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问题的思考
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I 一、前 言 ·································································································································I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作用的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民生的关系 ················································································ 1 (二)个税免征额在收入差距调节方面的作用 ···································································· 1 (三)个税免征额在缓解通货膨胀方面的作用 .................................................................... 2 (四)个税免征额在促进内需方面的作用 ............................................................................ 3 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界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个税免征额在我国的现状和发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个税免征额界定的基础—征管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 错误 (三)利用城镇贫困线对个税免征额的界定 ........................................................................ 5 (四)具有“个性化”的个税免征额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个税免征额调整的问题 ···································································································· 8 (一)免征额的调整需要联系 CPI ......................................................................................... 8 (二)个税免征额的调整会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 ................................................................ 8 五、结束语 ···················································································································
············· 9 参考文献 ···································································································································· 9 致谢语 ······································································································································ 10I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问题的思考[摘要]本文先从民生的角度对个税免征额的作用进行分析,利用了数学公式的推导, 数据的计算和比较, 统计数据的分析这三种方法分别对个税免征额调节收入差距、 缓解通货膨胀和促进内需这三个方面进行解析。然后依据我国的国情和个税免征额的 现状,并且结合国外的经验提出“人性化”的个税免征额界定方案。最后对个税免征 额的调整进一步的探析。[关键词] 免征额 民生问题 人性化Thinking of the Exemp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ole of tax exemp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people'slivelihood in advance and analyzes three aspects that IIT① exemption entitlement adjusting the income gap, easing Inflation and promoting domestic demand with the methods of mathematical formulas, calculation and comparison of data,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data. Then, it puts forward a program defined in IIT exemption entitlement in “humanity” , according to current state of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IIT exemption entitlement, and combined with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ies. Finally , it makes further adjustment of IIT exemption entitlement.Keywords:Exemp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Livelihood issues;Humanity① IIT 是 Individual Income tax 的英文缩小I一、前 言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调节贫富差距方面起到了 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收入的增加和物价的上涨使得原本的个税免征额不能满足 社会的需求,所以个税免征额的调整逐渐成为了舆论讨论的热点话题。但是个税免征 额怎么调整,免征额的数值界定为多少为宜,各种各样的说法一直相持不下。因此对 个税免征额的进行深入分析, 全面了解其作用, 准确掌握其界定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作用的分析(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民生的关系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定义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 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 税。 何谓民生呢?孙中山先生认为; “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
