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土默特右旗高源煤矿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人
员
配
置
2014年3月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如下:
矿领导由5人组成:
矿 长:张文学同志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总工程师:辛海清同志负责全矿的技术。
安全矿长:黄伟同志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生产矿长:董彦增同志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
机电矿长:王小宾志负责全矿机电的主修、安装及日常保养。
(二)机构设置
安全科:配备安全员王应龙、许志忠,负责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处理及上级所查出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调度室:配备调度员闫萍,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
机电运输科:配备电工、机修工张柱,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安
装、维修、维护及运输工作。
技术科:设技术人员王应龙、蔡建国,负责施工测量、边坡、填图、安全措施及规程的编制等安全技术工作。
爆破队:爆破队长尚文明,负责施工穿孔爆破工作。
区队长:许志忠,全面负责施工队的安全工作,副队长张国林协助队长做好安全工作。
火工品管理员:闫萍,负责火工品押运,监督管理爆破器材,对储存、发放、使用和销毁进行监督。
(三)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制度及落实情况:
根据煤矿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种和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落实,各岗位工种及各级管理人员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各类特殊工种和人员配制情况:
安全员4名,火工品管理员1名,门卫2名,装载机司机2名,水泵工2名,产煤管理员6人,煤场管理员2名,司磅员2名。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组建统一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辛海清
副组长:张文学
成 员:黄 伟 董彦增 李德宏
张文强 王小宾 王应龙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每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统一布置工程队的生产任务及隐患整改方案。
2、工程队上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对当班未排除的安全隐患进行交接班,班前会要做记录。
3、矿部配驻施工队的安全员对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4矿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工程队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工程队区队长负责工程队所有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学
副组长:徐绪良
成 员:张国林 吕佩军 许志成
张文强 许志忠 王立鹏
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
全。
2、各生产施工部门必须设立义务消防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3、各生产施工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符合要求,完好无损,保证能随时正常工作。
4、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
5、要认真检查工作区域是否有遗留火源、是否有可燃物、是否有其它异常现象,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要矿区范围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不准在生产区和其它危险区域使用任何明火及各种宜引发起火的电器设备。
7、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8、认真参加消防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级火灾。
9、各生产施工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小组处理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明显的位置。
10、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11、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员
工,由安全部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防洪领导小组
组 长:许志忠
副组长:张国林
成 员:吕佩军 许志成 闫 萍
于长海 许文良 翟永利
防洪、防汛管理制度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防洪、防汛措施。
2、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防洪抢险人员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本矿存在防洪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逐一落实。
3.经常检查防洪设施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有损坏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防洪用具完好齐全。
4、值班期间,当班人员必须在岗,严禁脱岗。
5、遇到有洪水威胁矿井设施时,有权调集采区所有人力、物力进行抗洪抢险。
6、情况紧急,无法抗洪时,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请求支援。
7、严禁有情不报,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边坡管理小组
组 长:辛海清
副组长:张文学
成 员:王小宾 王应龙 张国林
吕佩军 许志成 翟永利
边坡管理制度
1、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管理,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2、根据年度、季度采剥设计、月度计划中的到界台阶及边坡稳定的要求,提出确保到界台阶及边坡稳定的安全施工措施。
3、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面必须放线开挖、排土,严禁出现超高、超限台阶,加强工作面水的管理,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有权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全。
4、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5、督促检查生产部门落实年度采剥设计、计划提出的边坡稳定技术措施。
6、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7、露天矿应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建立地质、测量、采
矿等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边坡管理机构,从事边坡管理、科研工作。
土默特右旗高源煤矿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