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阅读:感受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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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素材
2014-05-22 20:05
主题阅读:感受时尚
【悦读引言】
“时尚”是社会在一定时间段流行的习俗和风气,有人也称之为“时髦”或“新潮”。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时尚”竞相展示着它们的身姿,赢得了一部分人,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他们追求“时尚”、创造“时尚”并享受“时尚”。“时尚”与我们同在。
作为青年,不同年代有不同的时尚。如二十世纪的中国:六十年代全民参军,七十年代上山下乡,八十年代全民经商,九十年代全民下海,而现代则是上网冲浪。就时尚来说,不同领域有不同的时尚,对于不同的时尚,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看法,中学生应该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谈看法。
时尚之一:街舞,炫出你自己
【心香一瓣】
以运动的方式生活,是时尚一族的一种生活理念,但枯燥无味的健身又有几个人能坚持呢,直到有一天HIP-HOP街舞的出现,它以轻松随意,自由洒脱的特点受到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喜爱。
【阅读选文一】
时尚街舞跳起来
专门供美国黑人发泄情绪、平息心境的一种运动,如今换头改面,演变为人气十足的时尚运动---街舞。在美国,随时可见兴致勃勃的青年男女,嘴里不停地念叨着“RA P”,身体随之有节奏地舞动,奔放的热情,强烈的动感,眼花缭乱中让驻足的旁观者跃跃欲试。 崇尚自由的街舞,将现代人心底的愿望与不羁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没有条条款款的约束的街舞步伐让饱受工作条例之苦的“玩家”随心所欲地发挥,既可摇头晃脑卖力地跳,也可懒散地随着音乐晃悠。沉浸于毫无拘束的运动中,这对于整天面对大量枯燥工作的上班族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休闲方式。
利用工作之余热衷于街舞的人大多精神饱满,朝气蓬勃,秘密在于全身心的投入,按自己喜欢的动作,将真实的感觉与强劲的音乐融入摇摆身体的疯狂之中。这时,郁积在心中的所有烦恼便随着不断渗出的汗水消失殆尽,回家冲个热水澡更是舒服惬意。
如今街舞飘洋过海,成为国人的休闲娱乐方式,在北京月坛“天行健身会”的街舞训练中,人头攒动,节奏强烈的H I P-H OP音乐一响,人们便“忘乎所以”,疯狂扭动起来。以d i s co、霹雳舞、劲舞、摇滚等作为原始素材的街舞,自由流畅不拘一格,主张突出个性与独特的创意与表现形式,刮起一股时尚旋风。(摘自《武汉晚报》)
【阅读选文二】
街舞在中国
中国青少年最早接触街舞,始自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电影《霹雳舞》,当时的霹雳舞(Break Dance)就是现在Breaking的前身。随着中国青少年对街舞理解的深入,他们逐步回归街舞的本源,以中国青少年自己的眼光和特点来实践街舞。
除了早期的霹雳舞,自上世纪90年代中开始,全国各地青少年就已经开始习练街舞。北京、上海、广州因为资讯发达,街舞开展比较早;河南郑州由于中原武术文化与街舞关系密切,Breaking舞蹈也起步较早。现在,全国各地都有练习街舞的青少年,在各个城市的街头广场都可以他们扎堆训练的身影。他们还经常组织小型的比赛(Battle,碴舞/拼舞),功夫最好的舞者能够赢得众多青少年的推崇。
青少年对街舞的热情引发了从文化艺术到商业广告对街舞的大量应用。我们看到,在许多知名艺人,如周杰伦、陈小春、萧亚轩、温岚的音乐录影带中,街舞少年的英姿频频出现。Nike、李宁、第五季、汇源、金蒂、Nokia等品牌的商业广告业使用了街舞造型,频频轰炸年轻消费者的视觉。2003年初北京人民大会堂上演的舞剧《巴黎圣母院》中,应用了大量街舞动作,形成独特的文化风景。
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兴起,街舞作为健身运动的一种也进入了各大城市的健身中心。许多舞蹈、戏曲、杂技的专业从业者也开始练习街舞,街舞在各个艺术院校中广为传播。在大学校园中,许多舞蹈社团也组织起来练习街舞;中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街舞活动则更为普遍,他们在各大城市的居民社区中形成了青少年所特有的社区文化。中央电视台5套体育频道在几年前就开设了街舞教学节目(虽然教授的并不是纯正的街舞),3套舞蹈世界在2003年春节前也播出了特邀北舞堂拍摄的街舞专题节目。作为一种为青少年所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街舞在全国各地已经广泛传播开来。(转自搜狐)
【阅读选文三】
跳街舞的少年们
街舞的英文名称为 Hip-Hop,是由美国黑人创造的一种街边文化。虽然街舞最早起源于美国,但对中国舞迷影响最大的还是来自韩国的青春组合。
韩国组合 H.O.T、神话以及 N RG的登门造访引发了席卷全国的“韩流”风暴。伴随“韩流”的“入侵”,“韩流”的主打文化 Hip-Hop以及宽衣肥裤也在十七八岁的青少年之间迅速地普及开来。街头文化的精髓就在于体现出了年轻人个性化的时尚选择,冲破传统的习俗约束,展现自我的风采。这种随时、随地、随意的潮流文化深受时尚一族们喜爱。
嘉兴的青少年们也紧跟时尚,街舞也出现在了嘉兴。如今,街舞成为一种时尚,特别是校园里有不少街舞迷们,嘉兴学院还开设了街舞选修课。
柳君来自杭州,是嘉兴学院艺术系大二的学生,从小他对舞蹈就有一种偏好。初二时开始跳现代舞,高二那年,18岁的他迷上了街舞。凭着对舞蹈的感觉,他对着电视模仿,经常和几个伙伴一起到迪吧跳、到广场跳。“穿着水桶裤、宽大的上衣,随着舞曲完全疯狂、完全放松地扭动身体的每个部位,旋转、倒立,每一个动作都充满自我„„那是一种发泄、轻松的感觉。街舞跳的就是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没有压力,想跳就跳,是一种随意放松的舞蹈,没有固定的模式,全身活跃,绝对最酷!”因为喜爱街舞,他还爱屋及乌地
喜欢上了极限运动。那时,他最爱的运动就是和几个朋友到广场上跳街舞、滑板、玩自行车。
来到嘉兴后,柳君觉得最缺少的就是跳街舞的场所。他曾经以 H.O.T组合的“ W e are thefuture”排过一支舞,他和现在的搭档、同系大三的学生雷俊杰就是那时开始一起跳舞的。在戴梦得广场等许多地方都演出过,但那都是商业演出,不是真正的街头表演,他觉得总是缺少了一种疯狂的感觉。在嘉兴,街舞还只是一种迪厅舞蹈,远未达到走上街头的水平。从活动场所上看,嘉兴的街舞目前只是作为表演活动零星见于各家迪厅或是商家庆典的舞台上。这种感觉和真正在街头跳舞的差距很大,在嘉兴,大家只能上迪厅过瘾,可迪厅人多,不能尽情发挥———“英雄无用武之地”!
