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会议形式和规范
02-22
会议形式和规范
1. 党委常委会议
党委常委参加,必要时非党委常委的党员董事、监事可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根据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集团公司中层及管理人员的变动由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在董事会研究决策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群众利益等重大、重要问题之前,首先在党委常委会议上充分酝酿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党委常委会议不定期召开。
2. 党政联系会议
一般情况下,副总师以上的党政领导全部参加。根据会议的具体内容,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会议主要是通报集团公司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党委常委会议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同时对涉及矿区社会稳定、和谐建设以及文明创建等非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研究部署。
党政联系会议不定期召开。
3. 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参加会议的对象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副总师以及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会议研究事项相关的其他人员可列席会议。总经理可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和事情的急迫程度,决定是否邀请董事长或其他领导人员出席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每月不少于三次。 会议主要研究:(1)研究制定实施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措施;(2)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研究部署、落实和检查月度、季度安全生产经营方案;(4)处理解决与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相关的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5)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