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新要求
N财务与审计
ORTHERNECONOMYAND浅析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新要求
孙惠铭
(哈尔滨市审计局,哈尔滨150010)
文摘编号:1005-913X(2011)08-0118-CA
摘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
实施后,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多方面进审计规定》
行了修改完善和创新,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内涵,深化了审计内容,提升了审计对象,改变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加强了组织协调工作,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审计工作者必
新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须深刻理解和掌握这些新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内涵;对象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F23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1)08-0118-01201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简称《规)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创定》新,本文对此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经济责任内涵更加和清晰《规定》在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内涵进一步表述为: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首先是基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的
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领导职务;其次是被审计本地区、
领导干部因所任职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再次是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相关联的职责和义务。与《暂行规定》明显的区别是强调了义务,同时,对责任划分作
《暂行规定》将责任划分为两种,即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又将主管责任划分为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规定》在此基础上,将其直接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更为明确和具体,有利于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审计结果的利用。
二、审计对象进一步明确《暂行规定》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县处级以下,后来扩大到地厅级。而《规定》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时规定:对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仅限于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兼任但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为实际负责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这就使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和明确,表明中央已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制度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会更加受到重视,任务也会更加艰巨。
三、强化了组织协调工作《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收稿日期:2011-04-16
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
席会议制度是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共同探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规定》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特别是对联席会议办公室机构设置和领导人员配备作了进一步规定,即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这对于加强联席会议办事机构日常工作领导,确保审计机关有效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四、改变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确定方式《暂行规定》中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向审计机关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委托建议,审计机关依法实施。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与审计机关力量
《规定》提出:经济责任审不足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这就增加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审计机关在计划确定中的主动性,把满足干部监督管理需要与量力而行、提高审计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为科学制定计划奠定了基础。
五、深化了审计内容《暂行规定》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并以此为中心确定了审计内容。而新《规定》首先明确了确定审计内容的原则,即“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利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其次分别进行了界定;再次明确了审计内容应当关注的事项,包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这就强调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更加全面关注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从而深化了审计内容。
六、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暂行规定》只是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调任、免职、辞退、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规定》则明确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并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
[责任编辑:方晓]
作者简介:孙惠铭(1963-),男,哈尔滨人,高级审计师,研究方向:审计学。
201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