为什么喜欢街舞?柳君说是为了发泄、放松。“学习压力大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戴上耳机,将音乐的声音调到最大,挑一首适合的歌曲,然后大跳街舞,我觉得这是一个驱除坏心情的好办法。”随着音乐的响起,柳君和他的搭档自然、投入地舞动起来。 16岁的傅佳、潘毅诚、陈孙健是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初三的学生。每当周末、假期没事时,他们就相约在一起玩街舞。“我们跳街舞是因为它够帅!够酷!”这是他们喜爱街舞的共同答案。穿着前卫的服装,跳出属于自己的风格,最能表现个性,够酷! 三人中傅佳是老大,学舞的时间也最长,原本会跳霹雳舞的他一接触街舞就爱上了这种真正能够释放自己的舞蹈。他完全是看电视、 MTV自学的,潘毅诚和陈孙健也都是全靠自学,在家玩玩,有空上迪厅蹦,慢慢地就跳得像模像样了。对于他们来说,街舞是伴随着紧张的学习最有效的缓解压力的方式,“跳街舞要以放松的心情轻松地跳,在我们眼里,街舞是最能表达心情的舞蹈。许多人担心跳街舞会影响我们学习,其实不会,我们只是把它当成我们的爱好,跟踢足球、唱歌没有什么两样。”街舞有一些比较危险的动作,他们因此受过伤,但丝毫没有影响街舞给他们的那种最炫、最酷的感觉。他们现在最遗憾的就是从来没有真正在街头跳过,没有真正体会过街头舞者的感觉。“我们没有这样的机会,最多只是在学校艺术节的舞台上跳过,但那太不过瘾了。”
“现在,我们学校中有好多同学都跳街舞,比两年前刚流行时多了不少,现在各个年级、甚至今年刚进校的新生中都有人在跳。”(摘自《嘉兴日报》)
【阅读选文四】
街舞渐热京城街头
一到节假日,京城一些广场、商店门口,常常有一群年轻人跳着快节奏的舞蹈助兴,吸引了大批路人驻足观看。这就是近来一种新兴的表演形式:街舞。
街舞起源于美国街头的黑人舞蹈,因为动作随意,简单易学,很快就流行起来,作为MTV中的背景舞蹈大量出现。随着国外影视、音乐的涌入,街舞渐渐被中国的年轻人所熟悉和喜爱,产生了一定影响,形成势头不小的街舞热。
喜爱街舞的,多是对新鲜事物敏感、赶时髦的年轻人。他们开始对影视MTV中的舞蹈进行模仿,觉得不过瘾,就去学街舞。一些舞蹈学校和健身中心办的街舞学习班应运而生,而且越来越火爆。石景山实验中学初三的逄贝童,就是看了报纸上街舞学习班的广告后去学习街舞的,每周去两次,越跳越上瘾,权当锻炼身体,人也更有活力了。学校一有活动也
少不了请他表演一段。体育课上,老师有时还教上一段街舞来放松一下。京城一所大学还新开了街舞选修课。
街舞既是舞蹈也是健身运动,动作非常随意,符合年轻人不受束缚的个性。劲舞加上强烈的电子音乐,给人一种活力十足的感觉。在新街口JJ舞厅,女孩林琳说,她最初跳街舞是为了减肥,到现在已经跳了一年了,舞技大有长进,还真起到了健美的作用。现在,她和一起练习街舞的朋友们经常组成搭档,为一些活动进行表演,有充分表现自我的机会,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街舞的火热也和一些活动的推动有关。因为街舞自身的特点非常适合渲染气氛,商场在促销商品或举行庆祝活动的时候,经常请街舞表演助兴。在商场门前的台子上几个年轻人随着音乐跳着街舞,能吸引更多的顾客。王府井步行街的商店前,西单文化广场,就时不时有街舞表演来吸引游人。在21届大运会的闭幕式上,街舞也是其中一项表演内容。京剧、武术体现了中国传统韵味,而摇滚、街舞则表现了现代风格,彼此相得益彰。渐热的街舞无疑给丰富的京城文化生活又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转自药谷网)
时尚之二:我也追星
【心香一瓣】
忽如一夜之间,一种叫做“星”的东西,出现在众人面前。让人搞的迷迷糊糊的,还没弄明白呢,就开始在床头贴“she”、“阿杜”、“周杰伦”了。hehehe,其实我也追“星”!狂热着呢!
【阅读选文一】
嗨,你喜欢周杰伦吗?
2002年秋天,失恋的我在广州住了一次院。
那天在病房待得郁闷,我出来走到医院的小花园,坐在长椅上点一枝摩尔烟。有个女孩在我旁边坐下,我感觉她在看着我,我也看了看她——戴着帽子听CD,白T恤,极瘦,一脸病容。
可她的笑极温暖,第一句话是“嗨,你喜欢周杰伦吗?”
她把左耳机轻轻塞到我右耳,动作轻便,自然。我听以那支旋律熟悉的〈星睛〉“手牵手一不两步看着天看星星三颗四颗连成片``````”
“这支歌很老了。”我取下耳机说,她又笑了,问我:“心情不好?”
我们就好样认识她叫沈菲,23岁,血癌。“看多了〈蓝色生死恋〉之类的韩剧,血癌这种绝症都变得大众化了。”她说着,含着笑,像在讲别人的事。
沈菲在北京念大学,因此能说一口漂亮的普通话。她住进广州这家医院快一年了,还连累家人。她也疯子样在病房里摔过东西,镜中苍白如纸的脸,棒球帽下稀疏的头发,是生命里不为人知的一面,让她窒息。
直到周杰伦出现。
说到这儿她又在微笑:“是不是有点夸张?可他那些吐词不清的歌,真的很能抚慰人心。他让我想起很多美好的往事,让我觉得没白白活过。”
那天听的是〈简单爱〉,沈菲脸上有春风般的笑:“他单眼皮,个子瘦高,细看还真有点像周杰伦。他一直不好好对我,系里开会迟到了他要骂,校刊发了风花雪月的文章他要
骂,我等他打篮球为他抱衣服他嫌我啰嗦`````有天我办墙报,不小心人凳子上摔下来,他又骂,说我又笨又是个麻烦精。他真没有骂错,我是那样笨,看不出他骂我的时候眼里满是心疼。那个暑假,他带我去他外婆家,简简单单地拉着手看夕阳。”
后来有了校里的一吻,沈菲说:“你晕过车吗?那就像样第一次晕车,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作天旋地转。在他的眼睛晨我只看见灿烂。爱情来的时候,真像龙卷风啊。”
可是,〈龙卷风〉明快跳跃的节奏,很快换到了〈半岛铁盒〉,周杰伦都在追问:“为会么这样子/为什么你离开我?”
