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协会章程
健身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健身协会,简称健身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育课部领导下的学生社团,承认体育课部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推广健身运动。
第四条 协会性质:学术性、运动性。
第二章 协会口号、目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第五条 口号、目的:优雅的曲线,完美的肌肉,高尚的人格;完美自我。
第六条 活动范围:以学校为主要活动场地(北区体育馆健身房),结合校外活动。
第七条 活动方式:以集体活动为主。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热爱健身运动,属本校在读生;
(二) 遵守本协会章程;
(三)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四) 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章程。
第九条 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享有健身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享有本协会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 享有本协会咨询、帮助和服务优先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健身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干事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负责各项工作的全体干事组成,全体干事大会的职责是:
(一) 选举和罢免健身协会领导和机构;
(二) 讨论和决定有关提案和决议;
(三)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十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负责负责各项工作的干事若干名,各项干事职责:
(一) 会长:统筹各项工作,负责协会日常运作,协调和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
(二) 副会长:组织领导日常工作,协调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协调协会内个部门工作;
(三) 宣传处干事:做好宣传工作;
(四) 秘书处干事:负责各种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做好日常训练考勤;
(五) 外联部:做好与外校的联谊活动。
第五章 会费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商业赞助;(三)学校财政资助。
第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必须在本协会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十五条 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并经学校讨论决议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解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程序修改和终止需通过半数以上会员同意通过。
第十七条 本协会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本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