国民的生计, 群众的生命。 ①我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民生提出的要求是: ” “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因此民生实际上是 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就是衣食住行、养老就医、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等生活必须上面,这些方面的解决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其中加大 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调高劳动者收入在再分配中 的比例,调高居民消费水平和能力,进而提高消费和投资的比例,是解决民生问题的 关键所在。个税免征额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多少,也就影响 了居民的收入的多少,而居民的收入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因 此个税免征额对于民生问题的解决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二)、个税免征额在收入差距调节方面的作用 个人收入差距的调节是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 《十七大报告》 中指出: 2020 到 年 “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 中等收入者占多数, 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 但是在当前形式下,贫富差距在不断的扩大。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各个国家都会利 用税收工具对居民的收入进行再分配,并且都会运用到累进的方法,也就是要求收入 较高者比收入较低者承担更多的税负,从而调节贫富的差距。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① 资料来源: 《孙中山选集》 ,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802 页1人们一般认为只有累进税率在影响累进程度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就是高收入者相 对应的就是较高的税率,需要缴纳更多的个税,低收入者的税率就较低,缴纳的个税 就相对少些。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个税免征额在影响个税的累进程度上同样具 有作用。[1]我们可以利用数学公式进行解释。首先假设税率是固定不变的,则个税可 以用数学公式表达为: T=t(Y—M) 其中 T 表示个税收入,t 表示固定的税率,Y 表示个人的收入,M 表示个税免征 额。然后再用 Y 高和 Y 低分别表示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收入(Y 高 > Y 低) ,免征额分 别为 M 高和 M 低 ( M 高 = M 低 )。 接着我们只要能够通过公式的推导得到高收入者的应缴纳的人所得税额占个人收 入的比重是大于低收入者的,也就是存在 T 高/Y 高 > T 低/Y 低, 就可以证明个税的免征 额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具有了累进的作用。 证明如下: 已知:M 高/Y 高 1—M 低/Y 低 因此可以得到:(Y 高—M 高) /Y 高> (Y 低—M 低) /Y 低 不等式两边可以同时乘以 t(t>0) ,则可以得到:T 高/Y
高 > T 低/Y 低 通过以上的证明,个税免征额对个税收入的累进效果显然可见。但是这是的在固 定在税率的情况下进行的证明,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个税免征额会影响计税的个人 收入,从而影响相对应的税率大小,因此个税免征额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是间接的,并 且是十分缓慢的, 另外正是因为个税免征额的这种间接性, 才不致引起纳税人的察觉。 (三)、个税免征额在缓解通货膨胀方面的作用 在经济学上,通货膨胀指的是整体物价水平的持续上升。在当前的中国经济形势 下,通货膨胀日益严重,2010 年 7 月起 CPI 连续半年上涨了 3%以上,预计 2011 年第 一季度 CPI 上涨将会达到 5%左右(一月份的 CPI 为 4.9%)① 。对于普通居民而言,通 货膨胀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物价的飙升,特别是对于低收入者来说,高涨的物价给他 们的生活带了巨大的压力,因此通货膨胀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就目前 的情况而言,相当多人的工资、财富不能立马的提高,而个税免征额就扮演了一个重① 资料来源:http://www.cssn.cn/news/159305.htm2要的角色。对个税免征额的调节可以减轻税负,也就是相应的增加居民的收入,从而 起到对通货膨胀具有一定的对冲的作用, 有利于缓和物价上涨尤其是房价、 医疗费用、 就学费用的高昂支出带来的压力。[2] 个税免征额对通货膨胀作用的效果是怎么样呢?我们可以通过具体数据的计算进 行分析。假设我国一居民纳税人某月的工资为 4500 元,按照税法规定,其当月应缴纳 的个人所得税税款=(4500-2000)x 15% - 125 = 250 元;如果个税免征额提高到 3000 元,则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125 元,减税的额度:250 元-125 元=125 元。 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表格,见表 1:个税免征额 应缴个税额 工薪收入额20003000应缴个税的差额3000 4000 4500 6000 7500 10000 15000 20000 50000 10000075 175 250 475 725 1225 2225 3225 11025 288250 75 125 325 550 1025 2025 3025 10725 28425表 1(单位:元)75 100 125 150 175 200 200 200 300 400由以上表格我们可以看出以下一些现象: 个税免征额的调节确实可以减少纳税 1、 者的纳税额度,减轻纳税者的税收负担;2、随着纳税者工资、薪金的提高,个税免征 额的调节效果越来越显著;3、工资、薪金总额在 10000 元到 20000 元之间时,个税免 征额的调节效果是一致的,这可能是受到了累进税率的影响。因此个税免征额对于减 轻纳税者的税负,调节居民的收入具有积极的作用,在对冲通货膨胀的压力方面具有 一定的效果。另外不可忽视的是,个税免征额的在一定程度上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是具 有抑制作用的,这也