取下棒球帽,她黯然地说:“我不想,不想让他看见我这副样子。”
沈菲选择了不辞而别。从北京回广州的火车上,沈菲的泪如决堤洪水。对面的女孩同情地看着她,沈菲想,他将来的爱人该像这个女孩吧,清丽健康,红润的脸庞宛如一只苹果。 我们一遍又一遍听〈爱在西元〉。“楔形文字刻下的永远,永远有多远?”
我不久就出院了,掏空心思弄到了一盘周杰伦的签名CD,外带一张海报,拿到医院喜滋滋地给沈菲。小护士不让把海报贴在墙上,沈菲仍一脸幸福,说不要紧,拿在手里看更好。 她于2002年冬离世葬礼后,我问她母亲,沈菲男友可否知情,她母亲哇地又哭了:“没有那男孩,他是那傻孩子编的,她告诉过我,那是她好了之后要嫁的人。”我呆了。沈菲无数次描述过的浓眉,单眼皮,瘦高身影,原来全是假设;沈菲在周杰伦歌里倾诉过的每一个细节原来全是她的不甘心,不甘心自己来过,活过,却从未爱过。
而那时的我,坐在沈菲身边,总在她的回忆里想自己的民事,一财辜负了她倾诉的热忱。那天她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我说“因为没有回报,你打算不再付出了吗?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无论怎样,至少还有付出的机会啊。”停一会,她握紧我的手:“答应我,好好地爱,好好地过。”
我再忍不住,泪流满面。
2003年春天,我找到一份新感情。我们一起去买周杰伦的新专辑〈叶惠美〉,当他把左耳机塞到我右耳,在音乐里我对沈菲说:放心,我会好好地爱,好好地过。(转自莆田在线)
【阅读选文二】
喜欢周杰伦
李 茶
像我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原来多喜欢张学友、周华健什么的,后来改喜欢刀郎了。有点小资情调的则追捧蔡琴。喜欢周杰伦的,大概不多,我是一个。
说起来,知道周杰伦这个人是干什么的,还得归功于我女儿。大约是在10岁那年,她忽然迷上了周杰伦的歌,买了磁带,躲在房间里狂听猛学。有那么一个星期的时间,每天下课就关进自己的房间,喊她吃饭也是百呼不应。在她的门口仔细地听,隐约听到一种很怪的歌声,歌词是完全听不懂的,旋律也是不合常理的那种。没觉得有什么好听,那时候常常取笑女儿,一个练钢琴的人,每天一个多小时的车尔尼,居然会对街头小混混的音乐那么着迷。可是不知不觉地,渐渐觉得周杰伦的歌也并不像最初那样难听了,后来觉得听着还顺耳,再后来竟然喜欢上他的歌了。
说起来,真是惭愧!一向以为自己的欣赏趣味很古典、很高雅、很文化的,平时喜欢听的音乐大多是巴赫、莫扎特,连贝多芬都不太看得上,现在居然有些喜欢周杰伦。更邪门的
是,听过周杰伦再听莫扎特,反倒觉得味道不对。这个变化不禁让我自己有些惊讶。自从得知我的这个变化之后,女儿很是得意,她也时不时地对我冷嘲热讽一些,使得我很有些无趣。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哪根神经搭牢,会有这反常的转变。看来,新古典经济学中关于偏好稳定性的假定,真是一派胡扯。
很长时间,我都想不出周杰伦到底那里讨我喜欢。可是就是愿意听他的东西。工作繁忙,没有时间逛店淘碟,好在女儿总是在第一时间把他的新歌买回来。先是《半兽人》,后来是《叶惠美》。《七里香》尚未发售,我们都有些等不及了。买到的那天,居然很高兴了一阵子。一听,果然不同凡响,又是一番新气象。他的水平越来越进步了。
音乐上的趣味,大概是一种天赋,没什么理由好说的。不懂、不能体会妙处的人,你纵是说得天花乱坠、口干舌燥,也是对牛弹琴,白搭。懂的,你不用废话,或者稍作点拨,就会产生共鸣。可生就一种好为人师的坏脾气,自己喜欢,总愿意让别人也喜欢。环顾周围,学生辈的,不用我宣传,他们早就是周的粉丝。同辈的人,想让他们喜欢着实不那么容易。于是,内心里就在编织说服他们喜欢周杰伦的理由。虽然迄今为止,尚没有试过这些理由的效果,不过可以先公布出来让大家评点一二。
中年人应该听周杰伦的最大理由无过于,他的歌具有预防老年痴呆症的奇效。老年痴呆症虽不如癌症那么可怕,可真要得上,也够惨的。本人倒没什么,我们都知道糊涂人比清醒人更快乐,可家里人给连累惨了。现在中年人碰在一起,相互介绍防治老年痴呆症的办法,这位说抽烟有效,可那位说抽烟有毒副作用;张三说玩电脑好,李四又说上瘾了怎么办,再说老玩游戏视力也受不了。争来争去,没有个共识。我推荐各位听周杰伦的歌。他的歌词看得懂、听不懂。你怎么听不懂,他就怎么唱。您可千万别拿着歌词听他的歌,要像不识英语字母的人听新概念英语那样,直到把歌词全部听懂为止。他的旋律,怎么别扭就怎么走,您跟着哼哼,好比初学开车的菜鸟跟着军车司机玩车似的,他熟悉地形,刹车油门样样驾轻就熟,你是紧跟慢跟,怎么也跟不上。这样的跟唱,让你的感觉轻则磕得鼻青脸肿,重则奄奄一息。如果您受得了这样的折磨,而且居然也有些玩得转了,恭喜,您的脑细胞返老还童了。这种治法,病好了,也甭担心什么毒副作用。何乐而不为,您说呢?
不是所有的中老年朋友都会害怕老年痴呆症的。我还想出了另外一条理由:听周杰伦的歌有利于增进辈际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弥补代沟。您不是感叹不了解现在儿女辈的人到底在想什么吗?他们不也老抱怨您不理解他们吗?听歌吧!听周杰伦的歌,没听懂歌词也没事,只要你和他们一起听,这姿态就显得您心态年轻,不知不觉就拉近了和孩子们心理上的距离。要是您百折不挠,终于听懂周杰伦唱了些什么,那就更好了。那歌词透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情绪、那拽劲、那什么......按眼下时髦的说法——
对了,差点忘了最重要的。时下的歌星,无论长得美丑,也甭提唱得好赖,男的只要会煽情、女的只要会发嗲,也都混得人五人六的,您不是不想让孩子学这些人的坏么,那你就让他向周杰伦看齐。这周杰伦,人也正派,还日进斗金。关键是,他可是母亲严格教育出来的乖孩子,不信你听他在
好了,理由就这些,您要是还不喜欢周杰伦,我也没脾气。反正,我喜欢!我还在等他的下一张碟子哩。(摘自仙客网)
【阅读选文三】
刘翔大哥,你真棒
(466711)淮阳县安岭镇一中陈风文学社 吴鸣
2004年8月28日,我在通过电视看刘翔,我紧盯着12.91秒的计时器,刘翔就在这12.91秒的时间里成为我心中的偶像。刘翔大哥,我真想对你说:你真棒!
