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礼仪行为规范
一、 护士礼仪行为规范
(一)护士仪容仪表礼仪规范
1、 淡妆上岗,精神饱满,面带笑容,着装整洁,端正大方。
2、 发型:女同志刘海不得过眉;短发侧不掩耳、后不过肩;长发需盘起,并佩戴发网周围固定。男同志头发整洁,不留长发、胡须。均不染夸张发色。
3、 不留长指甲及涂有色指(趾)甲油;不佩带外露首饰,如耳环(坠)、手(脚)链(镯)、戒指、及夸张的头饰等。
4、 护理人员上班一律按规定着工作服(夏季可着裙装)、帽、工作鞋、浅色(肉色或白色)袜,并佩带挂表、胸卡。
5、 着装应合体、平整,保持衣扣完整,无破损、脱钮,禁用胶布、别针等代替纽扣;衣帽、鞋袜规范整洁,勤换洗、无污渍。内衣领不可过高,颜色反差不可过于明显,自己的衣、裤、裙不得超露出工作服、工作裤的底边。
6、 正确佩戴胸牌,禁反佩、斜佩、半露半隐,佩戴胸牌于工作服左上口袋处。
7、 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
8、 外出期间应着便装,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就餐或出入其他公共场所。
(二)护士举止礼仪规范
1、 护士站、坐、行的正确姿态
原则:稳重、端庄、大方、优美。
共同要求:颔首、目光平视、表情自然,挺胸收腹,重心上提,两肩收紧,自然向后。
(1) 站姿:
头:微抬,颈直,目光平和,自信。
肩:水平、稍肩外展。上身:挺胸、收腹、臀部收紧。
双手:两手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或交叉于下腹部。
双腿:并拢、双足夹角呈15°~20°,重心在足弓。
(2) 坐姿:
头、肩、上身同站姿要求。一足稍向后,一手轻拉衣角,另一手展平工作服后
下部,入座应座椅前1/2~2/3部分,双手自然交叉放于一侧大腿上,身体微向前倾,双膝轻轻靠拢,两足自然踏平或稍拢后收,入座和站起时动作均要轻稳。
(3) 走姿:
头、肩、上身同站姿要求。双手前后摆动幅度约30°,两腿并拢,沿一直线小
步前进。
二、 导医护士的服务规范
1、 门诊导医人员必须熟悉本院各科室布局,专家坐诊时间,及时、准确、热情地向病人提供择医信息,正确引导患者就医。
2、 导医人员必须佩带胸卡,面带微笑,规范站姿。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必须准时上下岗、不脱岗、不闲谈。
3、 主动热情接待患者。对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患者主动上前搀扶;对行为不便者,免费提供平车、轮椅服务,并协助就医;对急危患者,应立即协助送病房或ICU处理。
4、 对咨询者给予耐心讲解。
5、 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并维持好秩序。
6、 负责发放患者意见表,及时收集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随时为患者提供方便。为患者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水杯。免费发送《就诊指南》、《健康教育处方》等卫生宣传资料。
三、 护士语言文明规范
1. 语言文明礼貌。“请”字当先;有服务不周之处,要用致歉语:勿随便打断患者说话;应答及时、文雅;神情专注,不可边操作边与他人闲聊无关话题。
2. 语言明确简练。用语规范、准确,介绍或回答询问时要具体,语言要有针对性,深浅度要适应对方。
3. 语调平稳,语气和蔼,对患者不得以命令的口气说话,更不准对患者吼叫、训斥。
4. 说话委婉,忌生硬,禁用忌讳语。
5. 称呼要看对象,顾身份;礼节动作要适度,如点头、注目、握手等。
6. 处事要有礼貌,语言文雅,不背后议论病人隐私,不讥笑患者的地方语言,不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