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排查治理自查报告
**公司供用电合同排查自查报告
**公司根据市公司供用电合同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对供用电合同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1、销售电价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豫发改价管【2011】938号规定电价目录严格执行,不存在私自修改目录电价行为,不存在私自设立收费项目行为,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严格按照国网公司要求认真执行“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制度,提高电价透明度,居民用户全部采取一户一卡,开票到户,农排用电采取一井一表计量,电价收费到户、开票到井,电量、电价、电费高度透明。
2、一户一表改造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豫计价管
[2001]238号文件规定,对于新装居民用电全部采取一户一表制度,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对于农排用户采取一井一表,统一计量,收费到井,做到一户一表集中管理。
3、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客户服务中心采用国家电网公司【2010】235号国家电
网公司统一合同文本(第二批)》的文件要求,统一规范了高压、低压供用电合同的标准格式,于2011年8月下发到各供电所,对全部客户进行重新签订,目前陶瓷及大工业客
户已全部签订完毕,城区重要客户及各乡镇一般客户正在逐步签订中。另一方面,我公司签订的电费协议已准备废除,将使用国网公司统一合同中的电费结算协议,目前此协议作为国网公司统一供用电合同范本中的附件形式,供电所正在逐步签署中。
4、产业集聚区合同签订情况
我县共有产业集聚区用户29户,截止目前签订合同26户,3户未签订,安阳市华豫电力特钢铸造公司、腾翔特种配件公司、春都饮品公司企业处于半破产状态,并且没有配电变压器,所以没有签订供用电合同。**瑞鑫巾业已过户为**荣泰纺织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1、排查中发现原签订的合同协议版本已太老,另外书写不是很规范。
2、城区与农村居民客户签订的居民供用电合同版本不一致。
3、用户电费协议没有统一的协议合同范本,只有我公司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法律顾问拟定的协议,不是很规范。
三、建议
鉴于目前县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较乱的情况,建议省市公司统一居民客户供用电合同样本,规范供用电合同格式,
同时希望省市公司能统一规范县级营销管理系统,在软件上实现供用电合同电子化管理,另一方面希望省市公司加大县级供电企业在合同签订及使用上的培训力度,提高供用电合同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