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空抛物
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近日有业主多次致电或到物业反映,经常有楼上住户往楼下扔烟头、果皮、粪便等杂物,致使业主非常担心因楼上扔杂物危害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高空抛物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提示广大业主和住户:
1. 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2.有宠物的业主不要乱扔宠物粪便,以免砸到过往行人;
3.请勿悬挂衣物、在阳台护栏上摆放花盆、日用品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案例一:烟头未熄随手扔
家住东风路边的李伟最近也遭遇了楼上高空抛物。一个星期前,李伟正在家中睡觉,却被一阵紧蹙的敲门声惊醒,他发现晒在阳台的被子已经被点燃,敲门的正是邻居,他们赶快扑火,由于火势不大,很快就被控制。这时邻居才想起,问李伟被子是怎么点燃的?李伟也一头雾水,四处查看,才发现阳台角落里有个烟头,想必是楼上扔下的。逐将楼上18
户告上法庭,赔偿经济损失等共8万多元,18户均摊。 案例二:花盆砸出多被告
2010年5月11日某小区行人被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头部,
损失178233元。因不确定是哪户业主家的花盆坠落,法院
判决由54户各赔偿8101.5元。被告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高空抛物”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方法:即被害人只要证明自己身体或财产受到伤害,
而被怀疑的高楼住户则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住户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无法确定肇事者时,所有被怀疑的高楼住户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院无法判定被告方
责任如何分担,所有被告须承担均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