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Bulletin
公报
2004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The State of Environment in China in 200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编者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规定, 2004 年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 过, 由解振华局长签发公布。 《公报》 统计数据显示:2004 年度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城市空气质量与上年相当, 部分 城市污染仍然严重。酸雨污染略呈加重趋势。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河、松花 江水质较差,海河水质差。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东海和渤海污染严重。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 环境质量基本维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淡水环境
状况
1 .七大水系水质 2004 年七大水系的 0412 个水质监测断面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41.8%、 30.3%和27.9%, 七大水系总体水质与去年 基本持平,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 河、松花江水质较差, 海河水质差。主要污染指标 为氨氮、 五日生化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七大水系水质类别比例
Ⅴ 类 和 劣 Ⅴ 类 水 质 的 断 面 比 例 分 别 为 36 . 3 %、 33.9%和29.8%。 污染较重的为海河和淮河水系的省 界断面。 (1)长江水系 长江水系属轻度污染。 104个水质监测断面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 72.1%、 18.3% 和 9.6%, 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 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 水质无明显 变化。 长江省界断面水质较好, 其中Ⅰ~Ⅲ类水质占 83.4%、Ⅳ~Ⅴ类占 8.3%、劣Ⅴ类占 8.3%。在省界 断面中水质最差的为皖—苏交界的汊河断面和豫— 鄂交界的新甸铺断面, 水质为劣Ⅴ类, 川—渝交界 的老池断面和甘—川交界八庙沟断面水质为Ⅳ类, 其余 20 个省界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2)黄河水系 黄河水系属中度污染。44个水质监测断面中, 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 别为 36.4%、 34.1% 和29.5%。 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 类、 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与上年相比, 水质无明 显变化。 黄河省界断面水质较差,14 个水质监测断面
七大水系的121个省界断面中, Ⅰ~Ⅲ类、 Ⅳ~
中, Ⅰ~Ⅲ类占 21.4%、 Ⅳ~Ⅴ类占 42.9%、 劣Ⅴ类 占 35.7%。 在省界断面中水质最差的为甘—宁交界 的中卫下河沿断面、 宁—蒙交界的拉僧庙断面、 晋
注:本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除行政区划、国土面积、 森林资源、地震数据外,均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 行政区。
—陕交界的河津大桥断面、 陕—豫交界的潼关吊桥 断面和晋—豫交界的润城断面, 水质为劣Ⅴ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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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次为豫—鲁交界的刘庄断面和青—甘交界的民和桥 断面, 水质为Ⅴ类;其余省界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Ⅳ类水质。 (3)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总体水质良好。33 个水质监测断面 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 分别为78.8%、 15.1%和6.1%, 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 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与上年相比,水质基 本持平。 珠江省界断面水质较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达 到 100%。 (4)松花江水系 松花江水系属中度污染。41 个水质监测断面 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 分别为 21.9%、 53.7% 和 24.4%, 主要污染指标为高 锰酸盐指数、 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 比,总体水质变差。 松花江省界断面水质一般, 其中Ⅰ~Ⅲ类水质 占40.0%、 Ⅳ类占60.0%, 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5)淮河水系 淮河水系属中度污染。86 个水质监测断面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19.8%、 47.6%和32.6%, 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 五日生化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与上年相 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淮河省界断面水质较差, 其中Ⅰ~Ⅲ类水质占 8.1%、Ⅳ~Ⅴ类占 51.4%、劣Ⅴ类占 40.5%。 (6)海河水系 海河水系属重度污染。67 个水质监测断面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 25.4%、 17.9% 和 56.7%, 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 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与上年相比, 水质无明显变化。 海河省界河段属重度污染, 其中Ⅰ~Ⅲ类水质 占 27.6%、Ⅳ~Ⅴ类占 24.1%、劣Ⅴ类占 48.3%。 (7)辽河水系 辽河水系属中度污染。37 个水质监测断面中, Ⅰ~Ⅲ类、 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 32.4%、 29.7% 和 37.9%, 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 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与上年相比, 总体水质好转。 辽河省界断面水质较差,其中Ⅲ类占 20.0%、 Ⅳ~Ⅴ类占60.0%、 劣Ⅴ类占20.0%, 无Ⅰ~Ⅱ类水 质的断面。 在省界断面中水质最差的断面为吉—蒙 12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 6 在监测的 21个点位中, 属Ⅳ类、 Ⅴ类和劣Ⅴ类 水质的点位比例分别为 19.0%、 23.9% 和 57.1%, 无 Ⅰ~Ⅲ类水体。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 湖区中五里 湖、 梅梁湖污染明显重于湖心和东部沿岸区。 全湖 平均营养状态指数为61.4, 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年份 2004 2003 太湖湖体主要污染指标年际变化 高锰酸盐指数 /(mg/L) 4.7 4.3 总磷 0.078 0.071 总氮 2.82 2.86 营养状态 指数 61.4 57.8
交界的金宝屯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其次为吉、蒙 —辽交界的福德店和蒙—辽交界的二道河子断面, 水质为Ⅴ类;吉—辽交界的四双大桥断面, 水质为 Ⅳ类;辽—蒙交界的甸子断面,水质为Ⅲ类。 2 .浙闽区河流水质 浙闽区河流仍然属轻度污染。 19条河流的31个监 测断面中, Ⅱ类水质断面11个, 占35.5% ;Ⅲ类10个, 占 32.3%;Ⅳ类7 个, 占 22.6%;Ⅴ类2个,占6.4%;劣 Ⅴ类 1 个,占 3.2%。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 3 .西南诸河、内陆河流域水质 西南诸河水质保持良好。 10条河流的17个监测 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 2 个,占 11.8%;Ⅱ类 11 个, 占 64.6%;Ⅲ类水质断面1 个, 占 5.9%;Ⅴ类水质的 断面 1 个,占 5.9%;劣Ⅴ类 2 个,占 11.8%。主要污 染指标为铅、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内陆河水质保持良好。 7 条河流的 28个监测断 面中,Ⅰ类水质断面7 个, 占 25.0%;Ⅱ类 11个, 占 39.3%;Ⅲ类 7 个,占 25.0%;Ⅳ类 3 个,占 10.7%; 无劣于Ⅳ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 4 .湖泊水库水质 2004年监测的27个重点湖库中, 满足Ⅱ类水质 的湖库 2 个, 占 7.5%;Ⅲ类水质的湖库 5 个, 占 18. 5%;Ⅳ类水质的湖库 4 个,占 14.8%;Ⅴ类水质湖 库 6个, 占22.2%;劣Ⅴ类水质湖库10 个, 占37.0%。 其中“三湖” (太湖、巢湖、滇池)水质均为劣Ⅴ 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和总磷。 (1)太湖 2004年共监测国控点位109个, 其中湖体21个, 环湖河流 88 个。 2004 年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达Ⅲ类水质要 求,总磷达Ⅳ类水质要求,但由于总氮污染突出, 湖体水质仍属劣Ⅴ类。
/(mg/L )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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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相比, 从点位水质类别比例分析, 太湖 水质有所改善,劣Ⅴ类点位所占比例比去年减少 14.3 个百分点。 从富营养化程度分析, 湖体营养状 态指数有所上升。 环湖河流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 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在88 个水质监测断面中,高 锰酸盐指数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的断面占54.5%。 水质综合评价,Ⅱ类水质断面比例占 1.1%,Ⅲ类占 12.6%, Ⅳ类占28.4%, Ⅴ类占15.9%, 劣Ⅴ类占42.0%。 与上年相比环湖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 (2)滇池 滇池湖体属重度污染, 其中草海污染程度重于 外海, 外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富营 养化评价表明, 草海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 外海处 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与上年相比,滇池草海各项污染指标变化不 大,外海由劣Ⅴ类变为Ⅴ类,水质改善。
滇池湖区主要污染指标年际变化 年度 2004 年 2003 年 总氮 营养状态 高锰酸盐指数 总磷 湖区 /(mg/L) /(mg/L)/(mg/L) 指数 草海 外海 草海 外海 7.7 5.7 7.1 5.5 1.295 0.155 1.176 0.163 13.1 1.98 12.1 2.07 79.4 63.3 76.4 62.7 2003 年 2004 年 年度
巢湖湖区主要污染指标年际变化 湖区 西半湖 东半湖 全湖平均 西半湖 东半湖 全湖 高锰酸盐指数 /(mg/L) 5.7 4.1 4.9 5.8 4.2 5.0 总磷 总氮 营养状
/(mg/L) /(mg/L)态指数 0.332 0.123 0.227 0.358 0.103 0.231 3.77 1.18 2.48 4.16 1.52 2.84 66.6 53.8 62.1 67.3 54.2 62.7
