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合同(空白)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事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将座落 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济房权证字第平方米,地下室(附属物)为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其房屋现状,确认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定金与中介费的支付
一、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拾。包含如下物品价款:
A、该房屋本身;B、附属物或地下室;C、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__ _ 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该定金将自动转入购房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元(人民币大写_ 拾 万 仟_ 佰 拾_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以下 (A / B)方式交付房款: A、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房款:¥ 元(人民币大写_ 拾 万 仟_ 佰 拾_ 元整); B、乙方采取按揭贷款的:
(1)、乙方于过户当日交付首付款:¥ 元(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乙方于银行放款当日将剩余房款付清。
第四条 甲方将房屋及钥匙于全款交付之日起 日内交付乙方正式使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由甲方负责缴纳;若甲方未按约定缴纳,所产生的后果甲方负责,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无家庭及社会纠纷且房屋产权清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介方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中介服务费,签约后如任何一方违约,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其它约定:
甲方(卖方 签章):共有人(签章):
中介方(签章):
乙方(买方 签章):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法定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