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试用协议
试用申请协议
尊敬的用户: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德恩特热水器试用中心试用申请协议
(最近修订日期:2015年3月1日 )
第一条 签约主体
1.1本协议由申请试用的德恩特热水器用户(以下称为“您”)与 “试用中心”(以下称为“试用中心”)在社旗县热水器·卫浴大全店内共同签署。
第二条 协议成立与生效
2.1一旦您在试用中心提交申请,即代表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内容,本协议即在您与试用中心之间成立。
2.2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2.2.1您符合德恩特热水器试用中心试用申请条件;
2.2.2您的试用申请获得同意。
第三条 定义
3.1德恩特即热式电热水器,上海德凌电器有限公司。
3.2社旗县德恩特即热式电热水器总代理(社旗县热水器·卫浴大全)(南阳鹏翔实业有限公司)(社旗县宏信昌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3.3试用产品:由供应商通过德恩特热水器试用中心向用户提供的实物产品或体验服务。
3.4试用中心(社旗县热水器·卫浴大全):指由上海德凌电器有限公司指定的,用于用户在试用中心向供应商申请试用产品的特定渠道。
第四条 申请试用
4.1因试用中心人工审核申请者是否具备试用条件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原因,您所看到的试用产品数量与您最终是否成功申请试用没有必然联系,对此您完全理解,并同意以您收到的通知信息作为您申请试用是否成功的唯一判断标准。
第五条 审核申请
5.1您同意,试用中心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您的试用申请。如试用中心在试用产品公示试用申请条件的,试用中心有权对您是否符合该条件作出独立判断。
5.2试用中心同意您的试用申请的,将通知您成功申请的确认信息。试用中心不同意您的试用申请的,试用中心将通知您申请试用失败。
第六条 试用品的收取使用
6.1如您成功申请到的试用产品,则:
6.1.1试用中心将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您提供试用产品,您可与试用中心协商确定试用产品的时间。
上海德凌电器有限公司
6.1.2试用中心在向您提供试用产品时,您应自行领取或填写确认领取信息,不得委托第三方。
6.1.3如因为您没有履行收货义务,导致试用中心在正常的发货运费之外增加费用,试用中心有权要求您承担该费用。
6.1.4关法律责任。
6.2如您成功申请到的试用产品体验服务,则:
6.2.1试用中心将在试用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通知、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您联系具体体验事项。
6.2.2如您因故不能参与试用,请在与试用中心约定的试用时间之前告知试用中心,或在试用中心允许的情况下另行约定试用时间。
6.2.3您不得将你申请到的体验服务转让他人,除非已事先征得试用中心的同意。
6.2.4您同意:后如没有产品质量问题,试用中心将按产品活动价1999出售给用户。并将提供5年免费保修服务。
第七条 试用报告
7.1如在您申请试用产品时试用中心要求您提供试用报告的,在使用试用产品后,您应按照试用中心的提示反馈您的试用报告。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在申请试用产品及试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您与试用中心发生争议的,应由您与试用中心共同协商解决。
8.2您确认,以现金或通过其他支付行为购买所得,故试用产品非商品,您也非消费者,不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义务服务,但试用中心有义务向您提供有偿保修服务,您也有义务将试用产品的缺陷、问题及时反馈给试用中心。
8.3试用中心未向您提供试用产品或提供的试用产品不符合约定的,您有权要求试用中心继续提供直至符合约定。
第九条 诉讼管辖
10.1因本协议产生之任何争议,应由您与试用中心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应提交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申请人:
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上海德凌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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