面中 (包括两个纳污控制断面) , 1个断面水质为Ⅲ 类,占 8.3%;5 个断面水质为Ⅳ类,占 41.7%;6 个 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占 50.0%。主要污染指标为氨 氮。与去年相比,巢湖环湖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 (4)其他大型淡水湖泊 9 个大型淡水湖泊中,兴凯湖水质为Ⅱ类,洱 海和博斯腾湖水质为Ⅲ类, 镜泊湖水质为Ⅳ类, 洞 庭湖水质为Ⅴ类,鄱阳湖、达赉湖、洪泽湖和南四 湖水质为劣Ⅴ类。 各湖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 总 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 7 个湖泊中(其余 2 个湖泊数据不全) ,2 个属 中营养状态, 4个为轻度富营养, 1个为中度富营养。 (5)城市内湖 监测统计的 5 个城市内湖中,昆明湖、西湖和 玄武湖水质为Ⅴ类,东湖和大明湖水质为劣Ⅴ类。 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和总磷。富营养化评价表明, 昆明湖和西湖为轻度富营养, 玄武湖、 东湖和大明 湖为中度富营养。 与上年相比,5 个城市内湖中,昆明湖和西湖 水质由Ⅳ类变为Ⅴ类,水质下降,其他 3 个内湖水 质无明显变化。
大型淡水湖泊评价结果 湖库名称 兴凯湖 洱海 博斯腾湖 鄱阳湖 镜泊湖 洞庭湖 达赉湖 洪泽湖 南四湖 营养状态指数 — 42.7 — 53.4 50.5 46.5 61.7 55.8 54.6 营养状态级别 — 中营养 —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中营养 中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水质状况 Ⅱ类 Ⅲ类 Ⅲ类 劣Ⅴ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劣Ⅴ类 劣Ⅴ类 总磷、总氮 高锰酸盐指数、 总氮、总磷 总磷、总氮 总磷、总氮 总氮、总磷 总氮、总磷 主要污染指标
滇池 8 个环湖河流监测断面中,2 个断面水质 为Ⅲ类, 占25.0%; 1个断面水质为Ⅳ类, 占12.5% ; 1 个断面水质为Ⅴ类, 占 12.5%;4个断面水质为劣 Ⅴ类, 占 50.0%。 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五日生化 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滇池环湖河流水质无明显 变化。 (3)巢湖 湖体高锰酸盐指数达Ⅲ类 水质要求,总氮、总磷严重超 标。巢湖湖体为劣Ⅴ类水质。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 东半湖。富营养化评价表明, 巢湖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 态,东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 态,全湖平均为中度富营养。 与上年相比,巢湖水质无明显 变化。 巢湖12个环湖河流监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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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硝酸盐、氨氮、氯化物等组分的含量普遍升高。
城市内湖水质评价结果 湖泊名称 昆明湖 西湖 玄武湖 东湖 大明湖 营养状 态指数 52.2 54.6 62.3 63.4 63.4 营养状 态级别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中度富营养 中度富营养 中度富营养 水质状况 Ⅴ类 Ⅴ类 Ⅴ类 劣Ⅴ类 劣Ⅴ类 主要污 染指标 总氮 总磷、总氮 总氮、总磷 总磷、总氮 总氮、总磷
东北地区多数地区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 个别 城市污染加重, 部分监测项目浓度略有增加。 哈尔 滨、松原、通化、白山、丹东、鞍山、抚顺、营口、 朝阳等城市水质有所好转,辽源、白城、本溪、辽 阳、 铁岭等城市水质有变差趋势, 主要污染指标为 总硬度、矿化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硫酸 盐等。 华北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相对较差, 呈恶化趋 势。北京城区、邯郸、石家庄、保定、运城、乌海、 鄂尔多斯等地,浅层地下水污染加重;廊坊、秦皇 岛、赤峰、集宁等地地下水污染减轻。 西北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较好, 监测组分基本 未超标或超标值较低。西安、乌鲁木齐、米泉、石 河子、 库尔勒、 西峰、 天水等地的地下水污染减轻, 兰州、张掖、武威、金昌、银川、大武口、呼图壁、 乌苏等地的地下水污染加重,主要污染指标有总 硬度、硫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铁、 锰等。 华东地区地下水水质以稳定为主。 其中地下水 污染加重的主要有烟台、 日照、 聊城、 滨州、 菏泽、 福州、东山、莆田、龙岩、淮安、南昌、赣州、景
主要污 染指标
(6)大型水库 2004年监测统计的10个大型水库中, 石门水库 水质为Ⅱ类, 密云水库、 千岛湖和董铺水库水质为 Ⅲ类,于桥水库、丹江口水库和松花湖水质为Ⅳ 类, 大伙房水库和崂山水库水质为Ⅴ类, 门楼水库 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 富营养化评价表明, 大型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较 轻,数据齐全的 9 个水库中(石门水库数据不全) , 千岛湖为贫营养,其他均为中营养。
大型水库水质评价结果 营养状 态指数 营养状 态级别 水质 状况
湖库名称 石门水库 密云水库 千岛湖 董铺水库 于桥水库 丹江口水库 松花湖 大伙房水库 崂山水库 门楼水库
德镇等城市,主要污染组分有总硬度、矿化度、硫 酸盐、硝酸盐等,超标值总体不高;地下水污染减 轻的主要有泰安、莱芜、漳州等地。 中南华南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以稳定为主。 污染减轻的有河南部分地区以及长沙、广州、湛
— 项目不全未计算 Ⅱ类 35.2 中营养 Ⅲ类 29.3 45.6 44.0 31.4 44.0 43.0 41.9 43.3 贫营养 中营养 中营养 中营养 中营养 中营养 中营养 中营养 Ⅲ类 Ⅲ类 Ⅳ类 Ⅳ类 Ⅴ类 Ⅴ类 劣Ⅴ类 总氮 总氮 总氮 总氮 总氮
江、茂名、南宁、桂林等;污染加重的城市有商 丘、开封、周口、黄石、大冶、孝感等,污染组 分为铁、锰、硫化物、亚硝酸盐等,超标程度普 遍较低。 西南地区地下水水质以稳定和污染减轻为主, 局部地区污染呈加重趋势。污染加重的城市有昆 明、楚雄、遵义、德阳,主要超标物为氨氮、铁、
Ⅳ类 总氮、总磷
5 .饮用水源地水质 在47个重点城市中,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99.9%~80%、 79.9%~60%、 59.9%~0.1% 和0 的城市分别为 25 个、8 个、3 个、10 个和 1 个,与 上年相比,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略有提高。 6 .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 2004年全国187个城市中, 与上年 相比,地下水污染减轻的有 39 个,污染加重的 52 个, 水质稳定的 96 个。 总体看, 中国主要城市和地 区的地下水水质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 硝酸盐、 亚 14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 6
锰等, 其中遵义污染最为严重, 其亚硝酸盐、 氨氮、 氟化物、 酚和锰含量较高 ; 污染减轻的城市有安顺、 六盘水、贵阳、成都平原、拉萨、日喀则市;其余 城市水质稳定。 地下水水位 2004年全国192个主要城市中, 与 上年相比, 地下水水位呈上升趋势 (上升幅度大于 0.5m) 的有 53 个城市, 水位呈下降趋势 (下降幅度 大于 0.5m) 的有 61 个城市, 水位保持基本平衡 (升 降幅度在 0.5m 以内)的有 78 个城市。地下水位升 降幅度一般小于 3m,局部地区大于 5m,华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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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达到10~40m。 东北地区地下水开采主要集中于东北平原和辽 东半岛地区。长春、沈阳、大连、本溪、抚顺等城 市地下水位呈上升趋势, 上升幅度一般小于 2m。 延 吉、 盘锦、 营口、 朝阳等城市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 下降幅度多数在 1m 左右。 华北地区是中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最高的地 区, 受长期超量开采影响, 地 下水位总体呈下降趋势,局 部地区水位有所上升。与上 年相比, 河北省廊坊、 邯郸、 保定、衡水等地地下水位略 有下降,降幅大多在 1 m 以 内;石家庄、秦皇岛、唐山 等地下水位基本稳定,沧州 地区水位上升明显,最大升
年度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年度增减率/%
7.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4年废水排放量为482.4亿t, 其中工业废水 排放量为221.1亿t,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61.3亿t。 化 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339.2万t, 其中工业排放量为 509.7万t, 生活排放量为829.5万t ;氨氮排放量为 133.0万t, 其中工业排放量为42.2万t, 生活排放量 为90.8万t。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 废水排放量/ 亿 t 合计 工业 生活 415.2 194.2 220.9 432.9 202.6 230.3 439.5 207.2 232.3 460.0 212.4 247.6 482.4 221.1 261.3 4.8 4.0 5.5 COD 排放量/万 t 合计 工业 生活 1445.0 704.5 740.5 1404.8 607.5 797.3 1366.9 584.0 782.9 1333.6 511.9 821.7 1339.2 509.7 829.5 0.4 -0.4 0.9 氨氮排放量/万 t 合计 工业 生活 125.2 128.8 129.7 133.0 2.5 41.3 42.1 40.4 42.2 4.5 83.9 86.7 89.3 90.8 1.7
幅达 7.34m;北京城区、天津城区、山西运城、内 蒙古呼和浩特、 包头等地下水位下降幅度在0.5~ 1.5m 之间;北京郊区、 山西太原、长治、 临汾等地 下水位上升 1m 左右。 西北地区地下水位变化不均衡。 陕西总体以水 位上升为主, 其中西安、 咸阳等城市地下水位上升 超过 3m;新疆、甘肃以水位下降为主,奎屯、独山 子、呼图壁、石河子等城市地下水位下降超过 2m; 宁夏水位变化不大;青海省水位有升有降, 西宁市 水位上升了 1.25~4.91m, 格尔木市水位下降了0. 85~1.17m。 华东地区的山东、 江苏两省水位总体上升, 上 升幅度一般小于 3m;浙江、安徽、 江西三省水位总 体下降,下降幅度一般小于 2m;上海、 福建两省水 位总体基本稳定。 中南华南地区地下水位总体稳中有降, 局部升 高, 反映该区地下水开采程度有所增高。 其中, 湖 北、湖南、广东、广西四省(区)地下水水位略有 下降,地下水变化幅度一般小于 1m;海南以下降 为主, 下降幅度在0.5~2.0m ; 河南水位稳中有升, 变化较大,一般介于 2~3m, 局部地区水位升幅超 过 5m。 西南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地下水位 的总体变化趋势为稳中有升、 局部下降, 变化幅度 一般在 1m 以内。其中,水位上升幅度大于 2m 的城 市有贵阳、 安顺、 景洪等, 最大上升值 4.36m;水位 下降幅度大于 2m 的城市有云南曲靖等,最大下降 值3.55m。