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2004年8月28日,因为这一天属于中国,属于我的偶像。是啊,这一天的雅典奥运会当中,中国取得了最具历史性突破的一块金牌——男子110栏的金牌。金牌的得主是我们中国人,上海的体育健将,刘翔。他以12.91秒的成绩打破了奥运记录,追平了世界记录。
噢!了不起的刘翔!
我看到了你的辉煌,你飞速跨栏的英姿,让每个观众激动。
我也看到了你的骄傲,人们对你的称赞以及交到你手中的金牌、鲜花和掌声,让所有的人艳羡。
我更了解你冠军身后的动人事迹,那是我翻阅了许多报刊杂志查到的。你从16岁开始正式练习跨栏,5年来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严寒酷暑,你每天都坚持长达7至9小时的艰苦训练。这五年里,不知你的脚上磨起了多少血泡,不知你被跨栏绊倒了多少次,可你从来没有叫过一声苦。在挫折面前,你永不放弃!
刘翔大哥,我的数学成绩很好,可我算不清你流了多少汗水;我的语文成绩很好,可我赞美你的词语总是不够。太年幼的我从没有经历过那么多血汗,但我明白,正是你艰苦的训练才使你有了辉煌的今天。
我还知道你在2000年世界田联黄金大奖赛中,你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却被裁判判为提前起跑,而取消了成绩。赛后你对记者说:“我一定要证明中国人在短跑项目上是有所作为的!”而今,你在雅典奥运会上用事实证明了这句话,你推翻了一些专家作出的“亚洲人进不了前八名”的预言,你证明了亚洲人也可以世界最强、最棒!
现在,我还是一名七年纪的学生,我要把你的这种刻苦、耐劳、不气馁、荣辱不惊的精神和品格用到我的学习上。
刘翔大哥,让我高喊一声:你是我永远最棒的榜样!
简评:当刘翔一夜成名之后,刘翔就成了众多青少年的偶像,本文的小就是其中的一位。小通过回忆,再现了刘翔获金的12.91秒,回忆了刘翔艰苦拼搏的往事,把刘翔的壮举化为自己的力量。小追星,没有随波逐流,没有在狂热中忘乎所以,而是学习了名人成名的
实质——拼搏。所以,我们说小追星也追到了实质。希望读到这篇习作的同学都能够在追星时追到实质。(辅导老师:刘志刚)
时尚之三:酷爱染发
【心香一瓣】
艳阳高照,走在大街上,到处可见头发染成金色、咖啡色、红色、彩色„„的红男绿女招摇过市。染发时尚已日渐风盛。有人认为,染发已经成为国人创造个人形象其中一种重要的工具。国人染发之普及,如同换季更换时装一样随意。
【阅读选文一】
上帝的追求
谢健涛
人物:上帝 众仙
时间:天堂时间上午九时
地点:上帝会客厅
仙甲:云来自何处,不就是来自天堂,可彩云,又来自何处?
仙乙:彩云嘛,来自于上帝的头顶。(看着上帝)
上帝:此话怎讲?(好像有些不满。)
仙丙:正因为您近日到人间的那一游,游进了那所美容美发店。(拨开云,指着云下的一个招牌:彩云美容美发。)
上帝:此话又怎讲,难道就因为我的头发,那天边的云才变得色彩斑斓吗?(露出不易觉察的笑)
仙乙:您是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您变,世界自然也跟着变。(恭恭敬敬地站起,弯下腰)仙甲:原来如此,小仙请求上帝您洗去您头发上的色彩,让它还原您的本色——白色。(带着殷切)
上帝:难道整个天堂就只能是白色吗?
仙甲:白色是洁净,白色是美好,白色因无下而动人。(一边说一边指着殿堂里所有的东西)
上帝:陈旧的观念,难道你就不能跟时尚的脚步吗?(好像对甲的话很不满)仙丙:尊敬的上帝啊,《天堂法》上没有时尚的记录,也未能从《天堂志》中找到时尚这个词。您请过目。(诚惶诚恐地呈上二书)
上帝:当然找不到,但一切都得创造,唯有创造能让世界发展,难得不是吗?仙丙:此话固然不错,可创造应该是为了美好的理想和进步的需求,小仙认为,追求不良的时尚是不能称之为有创新的事。
仙乙:正因为您提出了“仙仙平等”的口号,人类社会才努力为“人人平等”奋斗,这便是一种好的创新,按上帝的话说,也就是一种“时尚”,这是多好的时尚啊。
仙甲:您追求的这种时尚虽也不能称为不良,但您的头发却影响了云下面这片土地上人类和万物的生存——因为您的头发上的色彩让云变成酸雨,酸枯了大片植物,给人类带来了劫难。(更加殷切)
上帝(面露喜色):你们总算明白我的苦心。我的追求并不只是为了世界因色彩热美,也是让人类能像你们一样认识丑而奋斗。
【阅读选文二】
染发之我见
胡中柱
从街上行人到歌星舞星影星,将黑发染黄的,是越来越多了,便是《新民晚报》也在相关的栏目予以介绍,并用了一句熟到了俗的言语来形容,“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果然“亮丽”?差矣。想造物主创造万物,一切都是安排妥当的。我们黄种人配上黑眼睛黑头发,应是最佳组合,妄加改变,如同黑肤漂白,天足缠小一样,均可谓逆天理行事。 进一步说,无论你如何花钱,也绝对染不出西洋白种人那种金黄的色泽,而只能是枯黄、焦黄,与其最佳组合的那种雪肤碧睛相配的金发的俊逸夺目,实有天渊之别,何来“亮丽”?
尤其让人不可理解的是:最在乎自己年龄的中年妇女,平素见人言其年轻,便口上客气,实则内心窃喜而外形于色,却偏偏有这么多的人,不是将已显露银白的发丝染黑,反而染黄。结果,说得过份点,在已近似黄菜叶的脸庞之上,开着一朵焦枯的“金丝垂帘”,真是“人脸菊花相映黄”了,一下子看似老了10至15岁。试问,一张黄脸,顶着一头黄毛,有何美感可言?
年青人同样如此,有次在超市购物,左前侧有个推着购物车的女同胞,满头全是黄得发白的头发,全无一点黑色,从背影看,宛如一七十左右的瘦削老妇。见她一个踉跄,似被绊倒,赶紧伸手相扶,道:“当心点,老太太。”换来的不是感激而是怒目,定神一看,心目中的“白发老太太”最多25岁。
全无美感的举动或者形象外观,却有这么多的人群起效尤,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或评价?是追求别类,以怪为美的心理?还是为了模仿外国人,觉得只要是外国人,便什么都好的心理?那可是一种殖民地心理。
也许,是言重了。不过,希望大家都能增强审美能力,这该是提高全民素质之举,实非小事。(摘自《新民晚报》)
【阅读选文三】
染发与宽容
魏文彪
近日《新民晚报》有篇《染发之我见》。该文认为“将黑发染黄”不“亮丽”。在对“将黑发染黄的越来越多”表示不理解之后,他揣摩道:是出于追求另类,以怪为美的心理?还是为了模仿外国人,觉得外国人什么都好?
