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年 月 日
(合同中涂黄色部分、×××及违约金金额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发承包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
1、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为: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本工程的总工期为 日历天,以上工期已综合考虑了国家法定节日假期、冬夏雨季施工交叉施工等不利因素。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固定综合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一。
2、竣工结算时按合同固定综合单价×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
3、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赶工措施费、脚手架搭拆及使用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搭设及搬迁、管理费、保险费、利润、不可预见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
试验费、窝工费、税金、总包配合费、甲供材料的上下卸力费、保管费、搬运费,按国家级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及施工期间任何政策性调整等费用,并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市场风险等因素,结算时除本合同约定的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
4、工程用水、用电由乙方单独挂表计量,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从工程款(进度款)中具实扣除。
5、乙方已充分考虑停电、停水、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交叉施工、民扰、扰民等所有因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并已在合同单价中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6、乙方有责任为发包人、监理单位、质监单位和设计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该项费用在合同价款中已考虑。
五、质量标准
足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要求。
六、双方派驻项目代表
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工程师
协助甲方书面委托的委托人审核:(1)乙方提出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工程进度付款审核;
(6)协助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管理、负责。上述文件,包括乙方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的处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相关签证的处置、工程进度款复核确认等相关费用文件须经甲方书面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
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能全权代表乙方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的承诺均对乙方具有约束力,项目经理的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经理部或乙方公司公章后递交甲方。除此以外,乙方项目经理还要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指示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而且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到岗率100%,且乙方保证合同工期内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当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时,项目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
项目经理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追加支付违约金5000元。
3、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3.1合同以下各条款中的工程师仅指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3.2甲方的指令、通知由工程师签字后乙方人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的派驻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按时提出确
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3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代表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人员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假如甲方现场代表未能对任何工作或材料、设备提出异议,这不应损害甲方其他相关人员在今后对这种工作或材料、设备等提出异议,妨碍甲方其他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项目经理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七、甲方责任 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进场后,自行接通临时水电工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提供施工图纸1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其他相关资料1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1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3、组织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4、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等。
5、督促乙方按合同、图纸、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委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
八、乙方责任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本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如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3、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在施工现场等危险场所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等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成品、半成品等造成破坏。如果乙方破坏,乙方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
6、合同生效后
及工程的监督检查,服从监理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监理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需修改,必须经监理、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7、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服从甲方的管理。
8、施工期间,乙方应处理好与周围居民及同一作业其他施工队的相互关系。若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闹事、施工受阻等后果,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相应的经济费用。
9、对于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负责自行修复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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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否则每拖延一乙方承担。
11、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12、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承包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足额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购买包括意外伤害险在内的相应保险。
14、在施工期间对甲方设施人为造成损坏的,负责赔偿。 15、对给排水沟的施工质量和后期的使用维护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1、进度款与质量相挂钩,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或暂缓支付部分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3、每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处,乙方除按规定重新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外,还应无条件承担本工程全部应缴税金的5倍的处罚金,并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当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应提供与最终结算总价等额的全额发票。
4、甲乙双方对上述付款方式无异议,同时,乙方不认为因该付款方式而存在垫资行为;
十、工期管理
1
2、甲、乙双方在确定总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以及交叉施工对本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如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3、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若工程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通过甲方验收的日期。