2004年, 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0.7%, 比 上年提高 1.5个百分点。 其中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 放达标率为91.9%, 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非重 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 80.6%, 比上年提高 2.9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 2004年 5 月 9 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 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 话。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国务院 办公厅和有关部门的领导, 重点流域各省、 市负责 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水污染防治工作。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 2004年10月 22 日在安徽蚌埠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 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全国人 大环资委、 全国政协人资环委、 国务院办公厅和有 关部门的领导, 淮河流域各省、 市负责人参加了会 议。 沿淮四省负责人汇报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进 展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经国务院授权与沿淮四省人 民政府签订了淮河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2004 年,重 点流域化学需氧量削减目标平均完成 33%,太湖、 巢湖和滇池流域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的削减任务 基本完成。截止 2004 年底,重点流域《 “十五”水 污染防治计划》项目完成 40%,较上年增加了 8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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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百分点;25% 的项目尚未动工, 较上年下降 20个百 分点;完成计划投资的 42%,较上年增加了 16 个 百分点。 【重点流域水质计划目标达标情况】淮河流域 的 111 个考核断面中的 34 个达到《 “十五”水污染 防治计划》 水质目标;海河流域65个考核断面中的 31个达标, 辽河流域37个考核断面中的12个达标; 太湖 5 个重点湖区的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已达标, 28 个出入湖考核断面中的 16 个达标;巢湖 21 个出 入湖考核断面中的12个达标 ; 滇池的高锰酸盐指数 基本达标 ;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断面和金沙 江、乌江、岷江、嘉陵江、赤水河入长江干流断面 水质均达标;南水北调东线 49 个考核断面中的 15 个达标。 【第三次黄河调水 冲沙试验】 2004年, 为 期25天的黄河第3次调 水调沙试验以小浪底 水库为主要基地, 范围 包括从万家寨水库到 山东黄河入海口的近 2000km的河段。 首次采 用了人工扰沙方式清 淤输沙, 这在世界水利 史上还是第一次。
40 20 0 辽宁省 天津市 河北省 山东省 江苏省 上海市 浙江省 福建省 广东省 广西区 海南省 60 80 100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劣四类
上年比较下降了13.2个百分点 ; 四类和劣四类海水 占61.3%, 上升了6.9个百分点。 渤海和东海污染有 加重趋势。 2004 年,广西、海南、山东、江苏、广东海水 水质较好,一、二类海水比例均达到 68% 以上。其 中海南一类海水比例最大,达 50%,其次是广东达 24.1%,以下依次是山东 21.1%,江苏 13.3%,广西 无一类海水,二类海水比例 86.4%。上海、浙江近 岸海域水质较差, 上海无一、 二类海水, 劣四类海 水比例达 92.3%;浙江、天津、福建、河北无一类 海水,二类海水比例分别为 31.1%、10.0%、5.7%、 57.1%,四类及劣四类海水比例分别 62.2%、50%、 48.6%、 42.9%。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类别
● 海洋环境
状况
2004 年, 近海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 但局部海 域污染加重。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状况。 2004 年, 全国近岸海域共监测246个站位, 一、 二类海水比例占 49.6%,与上年基本持平;三类海 水占 15.4%, 比上年下降4.4 个百分点;四类、 劣四 类海水占 35.0%,比上年上升 5 个百分点。 2004 年, 四大海域比较, 黄海和南海水质总体 上较好,一、 二类海水比例较高,分别达到83.4%、 77.8%。 与上年相比, 黄海一、 二类海水比例上升14. 7 个百分点,南海上升 19.8 个百分点。渤海一、二 类海水比例为40.4%, 与上年比较减少了9.6个百分 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 45.3%,增加了 12.0 个百 分点。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 类。东海无一类海水,二类海水比例为 17.2%,与 16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 6
赤潮 2004年全海域共发现赤潮96次, 较上年 减少 23 次。赤潮累计发生面积 26 630km 2,较上年 增加 83.0%,其中大面积赤潮集中在东海。 全海域 共发生 100km 2 以上的赤潮 34 次,其中 500km 2 以上 的赤潮 16 次,接近或超过 500km 2 的赤潮 10 次,均 比上年增加。 有毒赤潮生物引发的赤潮20余次, 面 积约 7 000km 2, 主要有毒赤潮生物为米氏凯伦藻、 棕囊藻等。 2004年赤潮的发生主要有以下特点。 渤海— — 赤潮高发期集中在 6 月,赤潮发生次数与上年持 平。黄海— —首次赤潮于 3 月下旬发生,高发期在 8~9 月,赤潮发生的次数和面积分别比上年增加 约1.5倍和1.0倍, 但多为小范围发生;赤潮生物种 类繁多, 以甲藻为主。 东海— —赤潮发生次数较上 年减少约 3 7 % ,但 累 计 发 生 面 积 较 上 年 增 加 约 45%, 为历年最高水平。 赤潮发生次数和累计发生 面积分别占全海域的 5 6 % 和 6 8 %。赤潮高发期集 中在 5~6 月,其中 5 月下旬浙江近岸海域发生赤
Bulletin
公报
2003 — 2 0 0 4 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赤潮发生情况对比 地区 辽宁 河北 天津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次数 发生面积/km2 2003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4 年 5 6 220 520 6 3 90 260 1 4 100 3230 5 10 460 3230 0 2 0 100 8 4 2280 1100 49 38 8970 16460 29 12 1740 320 14 17 650 1380 1 1 10 30 1 0 30 0 主要赤潮生物种类 2004 年 夜光藻 夜光藻、棕囊藻 sp. 夜光藻 夜光藻 海洋卡盾藻 米氏凯伦藻 红色中缢虫 球型棕囊藻、红色中缢虫 — 多纹膝沟藻、夜光藻 中肋骨条藻 具齿原甲藻、中肋骨条藻 具齿原甲藻 具齿原甲藻 夜光藻、具齿原甲藻 夜光藻、具齿原甲藻 中肋骨条藻 中肋海链藻、棕囊藻 sp. 红海束毛藻 红海束毛藻 球型棕囊藻 — 2003 年
● 大气环境
状况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 总体上与上年变化不 大,部分污染较严重的 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 善,劣三级城市比例下 降,但空气质量达到二 级标准城市的比例也在 降低。 2004年监测的342 个城市中, 132个城市达 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
潮 25 起,累计面积近 13 000km2。5 月上旬浙江中 南部海域出现的特大赤潮, 面积约8 000km2, 此次 赤潮的优势藻种中有亚历山大藻,是典型的含有 麻痹性贝毒素的赤潮生物。南海——赤潮发生次 数与上年持平, 但累计面积较上年增加 1 倍。 其中 11月中旬在汕头广澳岛附近海域爆发的棕囊藻赤 潮面积超过600km2。
级标准 (居住区标准) , 占38.6%, 比上年减少3.1个 百分点 ; 空气质量为三级的城市有141个, 占41.2%, 比上年增加9.7个百分点 ; 劣于三级的城市有69个, 占 20.2%, 比上年减少 6.6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的 33.1%, 比去年减少3.3个百分点;暴露于未达标空 气中的城市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的66.9%。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比 空气质量级别 达到二级(达标)/% 三级/% 劣三级/% 2003 年 41.7 31.5 26.8 2004 年 38.6 41.2 20.2
措施与行动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截止 2004 年底, 环渤海四省市已完成“渤海计划”各类项目(不含 自然保护区项目)125 个,在建项目 87 个,分别占 总数的47.2%和32.8% ; 已完成投资163.9亿元,占计 划投资的 59.3%。在已完成的项目中,山东完成 51 个,辽宁完成 22 个,天津完成 30 个,河北完成 22 个。在建项目中,山东在建 41 个,辽宁在建 18 个, 天津在建 17 个,河北在建 11 个。与上年相比四省 市新增完工项目 26 个, 其中山东11 个, 辽宁 10个, 天津 4 个,河北 1 个。 【海水浴场暑期海水水质周报】2004 年 6 月至 9 月,国家环保总局继续开展 16 沿海城市 28 个海 水浴场水质监测, 发布18期 《海水浴场水质周报》 。 82.4%的海水浴场适宜游泳。 【海洋保护区建设】2004 年,辽宁、山东、广 东等地新建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 10 个。至 2004 年 底,全国已建成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 90 个,其中,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4个。 广西山口红树林国家 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红树林面积比建区时增加了近 8km2 ;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扩大了核心 区范围。
人口超过百万的特大型、 超大型城市, 空气中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超标比例最高, 空气 质量达标比例低。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 颗粒物仍是影响空气质量 的首要污染物, 但总体比上年有好转趋势。 46.8%的 城市颗粒物超过二级标准, 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 点;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14.3%, 比上年减少6.9 个百分点。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 西、内蒙古、辽宁、河南、湖南、四川及西北各省 (自治区) 。
颗粒物浓度分级城市比例/% 空气质量级别 达到二级(达标)/% 三级/% 超过三级/% 2003 年 45.6 33.2 21.2 2004 年 46.8 38.9 14.3
2005. 6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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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0.06mg/ m )的城市占 74.3%,与上年持平。超过国家三级
3
内,部分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城市二氧化硫污染 程度有所减轻;酸雨控制区内二氧化硫达标城市 比例下降。
“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状况 二氧化硫污染 酸雨控制区 控制区 2003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4 年 40.6 29.7 29.7 75.0 14.7 10.3 69.4 23.4 7.2
标准 (0.10mg/m ) 的城市占统计城市的9.1%, 比上
3
年降低 3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城市主要 分布在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湖北、云南、内 蒙古、甘肃、贵州、广西、四川、重庆等省、自治 区、直辖市。
二氧化硫浓度分级城市比例/% SO2浓度分级 达到二级(≤0.06mg/m3) 超过二级(>0.06 mg/m 3) 其中:超过三级(>0.10 mg/m 3) 浓度平均值/(mg/m3) 一般居住区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年均值) 特定工业区空气质量标准 (三级标准年均值) 2003 年 74.4 25.6 12.1 0.049 2004 年 74.3 25.7 9.1 0.049 SO2 浓度分级
二级城市(SO2≤0.06 39.1 mg/m3)比例/% 三级城市 (0.06 mg/m3<SO2 25.0 ≤0.10 mg/m3)比例/% 超三级城市(SO2>0.10 35.9 mg/m3)比例/%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
0.06 mg/m3 0.10 mg/m3
市中, 3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占29.2% ; 51 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占 45.1%;29 个城市空 气质量劣于三级,占 25.7%。与上年相比,达标城 市减少 4 个,劣三级城市减少 7 个。 47个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 20个城市环境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1 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 级;6 个城市劣于三级标准,空气污染严重。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13 个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级别 达标城市数(个) 三级城市数(个) 劣三级城市数(个) 防治重点城市 37 40 36 33 51 29 47 个环境 保护重点城市 24 16 7 20 21 6