时下染发者确乎越来越多了,但染发“亮丽”不“亮丽”并不是哪一个人包括《染》文所能够下结论的,因为“美是主观的”,所以对于染发是美是丑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如我吧,就觉着固有些人染发之后“变丑”了,但也有不少人染发之后比以前好
看。有些年纪大的人染发后看上去年轻多了。而一些皮肤很白、长相俊美的女孩子,头发染红后看上去比以前更靓丽。
至于认为别人染发就是“为了模仿外国人,觉得外国人什么都好”,就很有点上纲上线了。这样看待事物,与原先那种“留长头发、穿喇叭裤就是不正经青年”的观人法有什么两样呢?!退一步讲,即便一个人真是为了模仿外国人而染发,那又怎么样呢?就是“崇洋媚外”、“思想意识不健康”吗?有这么严重吗?一个人喜欢国外的事物,甚至认为“外国的月亮都要圆些”,那也是一个人的个人看法问题,你可以不同意,但没必要上升到“没有审美能力”,甚至是“思想犯罪”的高度。
据我了解,许多人染发确是为了“追求另类”。一个人不甘于与别人一样,希望自己能够与别人有所不同,是有个性、有勇气的表现,是值得赞许的。在追求个性解放、张扬自我、呼唤创新的时代里,“追求另类”、“以‘怪’为美”不应只是贬义词。
当然,能够这样看待“追求另类”的心态与举动,最起码先要有宽阔的胸怀,具有宽容精神,也就是说,即便自己不喜欢,也要承认别人有“追求另类”的权利与自由。
谈到宽容,我想起时下正被舆论猛力围剿着的中国行为艺术。我觉得从舆论围剿行为艺术这个现象,可以看出我们这个社会是多么的缺乏宽容精神!即便大多数人依然难以立即接受行为艺术,人们也不应因“我不喜欢”就一棍子将其打死,甚至恨不得联名上书有关部门立即予以取缔。应该意识到的是,即便除表演者本人外就没有人喜欢,行为艺术家依然有权利进行他们的创作与表演,看不看、接不接受是你的事,但你无权剥夺他们的创作权利与创作自由。
一个社会只有先是宽容的,尔后才会是真正文明的,没有宽容的所谓“道德”、“文明”,本质上实是反文明、反道德、反人类的。(摘自《人民法院报》)
时尚之四:“口袋书”、动漫都俏跟时尚风潮
【心香一瓣】
日前,“口袋书”已日益成为都市年轻的新宠。从时尚风情、小说故事到英语教学,人们经常可以在各大图书市场中见到它的踪影。“口袋书”为何在国内如此走俏?除了其体积较小、便于携带外,“口袋书”还有内容新颖、贴近性强、更新速度较快的特点。可以说,内容健康的“口袋书”和卡通书一样,都是文化市场中的新宠,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口袋书”的内容有些变味了。
【阅读选文一】
为“口袋书”正名
姜小玲
原本为了便于携带和阅读而设计的“口袋书”,一不小心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有专家提出,“口袋书”不应成为低级趣味的代名词。我们要用健康、有益、有趣的“口袋书”,把那些庸俗不堪的“口袋书”挤出市场。
原本为了便于携带和阅读而设计的“口袋书”,一不小心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那些隐藏在个体书摊、非法出版的口袋书,因其内容充满色情、暴力,而令家长、教师“谈书色变”,无疑也成了“扫黄”“打非”的重点对象。近日,有专家提出,“口
袋书”不应成为低级趣味的代名词。我们要用健康、有益、有趣的“口袋书”,把那些庸俗不堪的“口袋书”挤出市场,为“口袋书”正名。
所谓“口袋书”,是指一种64开本或小36开本的袖珍出版物,因其体积小、便于携带,俗称口袋书。
据有关方面对10-15岁青少年的阅读情况分析,有近60%的学生对“口袋书”、尤其是日本“口袋卡通”情有独钟。但必须面对的一个事实是:目前市场上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口袋书”极为稀少,大多由不法书商假冒或伪造港台出版社名义非法出版,一个系列包含几十种甚至上百种,有纯文字的,也有卡通漫画等形式,但书中充斥着色情、暴力、恐怖等低级趣味,比如《灵幻艳情夜话系列》等等,光书名就让人吓一跳,这显然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一位心理学家分析,“口袋书”这样的开本样式比较适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的成长特点,在时下儿童读物“部头”越出越大、越来越厚的情况下,“口袋书”走俏是不足为怪的。问题是,正规出版、健康有益的“口袋书”缺席,自然让那些非法出版、庸俗不堪的“口袋书”钻了空子。我们的出版工为什么就不能用这种孩子们喜欢的形式,来装载健康有益的内容,而听任低级庸俗的非法“口袋书”肆无忌惮地出现在孩子们的书包里呢? 少儿出版社社长周舜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出版社确实有责任和义务为青少年读者出版优秀健康的精品“口袋书”。该社也曾出版过一些“口袋书”,比如《物理一典通》《世界名著儿童读本》等等,但销路并不好。是什么原因呢?主要还是销售方式上有问题。“口袋书”开本小,书价比较低,在书店统一的书架上陈列或摊开展示,单位面积产出价值低;再加上开本小,容易被读者“顺手牵羊”,所以书店不太欢迎这种特殊开本的图书。
业内人士指出,“口袋书”的形式决定了它的内容一般定位在休闲文化、简易的工具书上,并不是所有品种的图书都适合做“口袋书”。况且,对非法出版的“口袋书”先入为主的认识,也使小读者对正规的“口袋书”难以认同。“口袋书”怎么出?出什么?都是颇费思量的。台湾有“口袋本”的《百科知识图鉴》;在国外,《牛津剑桥科学百科》也制成了“口袋书”。这对我们拓展“口袋书”的文化空间是可资借鉴的。我们在为“口袋书”正名的同时,也要用品质培养出“口袋书”自己的读者群,从而带动全社会休闲文化品位的提升,真正把低级庸俗的“口袋书”挤出市场。(来源:解放日报)
【心香一瓣】
所谓动漫是指卡通、漫画的音像或图书制品的统称。日本动漫作品因其内容新颖、情节构筑别出心裁最受欢迎。除了垄断青少年口味的日本卡通,香港漫画家朱德庸幽默犀利的《涩女郎》、《醋溜族》系列、台湾漫画家几米温情脉脉的漫画《地下铁》、《向左走、向右走》等也毫不逊色。
【阅读选文二】
喜欢,就是喜欢
---记我心中的山口胜平先生
有时候实在觉得自己是个主观得要命的家伙,若干年前很喜欢乱马,所以在《电子游戏软件》上看到给乱马配音的是一位名叫山口胜平的声优时,便义无反顾的把一种名叫“喜欢”的感情寄托在了他的身上。这到底算是爱谁及谁呢?