就是个税免征额调整的局限性。 (四)、个税免征额在促进内需方面的作用3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 这次的要求与以往强调的“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有所不同,更多的强调了消 费的扩大内需的重要性。但是我国的消费率相对较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最终消费 率、居民消费率下降是最快的,其中最终消费率从 2000 年的 62.3%下降到 2008 年的 48.6%,居民消费率从 2000 年的 46.4%下降到 2008 年的 35.3%,不到 10 年时间,二 者分别下降了 13.7 和 11.1 个百分点。2008 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 全国为 11242.85 元;占 10%的最低收入户为 4532.88 元,占 10%的低收入户为 6195.32 元,占 20%的中等偏下户为 7993.67 元,占 20%的中等收入户为 10344.70 元;占 20% 的中等偏上户为 13316.63 元,占 10%的高收入户为 17888.18 元,占 10%的最高收入 户为 26982.13 元。2008 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全国为 3660.68 元,低 收入户为 2144.78 元,中低收入户为 2652.77 元,中等收入户为 3286.44 元,中高收入 户为 4191.25 元, 高收入户为 6853.69 元。 根据以上数据可见, 我国的中等收入家庭, 以及其以下的家庭的消费都没有达到平均的水平。究其原因,除了物价的上涨之外, 另一个关键的原因是居民劳动报酬的比例相对较低。从 1995 年到 2007 年,劳动者的 报酬占 GDP 的比例从 51%下降到了 39%,但是企业的盈余却从 23%上升到 31%,劳 动者的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下降是十分明显的。[3]调高个税的免征额,减少低收入者 的个税负担,意味者这些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样就有可能提高低收入者的基 本消费需求,并且利用多出的收入进行更高层次的消费,扩大消费的支出总额,从而 拉动国内的消费需求,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是增加税收负担的,并且高收入群体的消费弹性 系数较高,这样就会对高收入群体的消费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①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界定(一)、个税免征额在我国的现状和发展 我国个税免征额的经历过多次改革。1980 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时的免征 额是 800 元,然而月均收入能够达到 800 元的中国居民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大部分 都是外籍在华的高级职工缴纳的。根据资料显示,那时候城镇居民的职工月均收入只① 资料来源:http://xcb.cumt.edu.cn/xszc/read-article.aspx?id=2794有 50 多元,800 元就相当于居民月均收入的 16 倍,因此那时候个人所得税在我国是 典型的 “富人税”随着经济
就是个税免征额调整的局限性。 (四)、个税免征额在促进内需方面的作用3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 这次的要求与以往强调的“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有所不同,更多的强调了消 费的扩大内需的重要性。但是我国的消费率相对较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最终消费 率、居民消费率下降是最快的,其中最终消费率从 2000 年的 62.3%下降到 2008 年的 48.6%,居民消费率从 2000 年的 46.4%下降到 2008 年的 35.3%,不到 10 年时间,二 者分别下降了 13.7 和 11.1 个百分点。2008 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 全国为 11242.85 元;占 10%的最低收入户为 4532.88 元,占 10%的低收入户为 6195.32 元,占 20%的中等偏下户为 7993.67 元,占 20%的中等收入户为 10344.70 元;占 20% 的中等偏上户为 13316.63 元,占 10%的高收入户为 17888.18 元,占 10%的最高收入 户为 26982.13 元。2008 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全国为 3660.68 元,低 收入户为 2144.78 元,中低收入户为 2652.77 元,中等收入户为 3286.44 元,中高收入 户为 4191.25 元, 高收入户为 6853.69 元。 根据以上数据可见, 我国的中等收入家庭, 以及其以下的家庭的消费都没有达到平均的水平。究其原因,除了物价的上涨之外, 另一个关键的原因是居民劳动报酬的比例相对较低。从 1995 年到 2007 年,劳动者的 报酬占 GDP 的比例从 51%下降到了 39%,但是企业的盈余却从 23%上升到 31%,劳 动者的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下降是十分明显的。[3]调高个税的免征额,减少低收入者 的个税负担,意味者这些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样就有可能提高低收入者的基 本消费需求,并且利用多出的收入进行更高层次的消费,扩大消费的支出总额,从而 拉动国内的消费需求,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是增加税收负担的,并且高收入群体的消费弹性 系数较高,这样就会对高收入群体的消费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①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界定(一)、个税免征额在我国的现状和发展 我国个税免征额的经历过多次改革。1980 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时的免征 额是 800 元,然而月均收入能够达到 800 元的中国居民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大部分 都是外籍在华的高级职工缴纳的。根据资料显示,那时候城镇居民的职工月均收入只① 资料来源:http://xcb.cumt.edu.cn/xszc/read-article.aspx?id=2794有 50 多元,800 元就相当于居民月均收入的 16 倍,因此那时候个人所得税在我国是 典型的 “富人税”随着经济
