人才调查推算,2004年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增加200万人,即到2004年底,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总量为5 000万人左右 。除城镇灵活就业外,2003年中国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地方流动就业的人数已超过9 800万,这部分人基本
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工作 ]。因此,我国灵活就业总规模应在1.2亿至1.5亿左右 。
第五章 灵活就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由于灵活就业方式涉及多方面的法规政策、多种制度以及多个管理部门,影响灵活就业方式发展及危害从业者权益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有关部门思想不重视,就业者观念陈旧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灵活就业的地位和意义认识不够,缺少相应的规定和政策。同时社会上的许多人,包括适合或正在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就业观念陈旧,他们往往认为,传统的每天8小时、每周5天或是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才是就业,而社区服务、保洁、维护交通、接送儿童等临时工、小时工则是“打工”,不算就业。他们不愿意从事这些工作,即使干也干得很被动。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项调查,在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个城市中,有ll5万个家庭有社区服务方面的消费需求,各项服务累计可提供200万个临时就业机会,而目前空缺就达100万个。以此推算,全国32个百万以上人口城市、43个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的需求,可提供的就业机会在1 500万个以上L5]。但从城市调查反映的情况看,愿意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人员仅占全部就业人口的10 。其原因主要是就业观念没有转换过来,人们不把灵活就业当作广种重要的就业方式。
二.灵活就业面临不利的政策环境
1、获得资金(贷款) 困难
据有关部门调查,由于缺乏针对小型企业和个人的信贷及担保制度,担保条件限制多、手续繁杂,9O 的灵活就业者得不到小额贷款的资助。这是多数小型企业开办难,也难以抓住市场机会、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 ‘
2、灵活就业者难以得到税收政策方面的照顾和优惠
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开办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小规模经营的手续繁杂、收费多而且高,因此开办和经营成本难以承受。“合法经营就无钱可赚”,这已成为目前广大小型、微型企业和小规模经营者普遍面临的问题。
3、缺乏经营场所
一方面,大中城市正规的经营场地租金太高,小型、微型企业和小规模经营难以承受;
另一方面,那些简易经营场所往往因其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经常会招致政府管理部门的取缔和禁止。
4、缺乏专门和有效的服务系统
包括缺乏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创业培训体系等。这使得供求双方得不到相关的信息服务、自我创业人员缺乏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和经营状况难以得到改善。 ‘
三.现行法律不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我国现行法律是针对全日制用工而制定的。在该体系中,对于灵活就业既没有专门的规定,已有的相关法规政策又不够系统全面,多数只针对特定的群体,如农民工、下岗职工、小时工等;各地出台的相关法规又具有较强的区域性,适用面不宽。法律的不健全使灵活就业者的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资报酬达不到法定的最底工资标准,拖欠、克扣工资情况严重,违法延长工时,劳动条件恶劣,卫生状况差,经常被随意解雇,受到雇主的侮辱,等等。再者,灵活就业者大部分处于弱势状态,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因为经济和其它原因,在求助于法律部门时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
四.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正规就业方式设定的,缺乏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主要表现在:
1、参保门槛过高
由于灵活就业群体大部分属于低收入阶层,他们的收入在保证其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后已所剩不多,在参保问题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2、现行政策制度不利于激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由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与养老金待遇的核发相脱节,因此直接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心理预期,这是制约灵活就业人员建立、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O 一300 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从制度设计上看,由于缴费基数的大小和缴费年限的长短对月基础养老金没有影响,以及在同一缴费基数下缴费年限的长短对月养老金总额影响不显著,从而促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并尽可能地缩短参保的期限。现
行政策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者,退休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较轻,许多人认为退休离自己还很遥远,不如趁年轻时积累一部分收入,待退休前15年再开始参保也不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断保后不立即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临近退休前几年再重新开始缴费,以补足15年的缴费年限。
3、劳动保障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单位缺乏必要的约束措施
由于利益驱使,相当一部分雇佣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为其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另外一方面,由于就业压力大,灵活就业人员也不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大量用人单位得以逃避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劳动保障部门对此却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
4、缺乏社会保险的支持
一方面,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在计费年限、缴费方法和待遇享受等方面都是针对传统正规就业方式设定的,这一制度要求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以正规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先决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面对的是各个企业,而不是参保职工本人,特别是政府的劳动保障统计指标中没有灵活就业人员的统计指标,因此,现行的社会保险基本上将灵活就业人员排除在外。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滞后。社会保险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受编制、经费的制约,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管理手段仍然停留在粗放阶段,不能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现代化、网络化的要求。
第六章 促进中国灵活就业发展的对策和思路
为了促进灵活就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和我国实际,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对灵活就业的认识,转变择业观念
首先,要提高社会对灵活就业的认识,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发展灵活就业的重要性。党的十六大报告已号召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1] ,这为我国灵活就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其次,劳动者要树立现代就业观念。一要转变那种只有进入正规单位或组织工作才算就业的旧观念,应将各种灵活就业形式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式加以重视;
第二,要转变那种灵活就业低人一等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劳动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
高低贵贱之分,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要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由于第三产业行业众多、领域宽,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并存,可容纳不同层次的劳动力,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从各地劳动力市场的情况看,社区服务、商贸流通、餐饮、旅游及其相关产业的用人需求都很大。为此,政府要在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商业 旅游等替代产业,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政府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扶持灵活就业。
第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资金(信贷) 扶持政策,减少担保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切实解决灵活就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二,要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首先是切实落实已有的减免税政策。其次是扩大现行税费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对于具备了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条件的,都予以税费减免的扶持。对提供较多灵活就业岗位的单位可参照国外经验给予就业补贴。
第三,要为拟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给予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咨询和技术培训。第四,制定和实施专门针对城市下岗职工特别是年龄较大的下岗失业人员的特殊政策,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最重要的地方。