简直是比网恋还莫名其妙的事情,因为当时我根本没有听到过山口的声音,就这样怀着莫名的感觉,直到有一天,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弄到了柯南的第一部剧场版《引爆摩天楼》时,才听到这位心仪已久的声优的声音:有点魅力,有点孩子气,相当适合新一那帅帅而又有点自大的感觉,尤其是与高山小姐的声音转换的地方,简直妙极了!
也许喜欢真的是不需要理由的,为了能够多听到一点心目中偶像的声音,我四处搜集有他配音的动画,《名侦探柯南》,《阿尔斯兰战记》,甚至《秋叶原电脑组》里,他仅有少少的几句台词,我也照样弄了一套;想听听乱马的声音,可是又实在搞不到TV版时,仅一套《中国寝昆仑大决战》,我就买了三套之多。不能说无怨无悔,其实是相当肉痛的。 很多杂志上都介绍过声优,林原、绪方、高山、两位关先生还有子安都看过无数的介绍,却一直没有山口的资料出现,气得我在《A。C。T》的回函卡上写过好几次要求介绍的声优:山口胜平。其实也不是很想看资料,只是想知道一下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不是有名的声优,也许有点虚荣心作祟吧。直到有一天,梦总上登出了声优的百名排行榜,在其中,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名字,当时可以说是长长的出了一大气。
我一直认为,声优只要声音好,其他的一律不重要。所以,对于目前有些人“声优偶像化”的说法相法反感。只不过是有些声优长得漂亮了一点,就因此而否定人家的实力,这是相当不公平的。谁规定声优非得长得像怪兽一样才行啊,大家毕竟都是人么。不过,我的最爱年轻时的形象还满符合我的理想的(笑),虽然不帅,却很顺眼。可惜现在中年发福了,好在声音是越来越棒。怪盗KID虽然和新一年龄相当,不过感觉上要差许多,新一是自大加自信,而KID则是自信中多了几分优雅。“さあ??ショーの始まりだぜ!”站在高高的塔顶,他衣袂随风上下翻飞,单片眼镜与宽檐礼帽遮住了大部分的脸庞,优美的唇形勾勒出魅惑的微笑——如此风度,无怪KID的人气度直线上升,而山口的高明之处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怪盗KID的成功,甚至有人觉得山口先生对KID比对新一尽心得多,不过我倒没这种想法。《引爆摩天楼》里,最感人的场面当然就是柯南手拿变声器和兰隔壁而坐,用自己真正的声音说“死也要死在一起啊。”声音中没有平常的自大,而是充满了温柔的感觉,并不显得惊慌,反倒有几分宽心。若是没有对这个场面、这个角色认真揣摸过,是不会抓住这样的特点的。
最近一两年的人气动画《犬夜叉》的男主角,正是由山口胜平先生担纲。据说,这是高桥留美子先生亲自指定的。看来,高桥先生对山口当初诠释的乱马相当满意。当然,我也相当满意,因为之前我自己设想的声优阵容就是这样子的。看来,我也有几分选声优的才能嘛~~(得意)因为犬夜叉的成功,使山口先生现在的排名从二十几名上升到了十几名,上一年更是前十名之内。
喜欢山口胜平,从多年前开始。即使偶然喜欢某个身边的男孩子时,也从未忘记这个素未谋面的人的身影。曾经因为一时手头太紧而没买下《第十四个目标》的原声磁带,以至于后悔至今;出门在外没有动漫没有游戏,以为已经将他渐渐淡忘,没成想回到家中再听到
那略带磁性的声音时,竟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瞬间几乎掉下泪来„„也曾问过自己“为什么?”不过,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子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是会继续一如既往的喜欢下去,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寄托下去,直到遥远的未来。不知道原因,也可能根本没有原因,因为那是我自己的决定。(自金狼书屋)
【阅读选文三】
有时“哈日”
佚名
很小的时候,就听单田芳的《瓦岗英雄》,看陈荫荣的《兴唐传》,被前者曲折的英雄传奇打动,被后者人情味儿十足的氛围所感染。如今,隋唐英雄们以动画的形式卷土重来,大有昨日重现的感觉。
新开播的国产大型动画片《隋唐英雄传》模仿日本动画的造型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隋唐英雄传》引起了许多争议。看了老英雄们的新造型,一部分人对于这种事情表现出深刻的痛心疾首,认为我们的动画就应该具有我们的民族性和时代型———就说李世民吧,不但与史书上腰腹肥大的形象不符,也跟连环画里簪缨细甲的扮相大不相同,取而代之的是,所有的人物都换成了日式漫画中那种常见的斗篷、乱发、尖脸、妙目的形象。想起前一段海岩、王朔绘图本的那些个俊男靓女,看来日本卡通当真大有席卷天下的势头。反对者认为,不敢说这样的造型不会受到新一代观众的喜欢,也不是狭隘地反对别国文化的登陆和流行,只是觉得每一种题材最适合的表现方式只有一种,而承载着传统英雄主义的历史人物还是应该坚持中国特色。而且有这样的“哈日”风格必然将本来就不够兴旺的民族动画掷入谷底,更何况我们泱泱大国为什么要“哈日”呢? 其实我倒觉得有时候不妨偶尔“哈日”、“哈韩”,日本的动画工业以龙卷风的速度和形式冲入中国市场,我们的孩子因此穿上了肥腿裤,留起了长头发,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动漫。所以“狼来了”的声音也就一直此起彼伏,可是那有什么用呢,我们的孩子还是继续动漫着。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日本动漫的风靡,当然是有道理的,它至少迎合了当代部分青少年的审美观念和心理情绪。这种风格不光是日本的,从广义的范围来说它应该是动漫在这个时期的一个风格,是超越国界的。其实中国动画也是有过辉煌的,想当初中国美术电影的一系列动画片,至今还被世界动画界认可。但是那个时代过去了,一种风格延续无数个时代本身就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新的中国动画。
现在我们要面对的问题是,我们是看着被日本的动漫占领市场还是我们自己“师夷长技以治夷”,如果有一个市场终究会被一种风格占领,那么为什么不能是我们自己用这种风格来占领呢?
“哈日”并不代表抛弃民族的东西,有时候,我们的财富除了民族历史、民族特色外,还应该有“拿来主义”。
时尚之五:时尚迷醉眼
【心香一瓣】
时尚诚可贵,流行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不因时尚迷醉眼,管它东西南北风。只有对于真正的美的不懈追求,才是永恒的时尚。
【阅读选文一】
哈韩,哈日与亚成熟
方梦妮
据说,哈是台湾青年中最流行的用语,意即,非常想要得到,近乎疯狂的程度。“哈韩哈日族”,是说那些狂热追求日本,韩国流行娱乐文化,连带着打扮,思维,都要模仿得入木三分的年青人。这样的痕迹大街上轻易便捕捉得到。自我感觉良好的年青人,一头鲜艳的头发,或是淡金色刀锋般凌厉的短发,长长的拖地裤,夸张的松糕鞋„蹬着滑板车的青年不屑一顾的把行人抛在身后„.