所有统计城市的二氧化氮浓度均达到二级标 准,但北京、广州、深圳、上海、重庆等大城市二 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 “两控区” 二氧化硫污染情况 二氧化硫污 染控制区内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 市占40.6%, 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 超过二级标 准的城市占 59.4%,其中 19 个城市超过三级标准, 占29.7%, 比上年减少6.2个百分点。 酸雨控制区内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 69.4%, 比上年减少5.6个百分点; 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 7.2%, 比上年减少 3.1 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控制区
2003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4 年
6 5
综合污染指数
2003 年
2004年
4 3 2 1 0
重乌 太兰 北 长 石广西 呼 天 成武济贵 上 沈西南银 杭 哈 郑昆苏 温 南 宁南青南 深 烟秦大连 拉 汕 合厦长 福 桂 珠湛 海北 庆鲁 原州 京 沙 家州宁 和 津 都汉南阳 海 阳安京川 州 尔 州明州 州 昌 波宁岛通 圳 台皇连云 萨 头 肥门春 州 林 海江 口海 木 庄 浩 滨 岛 港 齐 特
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综合污染指数比较
18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 6
Bulletin
公报
酸雨 2004 年, 全国 527个市 (县) 降水的年 均pH值范围为3.05 ( 湖南省吉首市) ~ 8.20 ( 甘肃 省嘉峪关市) 。 出现酸雨的城市298个, 占统计城市 的 56.5%。 降水年均pH 值小于5.6 的城市218 个, 占 统计城市的 41.4%,其中湖南省长沙、 常德、 吉首, 广东省韶关,江西省高安降水年均 pH 值小于 4.0, 降水酸度较强;酸雨频率大于 40%的城市占统计城 市的 30.1%,其中湖南常德、 江西德兴、 浙江丽水、 安吉、开化酸雨频率为 100%。 与上年相比, 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了2.1个 百分点 ; 降水年均pH值≤5.6的城市比例上升了4个 百分点, 其中pH 值小于4.5 的城市 比例增加了 2 个百分点;酸雨频率 超过80%的城市比例上升了1.6个百 分点。 降水年均pH 值低、 酸雨频率 高的城市比例均比上年增加, 表明 本年度酸雨污染较上年加重。 酸雨区域分布范围基本稳定, 2004年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 (酸 雨)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华中、西 南、华东和华南地区。华中酸雨区污染最为严重, 降水年均 pH值 (≤5.6) 为酸雨的城市占58.3%, 酸 雨频率大于 80% 的城市比例达 21.4%。湖南和江西 是华中酸雨区酸雨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华南酸雨 区主要分布在广东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东南部 和广西东部。降水年均 pH 值小于 5.6 的城市比例 为58.9%, 与上年相比, 华南地区酸雨污染加重。 西 南酸雨区以四川的宜宾、南充、贵州的遵义和重 庆为中心,降水年均 pH 值小于 5.6 的城市比例为 49.0%;与上年相比,酸雨污染有所缓和。华东酸 雨区分布范围较广,覆盖江苏省南部、浙江全省、 福建沿海地区和上海。高酸雨频率(≥ 80%)和高 酸度降水(pH≤ 4.5) 的城市比例仅次于华中酸雨 区, 分别为21.0%和14.6%。 北方城市中的北京, 天 津, 河北的秦皇岛和承德, 山西的侯马, 辽宁的大 连、丹东、锦州、阜新、铁岭、葫芦岛,吉林的图 们,陕西的渭南和商洛,甘肃的金昌降水年均 pH 值小于5.6。 酸雨控制区 酸雨控制区 112 个城市中,降水 年均 pH 值范围在 3.05 (湖南吉首市)~ 7.26 (湖 南郴州市) 范围。 出现酸雨的城市101个, 占90.2%。 降水年均 pH 值小于或等于 5.6 的城市有 83 个,占 74.1%,比上年增加 3.4 个百分点;降水年均 pH 值 小于4.5的城市比例上升了6.4个百分点, 广东的韶
年度
关和湖南的长沙、常德、吉首年均 pH 值低于 4.0。 酸雨频率大于 40% 的城市 67 个,占 59.8%,比上年 增加 6.1个百分点。 酸雨控制区内酸雨污染范围基 本稳定,但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4年,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 254.9万t, 其中 工业排放量为1 891.4万t, 生活排放量为363.5万 t ; 烟尘排放量为1 095.0万t, 其中工业排放量为 886.5 万 t, 生活排放量为208.5 万t, 工业粉尘排 放量为904.8万t。
全国近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万t
合计 2000 1995.1 2001 1947.8 2002 1926.6 2003 2158.7 2004 2254.9 年度增减率/% 4.5
二氧化硫排放量 工业 生活 1612.5 382.6 1566.6 381.2 1562.0 364.6 1791.4 367.3 1891.4 363.5 5.6 -1.0
合计 1165.4 1069.8 1012.7 1048.7 1095.0 4.4
工业粉尘 烟尘排放量 工业 生活 排放量 953.3 212.1 1092.0 851.9 217.9 990.6 804.2 208.5 941.0 846.2 202.5 1021.0 886.5 208.5 904.8 4.8 2.9 -11.4
措施与行动
【机动车污染防治】2004 年,中国成为世界汽 车第四大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 汽车产量和保有 量分别达 507万辆和2742万辆, 摩托车产量和保有 量分别达1700万辆和7900万辆, 农用运输车产量和 保有量分别达 200 万辆和 2500万辆。 2004 年, 中国 石油消耗 3.1亿t, 其中1/3用于机动车。 国家环保总局强化了对新车、 在用车和车用燃 料的监督管理, 全年共发布达到国家环保达标车型 公告 15批, 核准车型、 发动机型26 520个。 2004年 7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实施第一类轻型车的“国 2 排放标准” ,2004 年 9 月 1 日起全面停止“国 1 标 准”重型车的生产。 【北京市实施第十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现 了日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 的目标,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20年来首次达到国家空 气质量二级标准。改造燃煤锅炉 1037 台, 原有 1.6 万台 20t 以下燃煤锅炉已改造 80% 以上,郊区城镇 地区的集中供热和锅炉改造取得进展。 执行了重型 汽油车和摩托车新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 颁布了地 方车用燃油质量标准, 全年淘汰老旧机动车约11万 辆。 制订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制定了沙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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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气应对预案。 整改或关停了群众反映强烈、 环境污 染较重的 14 家企业,督促 28 家重点污染企业制订 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并接受社会监督。 积21 363.1km2, 比上年增加4.8%。
● 固体废物
状况
2004年,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0亿t, 比上年增加20.0% ;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792.0万 t,比上年减少 7.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 6.8亿t, 综合利用率为55.7%, 与上年持平。 危险废 物产生量963.0万t。
● 声环境
状况
道路交通噪声 全国 328 个市(镇)中,167 个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 占50.9% ;109个城市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占 33.2%;32 个城市为 轻度污染, 占9.8% ;14个城市为中度污染, 占4.3% ; 6 个城市为重度污染,占 1.8%。 47个重点城市共监测道路长度约6903.0km, 其 中 2124.7km路段等效声级超过70 dB (A) , 占监测 路段总长度的30.8%。 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3.8~ 72.3 dB (A)之间。道路交通噪声长度加权平均等 效声级为 68.8 dB (A) 。47 个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声 环境质量为:1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 占 34.0% ; 29个城市较好, 占61.8% ; 1个城市轻度污染, 占 2.1%;1个城市中度污染, 占 2.1%。 以平均等效 声级变化 1 dB(A)为判据,47 个重点城市中,昆 明和拉萨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比上年有所改善, 上 海和银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比上年下降。 区域环境噪声 全国 312 个市 (县) 中:区域声 环境质量好的城市有 16 个, 占 5.2%;178 个城市区 域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占57.1%;108个城市为轻度 污染,占 34.6%;9 个城市为中度污染,占 2.9%;1 个城市为重度污染,占 0.3%。 47 个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 51~58 dB (A) 之间, 等效声级面积加权平均值为 54.8dB (A) 。47 个重点城市(拉萨未监测) 的城市 区域声环境质量均处于较好和轻度污染水平,城 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的有 26个城市, 占56. 5%;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的有20个城市, 占43.5%。 以 平均等效声级变化 1 dB(A)为判据,47 个重点城 市中, 昆明和南宁区域声环境质量比上年改善, 银 川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比上年有所下降。
措施与行动
【法规标准建设】2004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3 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004 年5月19日, 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004 年, 国家环保总局先后下发了 《医疗废物 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 、 《危险 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 、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 【国家级和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 2004年 5 月,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 设工作要求》 ,组织全国各省级环保部门编制上报 了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 告, 并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完成了 《国家级和省级固 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医疗废物环境管理】2004 年上半年,国家环 保总局对河北、山西、四川、陕西、重庆等四省十 市的医疗废物管理、 处理处置情况以及处置设施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了调研, 并于下半年会同卫生 部对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和集 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进口废物管理】2004 年,国家环保总局进一 步加强了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 完成了2004年 废五金电器、 废电线电缆、 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 位的核定工作, 共批准了29个省的480家定点单位 ; 下发了 《关于加强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 ,进一步限制了进口废物的审批量与进 口口岸;加强了申请进口废糖蜜、 含五氧化二钒大 于 10% 的矿灰及残渣等几类环境风险较大的废物 的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 进一步完善进口废物环境管