的快速增长, 。 老百姓的收入逐渐追上了个税的免征额,2005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决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 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由每月 800 元调高至每月 1600 元。间隔 2 年之后,全国人大 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规定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个人所 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由每月 1600 元又提高到每月的 2000 元,即免征 额为 2000 元。这次个税免征额的改革是在居民收入快速提高和我国 CPI 上涨太快的 前提下进行的, 所以我国个税税收总额快速上涨的同时缓解了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压力。 时至今日,个税免征额再次被摆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中。201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 》 见,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 2000 元提高到每月 3000 元。 (二)、个税免征额界定的基础—征管模式 纵观世界上其他各个国的个税征管模式可知,世界上发达国家都采用了综合税制 的模式,即对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加以区分,直接加总后扣除免征额然后进行征收。 这种征管模式被认为是“能够最优、最合适地衡量个人应税能力标准” [1]我国采用的 。 则是分类征收的模式,然而这种征管模式是“最为复杂和征管难度要求最高的模式, 并且严重地违背了管理效率的原则”[4]其中一个重要的缺陷是对于同样收入水平的纳税人而言,他们的纳税负担是不一样的,分类征收的模式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 人的纳税能力。另外分类征收的模式还容易产生逃税、避税的现象,这样使得个税免 征额更加难以界定。因此对于个税征管模式必须进行改革,综合税制正是我们努力的 方向所在。需要注意的是综合税制是建立在自行申报纳税的基础上的,这就需要了纳 税者具备很高的自主纳税的意识,可这是我国税收征管的薄弱方面,如果非要实施的 话,这无疑是很大程度上的资源消耗和浪费,所以实施综合税制需要渐进的推行,目 前适合我国的是混合征收模式,即对纳税人的收入先分类征收,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 部所得,当全部所得大于某一特定数值的时候再进行征税。这种征收模式分别吸收了 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既符合了量能支付的原则,又体现了对于不同 来源的收入区别对待的原则,可以做到对特定项目按照特定的办法或者税率进行征收 的目的。 (三)、利用城镇贫困线对个税免征额的界定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该体现对维持个人基本生活、生存的费用以及赡养家庭成员5的基本
生存的费用免于征税的法理精神,因此对于个人收入中用于支付足够的食物、 住房、衣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的最小数量所需的费用免于征税,也就是说免征 额的数额应该是大于贫困线的。贫困线是制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重要参照依据。[5] 因为贫困线的制定是根据一个国家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体的收入状况的判断,并且社会 大众所公认的一个标准,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如果免征额低于了贫困线,那么 收入政府救济的贫民都得缴纳个税了,这显然是不可以的,所以个税的免征额一定要 大于贫困线,当然也不能过高。另外在依据贫困线界定免征额的时候,还得考虑到以 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基本上 是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课征的,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的是城镇居民中依靠工资、薪金 的人群, 所以这里的贫困线的制定依据的是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 薪金的标准;另一个方面,个人的生活和生存不仅仅是依靠物质方面的供给的,同时 还得考虑精神生活的需求, 所以个税免征额的界定在这一方面也要适当的 “留有余地” 。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9 年我国的城镇贫困线标准是 1196 元,如果按 照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包括就业者本人)为 1.93 人①,那么城镇居民收入最 低宽免额就是 2308.28 元,这个数值是大于现行的免征额 2000 元的。 “十二五”规划 中指出,在“十二五”的第一年我国的城镇贫困线的标准将会上调到 1500 元,如果还 是按照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包括就业者本人)为 1.93 人的话,那么就是 2895 元,这个数值是与 2011 年 0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规定的免征额 3000 元的标准是相适应的。但是需要注意的 是,通过这种方法制定出来的免征额是忽略了纳税者家庭收入结构的差异和家庭负担 的差异,可以说是少了一份“人性化” 。 (四)、具有“人性化”的个税免征额 世界各国政府为了保证纳税人的基本生活以及减轻他们承担的家庭负担,都会依 据纳税者各自的家庭情况合理调整免税额,即将个人所得额扣除获得这些收入所必须 的支出基础上再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某些生计的扣除。比如说美国,美国的个税法规定 允许在净所得(即个人总收入扣除其获得这些收入所必须支付的所得)的基础上根据 纳税人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扣除或者宽免,2009 年个人所得税法扣除的标准如下:其 中单身纳税人和已婚单独申报纳税人的扣除额是 5700 美元; 夫妻合报申报纳税人和
单① 《2009 年中国统计年鉴》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9/indexch.htm.6亲家庭(一方已故)纳税人的扣除额是 11340 美元;户主纳税人的扣除额是 8350 美元。 同时,给予老人宽免和盲人额外扣除额,大于 65 岁或者盲人给予额外 1100 美元的扣 除额(大于 65 岁且是盲人给与 2200 美元扣除额)。①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 和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受到影响,还规定了各种免税收入和合理的退税制 度。其中,个税税法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职工取 得的社会保障支付收入、政府对贫困户发放的粮卷收入、退休老兵补贴、雇主支付给 雇员的养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寿保险返回收人、特定的奖学金、无偿捐赠等。退税方 面包括了对于有孩子的家庭, 为每个孩子抚养费退税 1000 美元。 可以举个例子具体了 解一下,比如一个年收入 9 万元的个税纳税者,并且有四个孩子,利用夫妻合并申报 的方式进行纳税,则: (单位:美元) 计税的所得额=90000 - 4 x 3650(个人宽免额)- 11340 = 64060 应纳个税额=16700 x 10% + 47360 x 15% - 4 x 1000(儿童税收补贴)= 4774 根据我国的国情,具有“人性化”的个税免征额应该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收入中赡养老人的部分应该进行指数化,并且叠加到个税免征额当中。