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一、 组织机构
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及各车间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仓库管理员和保安队长担任消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二、 职责
1、 职责规定
(一)、消防委员会主任:
(1)建产健全消防体系。
(2)督导消防制度的执行、检查及相关奖惩裁决。
(3)消防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二)消防委员会副主任:
(1)协助主任的工作,主任外出时,主持消防工作的检查。
(2)消防工作的执行、检查、报告。
(三)消防执行委员:
(1)协助消防体系的建立健全。
(2)消防制度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检查报告、奖惩的处理建议。
(3)培训、演习的执行者。
(4)消防制度所有文件、检查表、设备图等的保存。
(四)委员:
(1)本部门消防制度的落实、检查、报告。
(2)万一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救及疏散、报警。
(五)责任人:(1)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2)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清洁、报告。(3)火灾发生时,立即进行扑救。
2、责任落实
消防责任人的落实实行层层签订责任状,当部门出现责任人变动时,其主管要在当天做好责任人变更记录、签名,并报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做好相关的记录存档。
三、 设备的管理规定
1、 全公司消防泵、管路、相关电路设备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1)、必须保证消防水管工作可靠,可随时启动。
(2)、一旦发生设备故障立即抢修,并及时报告执行委员或主任。
(3)、及时绘制修改消防系统的设备平面图、管路图、电气图,并交执行委员会存档。
2、灭火器所在区域的部门应进行日常检查、清洁、保管及故障报告。
3、检查
(1)、消防泵由工程部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要求启动每一个消防泵,每次试射两个消防栓以检查水量、射程。
(2)、各消防栓、灭火器由部门随时检查,执行委员会每两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对不符合消防规定要求的部门,由执行委员会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该部门应产即整改。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及消防通道
油漆、天那水、松节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仓库及区域,任何时候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