措施与行动
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 的考试环境, 各地继续坚持在中考和高考期间加强 环境噪声管理,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 噪声达标区建设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噪声达标 区建设要求,全国已建成 3534 个噪声达标区,面 20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 6
Bulletin 公报
理目录,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第三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批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2342万t,比上年增加63%,实际进口1053万t,比上年增加17.9%;批准自动许可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5782万t,实际进口2255万t。【国际履约】巴塞尔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于2004年10月25日至29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主题是“满足全球废物挑战的伙伴关系”。中国派代表团参加了会议,阐述了中国的观点。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批准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在中国生效。国家环保总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相关履约工作。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了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简称《鹿特丹公约》)。中国政府代表团于2004年9月20日至24日出席了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鹿特丹公约》第一届缔约方大会。【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2004年末,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7.53亿m3,其中:机械清扫面积4.95亿m3,机械清扫率17.99%,比上年增加了1.76个百分点。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3.4亿t,大中城市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射维持在运行前本底水平。
秦山核电基地各核电厂全年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周围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为102.3nGy/h,在运行前本底涨落水平范围内。在秦山核电基地气载流出物排放的主导方位,空气中氚含量为16.3~1034.5mBq/m3,平均值为270.3 mBq/m3,雨中氚含量为<1.2~28.5Bq/L,平均值为5.1 Bq/L,均高于运行前水平。秦山核电基地外围夏家湾、杨柳村的监测结果表明,自2002年开始,气氚和雨氚的含量有逐年增高的趋势,但均在国家规定的限值内。在其他各种环境介质中,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涨落范围内。
2004年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空气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仍保持在核电站运行前的天然本底水平。在西大亚湾海域中,除海水氚的含量为<1.3~11.0Bq/L,其余人工放射性核素均在本底涨落范围内。在海洋水生生物牡蛎样品中,可监测到核电厂排放的关键核素110mAg,含量为0.30±0.05 Bq/kg(鲜)。在其他各种环境介质中,核电站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涨落范围内。
对电磁辐射污染源的监测结果表明,除个别移动通信基站架设天线的楼顶平台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外,绝大部分基站周围建筑物室内及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限值;部分500kV高压输电线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广播电视发射台周围,少量距天线较近的部分高层建筑楼顶平台和居民住宅窗口等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而距离发射塔天线较远、楼层较低或不直接面向发射塔的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标准。
● 辐射环境
状况
2004年度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监测表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吉林、黑龙江、新疆、宁夏、福建、浙江、江苏、广西、昆明、包头、西宁、西安等省、市辖区内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8.5~102.6nGy/h,在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本底水平平均值50.3~92.3 nGy/h的涨落范围内。
北京、包头、石家庄、南京、福州、南宁、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城市的空气中氡浓度为2.58~61.72Bq/m3,与往年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其室内氡浓度低于国家颁布的《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上海、天津、石家庄、杭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市环境气溶胶总α、总β保持正常水平。
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 2004年,浙江秦山一、二、三期核电站与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环境辐
措施与行动
【放射源调查与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首次建立了放射源管理动态档案,实现了全国放射源管理的信息化。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初步核定全国目前共有放射源14万多枚。放射源管理工作由卫生系统顺利转移给环保系统,理顺了放射源安全管理体制。国家环保总局针对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环保部门
2005.6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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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核安全主管部门)对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核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家核安全局对一直在施行的相关核安全的法规、条例和导则等进行了清理。【核与辐射事故、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 浙江核应急委员会于2004年12 月组织进行了秦山核电基地场内外核事故应急演习,省环保、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省军区、海盐县等部门参加了此次演习,演习取得了圆满成功。
机质含量低2倍以上。中国缺磷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51%(有效磷含量小于5mg/kg);缺钾耕地占60%(有效钾含量小于50mg/kg)。三是“占优补劣”现象严重。在耕地“占补平衡”的过程中有些地区仅重视数量平衡,忽视耕地质量平衡,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使中低产田的比重继续增大。据对全国15个省(市)的调查,大部分新增耕地需要5~10年不懈地培肥,才能达到现有耕地的肥力水平。四是土壤酸化加剧,退化严重。南方15省稻田潜育化面积比上世纪80年代增加了10%。由于水土流失、贫瘠化、次生盐渍化、潜育化和土壤酸化等原因,已造成40%以上耕地土壤退化。
化肥、农药使用情况:2004年农药施用量132万t,化肥施用量4412万t。施肥比例失调,氮、磷、钾肥的施用比例为1∶0.39∶0.22,而世界平均为1∶0.6∶0.4。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总量的25%,而合理比例应占40%左右。微量元素肥料施用面积仅占应施用面积的15%左右。
水土流失状况:根据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中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km2,占国土面积37.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65万km2,风力侵蚀面积191万km2。水土流失遍布各地,几乎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流失,不仅发生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而且平原地区和沿海地区也存在,特别是河网沟渠边坡流失和海岸侵蚀比较普遍;水土流失在农村、城市、开发区和交通、工矿区都有发生。
● 土地
状况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12 244.43万hm2,园地1 128.78万hm2,林地23 504.70万hm2,牧草地26 270.68万hm2,其他农用地2 553.27万hm2,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 572.84万hm2,交通运输用地223.32万hm2,水利设施用地358.95万hm2,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0.77%,园地增加1.86%,林地增加0.46%,牧草地减少0.15%,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48%,交通运输用地增加4.10%。
全国耕地净减少80.03万hm2。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4.51万hm2,灾毁耕地6.33万hm2,生态退耕73.29万hm2,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0.47万hm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4.56万hm2。另外,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出往年已经建设但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4.77万hm2。
生态退耕的面积中,包括退耕还林69.54万hm2,还草3.72万hm2,还湖0.03万hm2。生态退耕仍是耕地净减少的主要因素。
1997年至2004年,中国耕地面积减少了5.7%,8年之间净减少耕地746.7万hm2。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仅1亿hm2左右,现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hm2,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耕地质量 中国现有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存在土壤养分失衡、肥效下降、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一是中低产田所占比重偏高。全国高产稳产田只占耕地总面积的35%,受干旱、陡坡、瘠薄、洪涝、盐碱等各种障碍因素制约的中低产田占65%,其中中产田占37%,低产田占28%。二是耕地有机质含量偏低,土壤养分不均衡。全国耕地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8%,棕壤、褐土等土壤类型比欧洲同类土壤有22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6