3.明确灵活就业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要在法律上确认灵活就业的地位和作用,着手制定灵活就业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在有关专门法律出台前,要修改和调整现有法规中不适合灵活就业的部分。
其次,有关部门应加紧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法律,尽快出台适应新形势的劳动合同法规。
第三,对灵活就业领域容易滋生非法用工和非法就业的问题,必须建立和进一步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及安全保障制度,严格规定包括家庭工厂在内的各种灵活就业领域都不能使用童工,不能雇佣非法就业者;所有灵活就业领域都必须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保护劳动者利益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以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的健康发展。针对侵害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的典型事件,司法部门要积极主动给予受害者以法律上的援助,确保灵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4.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改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由于我国现阶段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措施的缺乏,因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专门制定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办法。总的原则是使灵活就业者享有与正规就业者同等的权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既要与现行制度相衔接,又要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需要。可考虑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办法,使灵活就业人员首先得到养老、医疗和工伤待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再制定失业、生育等保险。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应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能力较弱、待遇要求不高的实际,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按最低的标准缴费,同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要考虑基础养老金发放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的互相衔接,适当提高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缴费年限,适当调低基础养老金的低限水平;同时将基础养老金计发与缴费年限相挂钩,实行差额比例递进,规
避道德风险和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能力。与此相适应,对参加养老保险较晚或参保时年龄偏大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允许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和自 己的缴费标准,采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延长缴费年限。同时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转移、继承、计发以及异地缴费和预缴制度等政策,方便其办理各种社保手续。对于医疗保险,在政策设计上应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收入状况差异、工作性质、个人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在参保办法、待遇享受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使参保政策更具体、更科学,既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保,又能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而对于工伤保险,应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率则按其工作性质所对应的行业费率统一确定。
第二,要完善技术支持手段,加快研制和设置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灵活就业群体日益增多、工作岗位变换日益频繁的情况下,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的变动、接续和管理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只有尽快研制和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可以以建立地市一级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为基础,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使这一系统能为频繁变动就业单位的灵活就业者建立、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提供快捷而准确的服务。最终,实现全国社会保险关系信息互联互换。
第三,简化参保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可以设立直接接待和受理灵活就业者个人参保的“社会保险服务窗1:3”,使灵活就业者参保更加方便,还可以成立专业的社会保险业务代办机构,为托管档案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代缴社会保险费。此外,可以成立社会保险关系管理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简化参
保程序,使灵活就业者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更加省时、快捷。
5.逐步完善灵活就业的服务体系
首先,要完善我国灵活就业的服务机构。应自上而下地形成国务院、省、市、县等多级政府服务支持体系,专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各类支撑性服务。同时,应该在大中城市和部分有条件的小城市,市、区两级普遍建立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1:3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地级以上城市建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以完善多层就业服务组织网络。
第二,根据灵活就业的特点为求职者提供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服务。目前我国近100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按季度向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并实现了市、-区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计算机联网,从而对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引导和促进作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2.6万个(含民办约8 000个) ,每年为近2 000万人次提供就业服务,成功介绍约1 000万人次实现就业[4]。
第三,开展灵活就业培训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可提供不同的培训,比如技能培训、业务培训、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针对灵活就业的特点,培训的内容应增强有效性和实用性,不仅要传授技术方面的知识,还要注重工作态度、合作精神、沟通技术和求职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开展灵活就业的其他服务。如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再比如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门窗口,实行工商登记、税务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又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咨询、项目咨询、政策咨询、跟踪扶持等服务。_
总结
灵活就业在我国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和完善,在我国就业问题上产生了巨大影响,也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果调整,增加就业,增加人民收入。虽然灵活就业已经成为缓解我国严峻就业形势的重要渠道,但无论劳动者、政府和社会都没有将其作为一种真正的就业形式看待,不是被置于边缘任其自生自灭,就是视为临时安置富余劳动力的权宜之计,形成一种体制外劳动力市场。在就业登记、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方面,缺乏有效的体制环境和社会氛围。我们要促进灵活就业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力市场,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仍需要各种配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及时调整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行政部门也必须完善责任机制,包括相关条例和监管部门的有力配合。我国现行的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基本上是基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正规就业部门和传统就业方式制定的,对这种新的就业模式还存在着明显的不适。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d,~lt办公室.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
[2]灵活就业课题组.我国灵活就业问题研究报告[DB/OL].http ://
WWW .molss .gov .eel 。2004—03—11.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904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达五千万人[DB/OL].http ://www .molss .gov .eel 。2005—01—18.
[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IN].经济日报。2004—04—27(5).
[5]张小建-经济结构变化中心劳动力调整[DB/OL] http://www ·qhlm ·goV ·eel ,2003—05—15
致谢词
感谢校方给予我这样一次机会,能够独立地完成一个课题,并在这个过程当中,给予我们各种方便, 使我们在即将离校的最后一段时间里,能够更多学习一些实践应用知识,增强了我们实践操作和动手应用能力,提高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再一次对我的母校及各位导师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这两年来给我们带课的任课老师,您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