4、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损失,但经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金,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十一、质量管理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3、当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准备验收资料(必须附相关照片),如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隐蔽施工前对验收合格部分不能做任何改动;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4、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如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并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经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必须整改直至符承担补救或返工责任,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甲乙双方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且甲方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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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材料管理
1、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按现行验收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文件资料,属许可经营的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2、材料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材料的抽样送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4、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按甲方及监理的要求按期按质返工修理,因乙方返修所造成的损失(包含甲供材,甲供材按发包人实际购买价格的1.02倍向甲方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在施工生产中,甲方按照《 》( )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双方建立领退料手续,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材料管理制度执行。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该制度,不再另行办理签收手续,乙方对该制度充分了解并同意按此制度执行,对此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6、乙方在施工中超定额用料、浪费材料,其超出部分材料以甲方实际采购价加采购价2%的采购保管费计取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为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乙方从甲方领用的材料,必须当天办理完成出入库手续,如有未履行该手续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每次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给予甲方。
8、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照重新购置全新被丢失、损坏材料、设备所需价款的1.02倍向甲方赔偿(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替代品或认可乙方对被损坏材料、设备修复成果的除外);同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金。
9、甲方提供材料的数量和进场时间原则上由乙方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对甲供材料的数量负责并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采购的材料数量过大造成浪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超购材料价款同等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供材料数量和进场时间有误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1、为了使工程能顺利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原因,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设计、施工、供货、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等与合同实施有关的事项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承包人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2、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合理的价格,按甲方集团公司成本部门审核后的价格执行,此部分同样执行投标报价时的优惠让利幅度。
3、所有签证及变更费用的结算均按甲方集团公司下发的《签证管理流程》办理方可生效,在签收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该流程,不再另行办理签收手续,乙方对该流程充分了解并同意按此流程执行,对此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4、针对乙方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所有内容的签证,以及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进度款、确认竣工结算款等工作必须由发包人集团法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认并加盖集团法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签字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十四、竣工验收与移交
1、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按《协鑫集团工程验收制度》执行,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该制度,不再另行办理签收手续,乙方对该制度充分了解并同意按此制度执行,对此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2、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
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3、
(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
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程序严格按《协鑫集团工程结算制度》执行,竣工结算地点由甲方指定,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该制度,不再另行办理签收手续,乙方对该制度充分了解并同意按此制度执行,对此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2、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结算送审资料进行结算。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报送的关于工程量变更等导致工程款变化的结算资料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如有缺项,则视为该项工序现场未做,在工程结算中此部分费用将予以扣除。
4、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不得高估冒算,竣工结算需经甲方初审、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甲方集团公司终审,如结算后核减额累计超过承包人申报结算价的5%时,其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对此超过部分处以10%的罚款。
5、发、承包双方在结算审核中对有争议部分而进行的讨论、协商和解决等一系列过程所持续的时间,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审查时限须相应顺延。
6、竣工结算条件
(1)竣工验收已完成,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并经验收合格。
(2) 工程实体已交付甲方。
(3)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已按规定提交甲方并验收合格。
十六、其他违约责任 1、除了规范明确的不可抗力对本工程的施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中止合同的执行,否则,乙方自愿缴纳给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而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乙方同意甲方按其甩项部分工程造价的130%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影响时,乙方同意甲方将其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按照调整部分工程造价的15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十七、争议处置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在履行合同过程产生争议或在争议处置过程中,如出现乙方人员冲击围攻(或封阻)甲方厂区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次,同时乙方应承担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正常质量保修以及保密等相关后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其余条款即告终止。
十九、附则
1
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图纸、工程变更单、验收单、结算单、保修单等,以及相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澄清等资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十、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报价明细表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三: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四:结算承诺书
附件五:关于劳务人员工资的结算声明
附件六:结算文件授权声明
附件七: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工程报价明细表及乙供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报价明细表
乙供主要材料一览表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内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保修期内的任何有关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问题。