措施与行动
【耕地占补平衡】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总体实现了数量上的占补平衡,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大于建设占用耕地。
【土地开发整理】 新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75个,建设规模61.51万hm2。其中,土地整理51.45万hm2,占83%;土地复垦4.05万hm2,占7%;土地开发6.01万hm2,占10%。新增耕地14.9万hm2。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关;认真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检查和清欠耕地补偿费工作;征地管理实行必须执行规划计划、必须充分征求农民意见、必须补偿安置费足额到位才能动工用地、必须公开征地程序和费用标准及使用情况的“四个必须”;推进征地制
Bulletin 公报
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要求,各地普遍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落实国务院关于继续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修改、暂停新批县改市(区)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要求,停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项目以及高尔夫球场、高档别墅土地供应;积极为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国防等重点急需项目做好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全国基本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季报制度。【开发区整顿】核减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总数的70%;压缩规划面积249万hm2,占规划面积的65%。退还农民耕种面积26.17万hm2;五部委联合审核通过向社会公布并恢复供地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2个,通过规划审核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43个;有关部委清查81 962个新上项目用地,涉及土地面积79.26万hm2。清查出违法占用土地项目7184个,涉及土地面积3.65万hm2。对停建、暂停并限期整改及取消立项的7077个项目,分别采取了停止办理用地手续、停止后续供地、停止发放土地证、收回土地等处置措施;清理出欠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23.29亿元,中央金库已追缴入库37亿元;清理偿还1999年以来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175.46亿元。【水土流失治理】 2004年,全国共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16.28万km2,其中新增封育保护面积11万km2。全年共改造坡耕地、沟滩地52万hm2,营造水土保持林草300万hm2,兴建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27.4万处,黄土高原地区新建淤地坝1800多座。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进一步扩大。在106个生态修复试点县的基础上,2004年在长江、黄河流域又启动了49个生态修复试点县。全国累计在7000多km的公路、1万多km的铁路沿线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护工程,有效控制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实现了绿化美化。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正式启动。
【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2004年,在长江上游、黄河中游、东北黑土地、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等的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陕西、甘肃、湖南、江西、山西、内蒙古、宁夏、青海、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广西、河北等省(区、市)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重点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71万km2。
● 森林
状况
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 491万hm2,森林覆盖率为18.21%,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6.18亿m3,森林蓄积124.56亿m3。中国森林面积占世界的4.5%,列第5位,森林蓄积占世界的3.2%,列第6位。中国森林资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森林面积、蓄积不断增加,结构逐步改善,质量有所提高。森林面积和蓄积均居世界前列。但森林覆盖率仅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积居世界122位。森林资源地域分布极不均匀,占国土面积32.19%的西北5省(自治区)森林覆盖率仅为5.86%。
病虫害 2004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946万hm2,防治面积596万hm2,占发生面积的63%。与上年相比,发生面积增加了83万hm2。
森林火灾 200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 466起,比上年增加了28.7%。其中,森林火警6894起,比上年增长23.5%;一般火灾6531起,比上年增长34.4%;重大火灾38起,比上年增加了171.4%;特大火灾3起,比上年减少了57.1%。全国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4 4211 hm2,比上年减少了69.4%。因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42 238 hm2,比上年减少了68.5%。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投入扑火经费13 278.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7.2%。
措施与行动
【六大生态工程建设进展】2004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人工和飞播造林)480.29万hm2,占全国总造林面积的85.8%,其中天保、退耕(不含京津风沙源退耕)、京津风沙源、三北及长江流域、速丰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64.14 hm2、321.42万hm2、47.33万hm2、45.17万hm2和2.23万hm2,分别占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13.4%、66.9%、9.9%、9.4%和0.5%。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972.89万hm2,其中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面积96.39万hm2。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4年工程区木材产量完成1250.50万m3,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4.1%,比上年增加327.04万m3。完成公益林建设64.14万hm2,其中人工造林17.79万hm2,飞播造林46.35万hm2,
2005.6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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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防护林比重达到95.8%。工程区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521.81万hm2,其中本年新封56.79万hm2,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占本年新封的比重为73.5%。森林管护面积为8783.41万hm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5.5%。自1998年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已累计造林432.81万hm2。
退耕还林工程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56.48万hm2
(含京津风沙源工程中35.06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101.65万hm2,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54.83万hm2。退耕地造林面积中,营造生态林的比例占80.8%,25°以上坡耕地退耕面积占40.1%。全年完成种草面积12.33万hm2。
2004年,粮食兑现1590.50万t,生活费兑现71.25亿元。退耕工程完成投资235.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6.56亿元,占70.7%。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粮食投资173.55亿元、种苗费29.81亿元,粮食调运费2.76亿元。
工程自1999年工程试点以来已累计造林1689.07万hm2,累计粮食兑现数量总计4804.22万t,累计生活费兑现金额总计176.51亿元。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4年,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造林47.33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19.17万hm2。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达到120.11万hm2,其中无林地和疏林地本年新封23.77万hm2,草地治理面积达到23.85万hm2,小流域治理面积达到6.23万hm2,治理总面积达到101.17万hm2。
工程实施5年来累计造林219.14万hm2,累计治理总面积达到439.85万hm2。
三北和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 2004年,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45.17万hm2,其中人工造林44.17万hm2,飞播造林1.00万hm2,人工造林占造林面积的97.8%。三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3.57万hm2,长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1.33万hm2,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02万hm2,珠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18万hm2,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09万hm2,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0.98万hm2。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5.41万hm2,低产低效防护林改造面积2.96万hm2。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4年,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672个,总面积达1.19亿hm2,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4%。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64个,面积0.71亿hm2。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4年24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6
