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人宿舍管理制度2
07-02
蓝景大厦项目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工人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一、 自觉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
二、 项目部设有大食堂,严禁在宿舍做饭,不能在宿舍存放煤气罐。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电饭锅,电水壶等!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用碘钨灯照明,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 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 严禁随意乱拉私接电线、使用电褥子,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断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七、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集会、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九、 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生活区设有垃圾桶、污水池,宿舍前严禁乱丢垃圾,乱撒脏水,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项目部会不定期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从分包队伍的当月割算中直接扣除。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