二、质量保修期
格之日起计算,如需返工以返工合格通过甲方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凡发生质量问题,整改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从所剩工程款中扣回。
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质量保修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安排相关专业技术工人、材料、机具进场;72小时内应正式、全面实施保修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施工队伍进场,有关费用从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或工程尾款中扣除。
3、承包人应当确保小的质量缺陷问题保修在3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大的质量缺陷问题保修在7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完成时间指自接到质量保修通知始,至完成质量保修且通过质量验收合格止的连续时间。
4、同一地点同一质量问题,承包人经两次整改未能解决的,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另行委托施工单位修整,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要求赔偿的,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费用。
6、如果遇承包人质量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承包人须承担购房者提出
的赔偿责任。
7、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四、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承包人若有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更、办公地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若因承包人通知延迟或其他导致发包人无法及时联系到承包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最终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结清。
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授权签字盖章后,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一并生效,且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廉洁合作协议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一、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处
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履行责任、义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承包人及设备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五、 双方不得相互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 发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承包人及(或)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
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 承包人不得以洽淡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或接受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
邀请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八、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物品。发包
人不得接受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九、 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对方领导或者对方上级单位举报。双方不得找任
何借口对对方进行报复。
十、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或收受材料设备供应
商贿赂,发包人视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轻重,扣除承包人工程价款的10%-50%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 如承包人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若主动向发包人集团总经办陈述事实情况,发包人同意不追究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甲方集团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 本廉洁协议作为本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结算承诺书
相关要求);同时我司声明,自本承诺书送达贵司之时,程名称)的结算资料已全部提交完毕,请贵司依据已提交的资料办理结算。若因上述资料缺少、不当、虚假对工程验收及结算造成影响,一切责任我司自愿全部承担。
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关于劳务人员工资的结算申明
我司承建 (甲方公司名称)程名称)建设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以通过协鑫集团相关部门验收时间为准)。我司现就该工程劳务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我司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已全部结清。
二、由我司分包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所使用的劳务人员工资已全部结清。
同时作承诺如下:
以上一、二条中所涉及到的劳务人员工资,发包人已全部足额支付给我公司,如果出现任何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现象而导致的后果由我司负全责,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若发生因我司拖欠与所施工的“工程”有关的一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商、建筑材料及机械出租方、劳务人员)的任何过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围堵建设方及建设方子、母公司以及关联企业办公场所、通道
及围堵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影响建设方及建设方子、母公司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秩序及声誉,建设方有权停止支付一切有关款项,同时我司自愿按照每次贰万元的标准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建设方直接在我司工程款中扣除。
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结算授权声明
结算授权声明
由 施工的 项目现已施工完毕,我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代表我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工程结算事宜,该同志的有效签名为 ,经该同志签署的文件我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承担。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
(□原件 □ 复印件)
工程名称:
(以下提供资料必须是原件且附完整复印件一份)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 ( 份 张)
2、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核对表; ( 份 张)
3、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 份 张)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劳保核定卡(签订合同时及施工期内劳保卡); ( 份 张)
5、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 ( 份 张)
6、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 ( 份 张)
7、必要的会议记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等; ( 份 张)
8、有关的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竣工图没有反映的内容) ( 份 张)
9、乙供及甲控乙供材料的单价确认单; ( 份 张)
10、甲供材料清单;(包含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 ( 份 张)
11、地质勘察报告; ( 份 张)
12、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 份 张)
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验收资料; ( 份 张)
14、设计图纸(招标用设计图); ( 份 张)
15、竣工图纸(加盖红色竣工图章、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份 张)
16、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验收证书; ( 份 张)
17、甲方分包项目资料(同意分包报告、合同等); ( 份 张)
18、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造价人员执业章);(含电子版)( 份 张)
19、施工单位详细工程量、钢筋计算书; ( 份 张)
20、有关工期、质量等级、安全文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 份 张)
21、水、电费缴付单及相关配合费用确认单; ( 份 张)
22、相关处罚单; ( 份 张)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明细; ( 份 张)
24、监理单位结算初审报告; ( 份 张)
25、建设单位审计的工程结算书(加盖项目公章、造价人员执业章);(含电子版)( 份 张)
26、建设单位审计的详细工程量、钢筋计算书; ( 份 张)
27、工程结算所需其它资料; ( 份 张)
28、资料真实性、合法承诺书及结算人员委托书。 ( 份 张) 附件八:签收单
签收单
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接贵公司的 工程项目,在项目施工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执行贵公司的有关制度,现收到贵公司的《协鑫集团工程验收制度》、《协鑫集团工程结算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承包人: 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