由于我 国的养老金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还不够健全,部分收入需要用于赡养老人,另外中 国已经步入老年化社会,赡养的负担逐渐加大,因而在个税免征额上应该有所考虑, 鼓励公民对老人的赡养。 2、收入中对子女的抚养应该进行指数化,并且叠加到个税免征额当中。正如美国 所实施的个税制度那样,对所抚养的子女按照人数进行相应的宽免。 3、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说,适当的教育费用应该进行指数化,并且叠加到个税免 征额中。[7]鼓励公民接受教育是有利于提高国家整体的素质的,但是除了九年义务教 育之外,幼儿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费用却是十分高昂的,因此可以考虑对有教育 支出的家庭收入进行适当的减免。 4、大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指数化,并且叠加到个税免征额当中。由于我国医疗保 险制度的不规范和不健全,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覆盖率相对是较低的(如表 2 所示) , 而且全民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进展缓慢。因此个税免征额对此的考虑可以有助于减轻 社保的负担,从而稳定社会。 综合以上所述, “个性化”的个税免征额应该考虑到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大①http://www.csscipaper.com/finance/caikuailunwen/195387.html7的医疗费用等等方面,在界定免征额的时候有所体现,因人而异。 表2 200
7—2009 年我国城镇医疗保险覆盖情况 参保人数(万人) 年份 合计 城镇居民 基本医保 2007 2008 2009 22311 31822 40061 4291 11826 18100 城镇职工 基本医保 18020 19996 21961 2214.2 2885.5 3672.0 1551.7 2019.7 2797.0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收支(亿元) 基金收入 基金支出 累计 结存 2440.8 3303.6 2882.0资料来源: 《2010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四、个税免征额调整的问题(一)、免征额的调整需要联系 CPI 个税免征额应该与 CPI(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及劳务价 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等经济指标相 关联,正如广东市政府向中央建议的那样“应该建立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标准和 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浮动机制”[8]。在世界其他国家中,个税免征额早就与 CPI 等经济指标挂钩了,并且实现了指数化、动态化的调整。比如说德国的个税 免征额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民的收入不受 CPI 的影响。[7]因此我国免征额的界定 应该考虑到 CPI 等经济指标,并且随着物价指数变动来调整。 (二)、个税免征额的调整会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 根据图 (1) 我们可以清晰的知道, 个税免征额的提高相当于是给纳税者增加收入, 而原本收入高的人增加的收入比收入低的人增加的更多,使得原本的贫富差距进一步 拉大,因此要减弱个税免征额调整带来的这一负面影响,就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 弥补,比如说可以适当的调整税率大小,减小税率的级距。从我国现有的情况来看, 可以考虑对月收入在 5 千元以下的个税纳税人统一适用 3%或者 5%的税率进行征税; 同时在减少税率级距方面,可以考虑将税率级距降低到 5 个层次,并且将最高税率降 低到 35%左右。[9]8五、结束语个税免征额在解决民生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在目前中国的经济形势下,2011 年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税免征额界定为 3000 》 元的标准实际上已经不低了, 如果再高的话反而会使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激化, 同时也不利于政府其它各项政策的协调。同时还得注重个税免征额的改革,使其更多 的考虑诸如公民的生存负担、家庭负担,居民消费的物价指数等等因素,并且将这些 因素指数化或者动态化后叠加到免征额当中去,使之成为“人性化”的免征额。另外 还需要在完善个税征管模式,合理设计个税的税率和累进级距等方面进行努力。[参考文献][1] 曹麟.个税免征额探析[N].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06). [2] 范雯.个税免征额再次提高, 国家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J].内蒙古科技与
济, 2008年 (13) [3] 王秀秀,王熙茹.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免征额之浅析[J].知识经济,2010年(24) [4] 罗昌财.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的政治经济学视角[N].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年(11) [5] 潘明星.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探析[J].涉外税务,2005年(02) [6] 许琛.广东向中央申请建个税浮动机制.提高起征点[N].羊城晚报,2010-06-22(03) [7] 薛文谦.合理设计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J].涉外税务,2005年(06) [8] 李红霞.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理性思考[N].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 年 (11) [9] 岳树民.关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探讨[J].财贸经济,2010 年 (02)9致谢语至此,我的论文写作已经接近尾声了,回首这半年的论文写作过程,我得到了很 多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才使得这篇文章能 够顺利完成。在这里要特别感谢 xxx 老师,无论是文章的构思,语言的组织还是在格 式的细节上都给予我莫大的帮助和支持,在此,我想向所有给予过我帮助和支持的老 师和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四年的大学生涯即将结束,我将怀着无限的眷恋和一颗感 恩的心去迎接未来新的挑战! XXX 2011 年 05 月 01 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