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债务怎么承担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分公司的债务怎么承担
分公司如果破产或者是资金出现问题导致了出现了债务危机,那么这个债务该怎么承担,是由总公司还是其本身呢。众所周知,因为开设分公司是为了拓宽公司的业务和增大销售,但是也有一些分公司在处理问题上有一些问题,那么分公司出现债务问题谁担责呢。赢了网小编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以下就是几种承担形式。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第三次修订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 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198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温州市城区五
马劳动服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如有证据证明运输社确是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运输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将服务公司列为本案共同被告,由其对运输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 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998年7月8日起施行) 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
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监他字第4号《关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指出:“批发部作为柳州烟草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应当自行承担; 如无偿付能力,应由企业法人柳州烟草分公司承担。”(此复函本人没有找到,引自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蒋贤争文章)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第三次修订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观点认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其他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
这些都是小编找到赢了网的律师大大们询问的几种解决方法,这其中还是没有要分公司管理人员来承担责任的,因为一个好的公司,必定会有一个完善并且健全的管理机制,不管是从分公司破产出现债务问题,还是有其他问题,都会有专业的团队处理。毕竟就是在不断的挫折当中才会有成长。好了,小编不多说了,还有问题请留言或者找到赢了网的官方网站。感谢您的浏览。
公司经营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电话的帮助。
来源:(分公司的债务怎么承担http://s.yingle.com/cm/274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