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科考核方案
10-07
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 音乐学科考核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各学科均衡发展,特拟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音乐课标》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指导督促师生音乐学科的教与学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采取小组齐唱(或齐奏) 和才艺展示二种方式,小组齐唱(或齐奏) 占70%,才艺展示占30%,鼓励学生参与才艺展示环节。
(二)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立各科考核小组,采取评委现场打分、亮分的形式,评委根据学生表现现场打分。根据分数划分为A 、B 、C 、D 四个等级,比例原则上为3、4、2、1,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五、考核内容
1、齐唱(或齐奏) :
一至六年级,每学期的唱歌中由考核教师任选1-2首。 七年级《中学时代》、《歌唱祖国》、《西风的话》、《樱花》、或口琴相关曲目。
八年级《青春舞曲》、《拉起手》、《我的未来不是梦》、《洪
湖水,浪打浪》、《采花》或口琴相关曲目。
2、才艺展示
有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1)以“美丽的校园我的家”主题演讲(“我的理想”班会主持开场白)
(2)器乐演奏,可以独奏,也可以合奏。
(3)其他表演,如歌唱、舞蹈、课本剧、小品、快板、诗歌朗诵等。
另附:音乐学科期末考核评分表
音乐学科期末考核评分表2015.1
学校: 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