炫目出格,强烈的唯美色彩的韩剧,一经登录,便霸占了大片的中国市场。俺到现在还疯狂的迷恋着<>里的赵远钧。现在的女人,青一色的爱染发,爱把脸涂得白白嫩嫩,看不出一点瑕点,化妆也很精致,活生生韩剧人物的翻版。“乱花渐欲人眼”,乱字写尽了韩流的剪不断,理还乱,迷人眼,却写出了国人对它的如痴如狂,如晕如醉。蝌蚪文风行似乎找到了源头。
而年青人离经叛道,是青春期的萌动,他们扮酷,张扬,发泄却也无法遮挡眼中的迷茫和无助。可自我意识稳定的成年人不经意间也成了韩流的拥护者是为哪般?一份摇摆的信念后,是一颗并不坚定的心,我们,真的并未成熟„..
有三种人,一种人是天真的人,一种人是真成熟的人,另一种人,便是亚成熟的人。也就是有成熟的表象,而无成熟的实质。虽说是成熟与腐烂是相隔一线,但是肤浅的活着,的确鲜有高的质量。
过度的崇拜颓然而生出败落,太多的羡慕也会横生出潜意识里的自卑和惶恐。就如“中国长城”蓝球队的倒塌。这样一支“梦之队”竟然溃败于韩国队的脚下,不是技不如人,却是势不如人。这是一个心理隐患,得上这种疾病,陷于无尽的痛苦与煎熬中。与国奥队的情况类同,这病情说轻也轻,说重也重,若心态摆正,问题迎刃而解。若穿不透这心理障碍,只会重蹈覆辙。
镜子里的我们,都是一张假扮成熟的脸„.(摘自网络《球迷一家》)
【阅读选文二】
高跟鞋情结与美女文学
毛天哲
女人是很可爱的,但也是挺令人费解的。古往今来的许多哲人、专家、学者乃至千千万万个普通人都对女人发表过自己的看法,虽然多数没法说到点子上,但也曾有
在中国的古代,女人是要遵循
女人的美丽是从头打扮到脚的,小说《金瓶梅》中吴月娘初次见潘金莲时说的那段话:
古代女人是很可怜的,她们只能怨自己命薄,没能生于现代。虽然女人的智商普遍都不是太高,不过也不要小瞧了她们。在中国的古代,女人虽然没有能力将该大的地方搞大,比如胸脯。但她们发明了把不该大的地方搞小的创造,那就是裹脚。裹脚最早是在宫里传出后再流行于全国的。据说起源于皇帝喜欢赵飞燕的天然小脚。有好事者称,她的小脚可以在皇帝的手掌中狂舞不休,所谓
五四运动的浪潮砸碎了一切封建的东西,连带着这裹脚布也丢进了历史的垃圾桶中。然而
有人说裹脚和高跟鞋的发明基本上是男权社会的一个阴谋,这是不对的。虽然裹脚的情形我不大知道,但我所见到女孩子在穿高跟鞋的时候多数是欣欣然地将脚塞进去的,站起来后还在镜子面前照了照,然后微笑着上街去试练自己的魅力去了。更有甚者是有些小女孩子由于现在的学校中有不能穿高跟鞋的规定而撅着嘴不高兴,这样的是事例还是很多的。 发明高跟鞋的可以称的上是个天才,至少她懂女人更懂男人的心思,可以和发明裹脚的哪个人媲美。穿着高跟鞋能不自觉地做到挺胸,收腹,展现线条,否则你就有时时向前倾倒的危险。能强制性地迫使自己看上去更性感,更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自己也觉得满意,这样的高跟鞋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它呢。高跟鞋和中国以前的裹小脚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高跟鞋更能体现出一些人道的东西,所以反对穿高跟鞋的的人是微乎其微的,除非是老古董。
女人是容易出风头和愿意出风头的人物,这可能归结于它们的虚荣心。只要能引众人注意自己,即便是穿久了高跟鞋使自己的脚背变形也在所不惜的。高跟鞋加上美丽的丝袜,再加上钱钟书先生所论的
别,而是大众。假若有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家伙认定女人穿高跟鞋,烫发,抹口红就可以轻薄的话,等待她的肯定是一记耳光。
女人是一部书,美丽的女人是一部厚厚的,充满好奇,未知,和情趣的书,放荡的美女更是一部使人遐想,引人入胜的书。女人穿高跟鞋无非是为了把自己的美丽更好地展现给大众。女人写小说,搞文学无非是把自己的内心情感世界展露在世人的面前。每一部的作品中都有的影子,美女用身体写作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的,而且是无可厚非的。就象所有女人都有
美女文学通常被指责为与性,吸烟,放荡,色情加毒品等相混合后的畸形物,这样的指责是偏颇的,且不说女人作为性的主体在文学作品中的不可避免,单说女人吸烟,放荡的生活,情爱内容的不可避免就象是这个社会没法根除毒品一样值得理解。文学是反映社会本身的,你不能因为这社会依然存在性,色情和毒品等,却要求美女文学中剔除这样的东西。文学虽然有自己的贞洁,但还是免不了有取悦于大众的功利性的一面。然而你不能因为文学的功利性就否定了美女文学,就象不能因为女孩子有
女人从裹脚进化到高跟鞋,无非就是
【阅读选文三】
大学生手机五宗罪
孙建
同学,你有手机吧?你的手机一定很漂亮、很实用。然而,你可知道这小东西却恶行累累。
其罪一:煽动攀比罪。拥有一款时尚先进、价格不菲的手机是某些大学生用以炫耀自己“身份”与“地位”之物。每当拿着市面上最流行的宝贝手机在同学面前走过时,自己那感觉就别提有多优越了。相比之下,如果自己的手机落伍了,那绝对是自惭形秽、无脸见人了。因此你有CDMA,我就要有彩屏,你有和弦,我就要有“蓝牙”。总之,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不经意间,手机已在同学
其罪二:浪费青春罪。据有关机构调查表明:在当今大学课堂上“自娱自乐”的人群中,有高达50%的人在摆弄手机。同学们正当青春好年华,理当是为中华之崛起而勤奋读书之时。然而手机却勾引“有志青年”上课开小差,不务正业,荒废时光。因此,手机“浪费
罪三:扰乱公共秩序罪。手机目无纪律,心无公德,不分场合、地点,想叫便叫,想嚷便嚷。在课堂、图书馆、自习室,手机乐声随时响起,扰乱了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情节恶劣,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
其罪四:传播黄色信息罪。不必讳言,社会上流行的黄色短信也侵蚀到大学生的手机里,有的同学不但不洁身自好,还乐在其中。每当遇到“精彩选段”,总是要互相传阅、共同
“赏析”。手机传播黄色信息,毒害大学生身心健康。因此,手机传播黄色信息罪不可赦!
