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字体:大 中 小 】【2007-12-22】 【作者:城厢区纪委监察局课题组/来源: 】
【关 闭】
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街)、村(居)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做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发现、分析、解决好镇(街)纪(工)委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提高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质量水平,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大的意义。下面本文就当前镇(街) 纪(工) 委查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个粗浅的探讨。
一、镇(街) 纪(工) 委查办案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6年,全区各镇(街)纪(工)委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的重要职能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共自办案件22件,挽回经济损失186.9431万元,其中受党纪处分18人,受政纪处分4人,有力地推进了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各镇(街)纪(工)委在实际查案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1、思想重视不够。一是个别镇(街)党政领导主观上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二是部分镇(街)纪(工)委书记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对查办案件抓得不紧,荒误了“自留地的耕种”。
2、案件质量不高。普遍存在大、要案较少,对转发或自收的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组织初查时只停留在面上,不会发现、不愿发现、不善发现实质性问题,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违反财经制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信访件的成案率也不高。
3、后勤保障不力。各镇(街)纪(工)委在查案时的人员调配、办案场所、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机动性,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
4、查案力量不强。各镇(街)纪(工)委只由一名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从其他职能部门抽调2—3名纪检专干组成,体制、机制和力量的配置与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相适应。
二、镇(街) 纪(工) 委查办案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主观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一是一些镇(街)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
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镇(街)纪委工作特别是查案工作重视、支持不够,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二是一些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的较多,忽视了查案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片面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只有抓好经济等其它工作才能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政绩;有的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镇(街)纪委工作“失之以软,失之以宽”。三是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查案过程中存在“三不”:一是不能发现问题。部分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是从外部门调任不久,平时忙于应付分管范围内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查办案件知识,面对一些镇(街)、村(居)党员干部越来越隐蔽、错综复杂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束无策,不懂得如何着手调查,不能从中发现有价值的、实质性的问题;二是不愿发现问题。主要是“三怕”,即:一怕情面上过不去。在同一镇(街)工作、上下级关系,低头不见抬头见。受处理后轻则给一个党纪处分,影响“政治生命”;重则开除党籍,丢掉工作,甚至负刑事责任。从情理上过不去。二怕遭到打击报复。现在一些镇(街)、村(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有的勾结“黑道上”的人,有的身居要职,给查办案件增加了难度。三怕查处案件得罪人。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于是宁作“老好人”,不做“黑包公”!或者是采取“抹稀泥”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查办大、要案的经验、技巧与敏感性,或就事论事或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发现一些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大要案案源流失。
3、外部条件不完备。一是办案经费缺乏。各镇(街)纪(工)委办公经费等都由当地同级党委、政府财政统一支出,因大部分镇(街)财政较为紧张,所没收的违纪款项上交给区级财政回拨镇(街)后,被同级党政部门统筹使用,造成办案经费缺乏,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办案车辆不保。当前各镇(街)党委、政府一般只配备1—2部车辆,而且都由党政主官办公使用,基层纪委基本上没有独立车辆,而查案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无法开展;三是办案场所不适。各镇(街)纪(工)委大多与当地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没有专设的办案点,谈话时保密性、安全性不够。
4、力量配置不适应。镇(街)纪(工)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兼任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1人,其他委员通常是镇(街)民政所、财政所、经管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开展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导致查案工作难以开展。
5、体制机制不畅通。体制上,镇(街)纪(工)委工作体制套用县(区)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机制上,由于级别低,镇(街)纪(工)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制度上,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等现象;监督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镇(街),造成“看
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镇(街)纪(工)委难以监督到位。
三、解决镇(街) 纪(工) 委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镇(街)纪(工)委作为最基层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因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做到:
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
镇(街)纪(工)委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赢得重视与支持,使同级党政领导清楚理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在安排纪(工)委书记中心工作时,要做到专职专用,确保纪(工)委书记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镇(街)纪(工)委书记要进一步深入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查案意识,不断加大查案力度,在镇(街)领导干部中形成“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和“不办案就是放纵腐败”的新理念,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2、措施落实,责任到位。
首先要在保持镇(街)纪(工)委书记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对纪委专干进行岗位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镇(街)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综合素质;其次要确保镇(街)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镇(街)党政一把手是镇(街)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每年由区纪委对镇(街)纪(工)委办案工作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严格考核工作,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要积极参与。区纪委、镇(街)纪(工)委在查办大要案时,按照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模式,邀请镇(街)纪(工)委书记、专干参与办案全过程,以“实战”来不断增强镇(街)纪(工)委查办大要案件能力,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3、后勤落实,人员到位。
主要是要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镇(街)纪(工)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镇(街)纪(工)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区)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镇(街)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镇(街)党委政府在纪(工)委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上应给予充分保证,有条件的可设立专门谈话室,配备专门办案车辆。同时保证配备好专职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同时,要按照5-7人的规定配备好镇(街)纪(工)委委员并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工)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加力量,以确保查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4、协调落实,督查到位。
首先各镇(街)纪(工)委要充分利用大多数镇(街)纪(工)委委员一般是各镇(街)主要部门负责人担
任的这个优势平台,建立有效日常工作例会制度,经常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和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信访件的成案率。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镇(街)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并贯彻落实好《信访件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信访察错纠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查办信访件质量水平。
5、制度落实,管理到位。
一是要理顺领导体制。积极探索镇(街)纪(工)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镇(街)纪(工)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区)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镇(街)党(工)委对镇(街)纪(工)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镇(街)纪(工)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二是要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街)纪(工)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镇(街)纪(工)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街)纪(工)委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镇(街)纪(工)委按章办事。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对镇(街)纪(工)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街)纪(工)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镇(街)纪(工)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镇(街)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课题组组长:李玉春 成员:陈峻青 张飞虎 执笔:张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