速生丰产林造林规模达5.68万hm2,其中荒山荒地造林2.23万hm2,改培面积达到0.48万hm2。农户、外资、龙头企业成为速生丰产林建设的主要投资主体,占总造林面积的67.8%。在造林和改培面积中,按培育目的划分,浆纸原料林、人造板原料林、大径级用材林和其他工业原料林所占比率分别为25.4%、31.8%、10.1%和32.7%。杨树、泡桐、桉树、相思树、杉木和松树(南方)仍是速丰林的首选树种。【天然林资源保护有关政策】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4年9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0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对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划入“天保工程”区部分的债务给予政策支持》的函,免除了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部分债务;2004年,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创建园林城市】截止2004年,已有56个城市(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区)”。
【中国人居环境奖】截止2004年,共有深圳、大连、杭州、南宁、石河子、青岛、厦门、三亚、海口、烟台和扬州11个城市获得建设部设立的“中国人居环境奖”。有118个城市或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 草原
状况
中国天然草原面积3.93亿hm2,约占国土总面积的41.7%,是耕地面积的3倍左右,林地面积的2倍多,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为3.31亿hm2,占草原总面积的84.3%。
中国草原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占有草原为0.33 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且国内各省区分布不均衡,西藏自治区人均占有草原面积最多,人均高达30 hm2以上;其次是青海省,人均占有草地6.91 hm2;再次是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均占有草地分别为2.93 hm2和2.84 hm2;其他各省人均占有草原在0.5 hm2以下。
草原虫、鼠害 2004年全国草原鼠虫害危害总面积为6887万hm2,按每公顷损失牧草450kg,每公斤0.20元计,全年草原鼠虫害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1.98亿元。
Bulletin 公报
2004年草原鼠害危害面积为3893万hm2,其中严重危害面积2120万hm2。鼠害发生较为严重的是青海、西藏、内蒙古、甘肃、四川、新疆等6省(区),危害面积3387万hm2,严重危害面积1867万hm2,分别占全国鼠害危害面积和严重危害面积的87%和88%。危害严重的鼠种主要有鼠兔、沙鼠、鼢鼠、田鼠、黄鼠等。
2004年是历史上草原虫害最为严重的年份之一,草原虫害危害面积达3922万hm2,其中严重危害面积1500万hm2。虫害主要危害种类为草原蝗虫,危害面积为1773万hm2,占总危害面积的60%,其次是草地螟、白茨夜蛾和草原毛虫,危害面积分别为434万hm2、344万hm2和138万hm2。草原虫害发生最严重的地区是内蒙古自治区,危害面积为1527万hm2,占全国总危害面积的52%。其次是黑龙江、新疆、青海、甘肃四省(区),危害面积均在130至200万hm2左右。
草场退化 目前,中国有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每年以200万hm2的速度递增,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扭转。加剧草原退化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草原过牧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二是不合理开垦、工业污染、鼠害和虫害等对草原的破坏,三是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的现象时有发生。
草原火灾、雪灾 200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489起,其中草原火警422起,一般草原火灾62起,重大草原火灾4起,特大草原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2.51万hm2,烧死(伤)牲畜50头(只),扑火中烧伤1人,取得了多年来少有的好成绩。2004年,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西藏5省区遭受雪灾冻灾,受灾群众100多万人,受灾牲畜1500多万头(只),因灾死亡牲畜9.93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
补助饲料粮,引导牧民实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牲畜实行舍饲圈养,逐步改变单纯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传统生产方式,减少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给已经退化、沙化的草原提供一个休养和恢复的机会,发挥天然草原自身修复功能,恢复草原植被。【建设草原围栏,实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退牧还草项目区与禁牧封育前相比,实行禁牧后草群平均高度提高68.2%,植被覆盖度提高9.5%,干草产量提高25.3%,草场内优质牧草比例有所提高,一些几乎绝迹的牧草如蒙古冰草、羊草等开始出现,草原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宁夏全区实行草原禁牧后,约100万亩流动半流动沙丘被固定,植被得到了休养生息,草原退化沙化势头出现逆转,呈现绿草茵茵的喜人景观。【人工草地建设】宁夏盐池县大疙瘩村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后,种植苜蓿8万亩,人均8亩,建舍饲暖棚200座,购优质基础母羊500只,走集约高效的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羊只饲养量由2000年的1800只发展到目前的8600只,出栏由320只提高到5600只,人均纯收入由700元提高到1700元,初步建立了立草为业、种草养畜、以草促牧、以牧增收的良性发展模式。
【秸秆焚烧卫星监控】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对全国夏秋两季秸秆焚烧情况实施了在线监控。
【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甘肃省安西县农牧民在草原禁牧后,充分利用境内丰富的秸秆资源,基本实现了牲畜舍饲圈养,同时淘汰原来适合放牧的羊品种,引进适合舍饲的小尾寒羊、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4.7万只,羊群饲养规模从原来放牧条件下每户200~300只调整为舍饲条件下每户100只左右。
措施与行动
【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在上年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中央安排工程建设计划任务600万hm2,其中禁牧围栏263.3万hm2,休牧围栏316.7万hm2,划区轮牧20万hm2。工程总投资16.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2亿元,地方配套4.8亿元。工程项目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宁夏、云南、西藏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8个重点县(旗、团场)实施。在开展草原围栏建设的同时,国家向实施退牧还草项目的牧户
● 生物多样性
状况
物种 中国约有脊椎动物6266种,约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的10%,其中陆生野生动物多达2400余种。中国约有3万多种高等植物,仅次于世界植物最丰富的马来西亚和巴西,居世界第三位。在上述野生动植物中,还有大熊猫、朱鹮、金丝猴、华南虎、扬子鳄和水杉、银杉、百山祖冷杉、香果树等数百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为中国所特有。
2005.6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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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濒危物种的现状及其变化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结果表明,部分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栖息环境逐渐改善,其中55.7%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物种,扬子鳄、朱鹮、海南坡鹿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成倍增加,大熊猫数量增加了40%;被调查的18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野外种群达到稳定存活标准的占71%。一些物种的分布区逐步扩展,黑嘴鸥、黑脸琵鹭、褐马鸡等物种的新记录、新繁殖地或越冬地不断被发现;野外大熊猫分布县比上次调查时增加了11个,达到45个,大熊猫栖息地面积增加了65.6%;100多年未见踪迹、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宣布为世界极危物种崖柏在重庆大巴山区被重新发现,笔桐树、白豆杉、观光木等物种也发现了新分布区。
但由于栖息地破坏和过度开发利用,一些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特别是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种群仍未扭转下降趋势,部分物种仍处于极度濒危状态,单一种群物种面临绝迹的危险。朱鹮、黔金丝猴、莽山烙铁头、鳄蜥、海南长臂猿、普氏原羚、河狸、普陀鹅耳枥、百山祖冷杉等单一种群物种不仅种群数量少而且分布狭窄,一旦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威胁,则面临绝迹的危险。
湿地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表明,中国现有
2湿地3848.55万hm(不包括水稻田湿地),居亚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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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万hm(其中陆域面积约14 222.6万hm,海域
面积约600万hm2),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6个,面积8871.3万hm2,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和总面积的10.3%、59.9%。与上年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了195个,面积增加了424.5万hm2。
【湿地保护】2004年,中国湿地保护的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召开了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黑龙江、甘肃和江西等省已制定了地方湿地保护法。《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9个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计划使中国5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并认真履行了《湿地公约》。新申报了辽宁、云南、西藏和青海4省区9块国际重要湿地,使中国国际重要湿地达30块,面积达346万hm2。
●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全国基本气候状况 2004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少,年平均气温连续第8年高于常年平均值。2004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光热充足,降水比较调匀,气象灾害偏轻,气候总体正常,属于偏好年景。
降水分布 2004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为590.6mm,较常年平均降水量偏少22.1mm。东北东部和南部、华北东南部以及黄河下游、渭河一线以南的大部地区年降水量在500 mm以上,其中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大部地区和西南东部部分地区达1000~2000mm,广西、云南、江西省的部分地区年降水量超过2000 mm,全国其余地区降水量在500 mm以下。与常年相比,东北大部、西北大部、黄淮南部、江淮、江南大部、华南及西南部分地区年降水量不同程度偏少,其中黑龙江、吉林、内蒙古3省(区)毗邻地区以及南疆东部、甘肃西部、西藏西部、广东东部和沿海地区、海南东部、福建西南部、江苏中部等地偏少3~8成;华北大部、黄淮北部、西南大部和西北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偏多,其中山东中部、青海中部、新疆西北部等地偏多3成至1倍。