其罪五:协助作弊罪。随着通讯及信息交换技术的迅猛发展,考场作弊手段也随之“鸟枪换炮”。手机也乘机利用其自身隐蔽性强、体积小、信息传输准确、快捷等特点,在各类考场上疯狂“做案”。但念作弊之主犯是作弊者,手机仅起辅助作用,故将其定为“协助作弊罪”。
综上所述,手机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危害性”亦不可小视。因此,作为手机法定监护人的我们,应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确保自己的监护对象“奉公守法”。(摘自《中央民族大学周报》)
时尚之六:另类时尚
【心香一瓣】
走上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走进乡村网吧,有人说,那是瞎泡,有人说,那真够时尚。生活中,总有许多新鲜的东西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其中有过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也曾引发你深入的思索和无限的感慨„„
【阅读选文一】
空中的舞蹈
加利福里亚约塞迈特瀑布,五位舞蹈者在做最后的准备,其中几个在检查系在身上的绳子„„一声“开始!”,五个人一个接一个地从2700英尺的悬崖上纵身跳下„„这就是--空中舞蹈。
朋友告诉我这是一个不能不去看的演出,而且会是一个难忘的演出,我在半信半疑中来到这里:这是一场独特的舞蹈表演,它不是在舞台上,也没有豪华的舞台美术,更没有造作的表演程式,然后它确激动人心!!它用利福里亚约塞迈特瀑布做背景,用群山做舞台,用大自然的风声,水声合着美丽的音乐来伴奏,它把舞蹈和自然环境结合在一起,用人的勇敢和柔和来亲抚大自然,用舞蹈来唱一支大自然的歌„„
五位舞者在空中做着许多舞蹈造型,他们就像飞翔在空中的一片片羽毛,时而起伏,时而旋转,时分时合,在山峦上,在森林的上空,在一片片的白云中,他们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梦。这几位舞者都是学习过芭蕾的舞蹈演员,排演过许多古典的芭蕾舞剧,但是不甘心在舞台上日复一日的渡过自己的生命,他们一直在寻找一个能让自己突破的机会,于是在利福里亚约塞迈特瀑布下做出了这个决定。
整个演出非常精彩,因为带给你的不是一个在舞台上所能感受的气势,一种心情„„看他们在山谷中起舞,看他们在风中旋转,看阳光洒在他们的身上,看他们与自然共舞,我才知道什么叫:“轻舞飞扬”。(中国风网)
【阅读选文二】
我和我的随身听
前几天收拾房间无意中翻出了五年前的磁带,那是曾被我奉为珍宝的羽泉的《冷酷到底》,胸口一热,找出尘封的Walkman,聆听曾经熟悉的音色。伴随着节奏,往昔的回忆浮上心头。
我的第一部随身听是舅舅送给我的14岁生日礼物。那个时候在中学生中,一部随身听同山地自行车一样,是绝对的奢侈品。舅舅送我的这部索尼卡带随身听(可惜型号现在记不起来了,那个时候大家都还没有什么Walkman的概念,总之别在腰间的卡带随身听都是很名贵的东东啦)当然也不例外,头带耳机在校园里闲庭信步足以让回头率提升数倍,电池电量显示、超重低音的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让同学们羡慕不已。这部索尼卡带随身听让我第一次认识了随身听的世界,伴我度过了中学时光,那时,周华健、张信哲还有理查德·克莱德曼都是我这里的常客:)。
一转眼,我上了大学,原来的索尼卡带随身听已经风光不再,各式各样的超薄、线控随身听花样繁多,让人眼花缭乱。看着原来的“古董”实在是有点审美疲劳,打着“学习需要”的幌子,向父母申请了一笔经费,揣着银子跟上铺的兄弟逛了整整一天,终于以900多元的价格把一部松下RQ-SX91(我从来都是叫他91)请了回来,之所以请他回来,主要是看上了它宝石蓝的灵巧机身、漂亮的圆眼睛线控还有自动反带等等方便的功能。没想到这个小巧了许多的家伙音质也不错,于是,我的第一部随身听略显笨拙的索尼卡带机就名正言顺地光荣退休了,91就担负起了我的英语学习和娱乐生活的重要任务。
一部音质出色、使用方便的随身听,确实能够激发起人们聆听的欲望,有了91的陪伴,曾经熟悉的歌声变得更加生动,甚至枯燥的英文朗读也变得妙趣横生,大一大二的时光充满了色彩,任贤齐、羽泉、张学友也都是我那时追捧的偶像
转眼到了大三,一次偶尔听了隔壁宿舍阿大新买的Discman,回来后再听我的91顿觉声音干涩无味,一夜间掌上明珠的91骤然失宠,CD到底还是要比磁带好很多啊!实在禁不住Discman完美音质的诱惑,正巧刚刚拿到奖学金,于是在91黯然失色的第3天傍晚,我就不假思索地买来了松下的CT-790,这就是我的第一部Discman。CT-790的样子很漂亮,纯金属的上盖,铁饼式的外观以及号称当时世界最薄的身材,让我爱不释手。从那以后音像店的磁带专区再也没有出现过我的身影。
买了790后真有些鸟枪换炮的感觉,无论是在自习室、上课途中或逛街路上,我总是带着790,各式各样的碟片我都要听一听,除了以前喜欢的歌手外,周杰伦也很受青睐。那个时候我也经常光顾学校东门的打口碟屋,很多国外唱片虽然不晓得他们的出处,但是其出色的音质极大地满足了我听觉的欲望。不过很快地,问题就不断地出现了,CT790的铝合金上盖虽然很漂亮,但是不结实,经过我频繁地更换碟片和磕磕碰碰后,上盖就有些变形,后来干脆就合不上了,甚至碟片转动时还会和上盖发生摩擦,直接影响到正常使用,美好印象大打折扣,此时的790正好也刚刚过了保修期,着实让人郁闷。
隔壁的阿大将此事作为笑柄,时不时就说我是用机狂人。不过阿大似乎用得频率跟我不相上下,为什么他的Discman就那么耐用呢?一番探究才发现原来他所使用的Sony Discman机身材质要比我的好得多,根本就不存在上盖变形的问题!一狠心,CT790送给了表妹,我直接买了新推出的Sony的Dej-985。Dej-985不仅样子很酷,而且镁合金的机身非常结实,上盖无论如何都是很难变形的,而且抗震能力更强,播放时间更久,更关键的是他的
音质比CT-790好很多,听起来觉得清晰而富有层次。难怪人家都说Sony的产品要更好些,看来果然名不虚传啊,用985来替换CT790是个明智的选择。另外不得不说,我非常喜欢Sony的线控设计,985使用的新型棒状线控不仅样子非常好看,而且使用起来很方便,非常的人性化。更换985在那段时间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而他在我这里着实成了个“劳模”,几乎平均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周末节假日更多,那段时间我的耳朵除了上课听课,别的时间几乎都是在音乐的伴奏下度过。
几次换机升级的经历愈加激发了我对完美音质的追求。为了享受更好的音质,我又为985添加了两个耳机:Sony的顶级耳塞E888和森海塞尔的HD-400,这下我可真的成了个不折不扣的发烧友了。(摘自电脑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