气温分布 2004年(1~12月)全国年平均气温为9.6℃,比常年偏高0.8℃,是1961年以来的40多年中仅次于1998年、1999年、2002年的第4个暖的年份,并连续第8年高于常年平均值,但气温的阶
一位,世界第四位,世界各类型的湿地在中国均有分布。其中,自然湿地3620.05万hm2,占94%;库塘湿地228.50万hm2,占6%。自然湿地中,沼泽湿地1370.03万hm2,近海与海岸湿地594.17万hm2,河流湿地820.70万hm2,湖泊湿地835.16万hm2。湿地内分布有高等植物2276种;野生动物724种,其中水禽类271种,两栖类300种,爬行类122种,兽类31种。全国重点湿地376个,总面积1502.93万hm2。
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600万hm2,近40%的自然湿地纳入353处保护区,得到较好的保护。
措施与行动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分别于2004年2月9~20日和2月23~27日出席了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自然保护区建设】截止2004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类、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94个,总面积1426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05.6
Bulletin 公报
段性起伏变化明显,部分地区遭受低温、冻害或雪灾,南方盛夏出现持续高温天气。
气候灾害 2004年,中国出现了干旱、暴雨洪涝、台风、冰雹、高温、雪灾、低温冻害等多种气象灾害,并且呈现“种类多、频率高、来得早、走得晚、多点散发、影响大”的态势。从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来看,干旱、暴雨洪涝仍是主要的气象灾害,其占总受灾面积的70%。【旱灾】1月至6月上半月,内蒙古东部和东北地区西部持续少雨(雪),降水总量不足100 mm,较常年同期偏少5~8成,区域平均降水量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小值,是近50多年来该地区同期最为严重的干旱。入秋以后,南方大部降水持续偏少,华南和长江中下游部分省9月至10月的区域平均降水量仅有98 mm,为1951
7~10日,福建中南部沿海出现暴雨天气,其中福建平潭过程总雨量达420.1 mm,24小时雨量达250.8 mm,破1951年以来当月日最大降水量记录,造成局部洪涝和山体滑坡等灾害。11月9日,浙江台州、温州等地出现深秋罕见的大暴雨天气,其中温岭24小时雨量达253.1 mm,打破全省11月份历史最大日雨量记录。【沙尘暴】春季,中国共出现15次沙尘天气过程,比上一年同期明显增多,但沙尘天气日数比常年同期偏少。【雷击】2004年全国局地雷击频繁发生。据6月以来不完全统计,浙江、广东、云南、河北、安徽、江苏、湖北、四川、山西、新疆等省区局地遭受雷击,造成至少234人死亡。其中,6月26日浙江临海遭受雷击,造成17人死亡。7月14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部分避雨的群
众遭雷击,当场死亡5人,重轻伤13人。
地震灾害 2004年中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4次,包括大陆地区22次,台湾地区12次。其中6~7级地震5次,5~6级地震29次。
2004年中国大陆地
区有11次地震成灾事件。地震灾害共造成中国大陆地区约95万人受
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小值;11月初,旱区扩展至几乎整个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其中广西、广东大部、海南、福建西南部、湖南南部、湖北东部、江西大部、苏皖中南部、浙江北部等地达到重旱标准,部分地区达到特重旱标准。【台风/热带风暴】全年共有8个台风和热带风暴在中国登陆,所造成的损失低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平均水平。但其中0414号“云娜”台风重创浙江,是1996年第15号台风之后近8年中登陆中国大陆最强的台风。【暴雨/洪水】7月10日,北京城区突降暴雨,其中丰台1小时最大降水量达52 mm,10分钟最大降水量达23 mm,部分路段积水严重,造成城区交通严重瘫痪。7月12日晚,狂风暴雨突袭上海市,虽然持续时间不到1个小时,但降水量达到30 mm,最大风力达到9~11级。9月3日至6日,四川东部、重庆等地出现了暴雨、大暴雨天气过程。这是四川省东北部地区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一次,也是重庆市自1982年以来最强的一次区域性降水过程。9月
灾,受灾面积约20 815km2;死亡8人、重伤209人、轻伤479人;造成房屋153 548m2毁坏,817 194m2严重破坏,2 054 527m2中等破坏,5 902 267m2轻微破坏;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9.5亿元。
地质灾害 2004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3 555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976起,全年共造成人员伤亡1407人,其中死亡734人,失踪124人,受伤54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2004年汛期防灾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全国各地共成功预报各类地质灾害723起,避免了47 614人的因灾伤亡。
海洋灾害 2004年全国海洋灾害属正常年份。风暴潮、赤潮、溢油等灾害共发生155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4亿元,死亡、失踪140人。因风暴潮、赤潮和海浪等造成的灾害损失较上年减少约33%。风暴潮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15亿元,死亡、失踪49人,为2004年的主要海洋灾害;海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7亿元;赤潮和溢油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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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Bulletin
害也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海冰未造成明显损失。效地防止和减弱了冰雹对农业的危害。
【全国防震减灾会议】2004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防震减灾会议。会议全面回顾总结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中国面临的地震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确立“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出“到2020年,中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奋斗目标。
【震灾预防】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09号令,发布《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主要对地震监测台网管理的基本原则,地震监测工作的管理权限,国家对地震监测工作的政策性规定以及外国组织和个人的从业许可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海啸国际紧急救援】 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近海发生8.7级特大地震,引发特大海啸,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应印尼政府请求,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国国际救援队先后分派出两批70人,赴印尼班达亚齐开展了救援行动。在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的安排下,救援队救治伤员1万余人次,搜索清理69具遇难者尸体,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帮助恢复严重受损的班达亚齐市中心医院医疗能力等,进行灾情调查和地震趋势分析,前后历时28天。
措施与行动
【地质灾害预防】发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编制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报】2004年5月1日~9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在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88期,其中警报8次。全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22起,保护了4.7万人的生命安全和4.5亿元财产。其中8月25日向福建、浙江地区发布了5级地质灾害警报,当地政府安全转移3万多人和重要财产,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准确预报“艾利”台风】中央气象台、福建省气象台和厦门市气象台对“艾利”台风登陆的地点和时间做出了较准确预报,有关方面提前转移群众51.6万人,使10 676条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没有1人因灾死亡。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2004年,全国增雨作业目标区面积约300余万km2,各地共租用飞机34架,累计飞行作业613架次、1605小时;地面高炮、火箭人工增雨作业15 100余次。有24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了人工防雹作业约41 200余次,保护面积达43万余km2,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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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暨会议(CIEPEC2005)在京举行
为提高我国环保产业的技术,进一步增强与国外的环境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主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暨会议(CIEPEC2005)”于6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隆重开幕。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原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如棠,全国政协人口与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青、温可刚,科技部副部长尚勇等出席了开幕式。出席开幕式的嘉宾还有国务院各部委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全国部分省、市、区、地方的政府官员、环保部门的领导,韩国环境部长官郭决镐先生以及外国驻华使馆有关部门官员和机构的代表等。
本届展会展出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涉及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等。来自全国各地的300余家著名环保企业参展。这些公司将其用于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在展会上纷纷亮相,全面反映了我国目前环保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来自意大利、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美国、芬兰、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比利时、波兰、瑞典、瑞士、新加坡、菲律宾等17个国家的160家海外展商也参加了此届展会。
CIEPEC包括展览和会议,通过各种生动活泼、丰富务实的会议为广大中外环保展商提供了一个通畅的交流、推广、宣传的服务平台。CIEPEC创立于1986年,是中国环保领域规模最大、历史最长、最具影响力的环保品牌展览会,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迄今为止已经成功举办过8届。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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