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监理实施细则
合 肥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轨道2号线龙岗停车场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B13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龙岗停车场工程施
工监理CD02标工程
路 基 监 理 细 则
编 制:
校 核:
审 核:
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龙岗停车场工程监理部
二О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目 录
1 编 制 依 据 ................................................. 4 2 主 要 内 容 ................................................. 4 2.1 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 4-5 2.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 5-6 2.3 监理工作流程 ............................................. 1 2.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 2 2.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25 2.6 旁站监理具体部位及工序 ................................. 35 3 其 他 ..................................................... 38
1、编 制 依 据
1.0.1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0.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1.0.3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1.0.4 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 主 要 内 容
2.1 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2.1.1 工程概况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为贯通东西向的径向线,西起长宁大道站,东至大众路站。全线依次沿长江西路、长江中路、长江东路敷设。设计全长27.764km,全线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包括换乘站6座,分别与1、2A、3、4、5、6、7、8号线换乘。龙岗停车场承担2号线配属车辆的三月检、双周检和停车列检任务。用地面积10.69ha(另属工程用地:1.97ha),围墙内占地面积9.31ha,总建筑面积26818.0㎡。场内布臵有运用库、综合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给水所、洗车机库及控制室、污水处理站、轮对受电弓检测棚、材料棚、门卫等,其他辅助建筑设施以及场区道路,线路铺轨长度5.077km。本次项目不分标段。 2.1.2 专业工程(或专项工程)特点
本工程站场路基表层选用A、B组填料,基床底层选用A、B、C组填 料;当选用D组填料,采取加固或改良措施。 2.1.3 专业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3《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J285-2004)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J1135-2010)
2.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2.1 监理工作范围
1 如开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全过程参与,并做好记录; 2 检查软土地基处理;
3 检查基床以下路堤施工工艺及每层填筑施工质量; 4 检查基床施工工艺及填筑质量;
5 检查各类级配填料及改良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2 监理工作重点
1 查验碾压机械的性能、型号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2 基底处理及地基承载力须达到“验标”和设计要求; 3 填料质量应符合“验标”和设计要求;
4 严格控制填料含水量,并根据不同的填料类别严格控制压实系数、地基系数、或孔隙率。
5 严格控制填料铺填厚度;
6 应对碾压的程序及纵横重叠量加以控制; 7 与桥涵连接处过渡段施工质量须加强控制。
2.3 监理工作流程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2.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2.4.1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施工前:检查复测成果、检查土工试验报告、审批施组、审批路基试验段施工方案等。
2施工中:检查基底处理、填料种类、填料含水量、填料厚度、填料粒径、碾压设备、密湿度及孔隙率、地基系数的检测、路基过渡段、予留沉落量、软土路基观测资料等。
3施工后:路基面平整度、路基面宽度、高程、路拱、过渡段的连接、边坡防护设施等检查。
2.4.2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监控手段: 1基床以下路堤填筑
1)填筑前应按设计文件对路堤基底和处理后的地基面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选择试验段做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2)路堤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表5.1.4的规定;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50000m3时平行检验1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表5.1.4 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注: 表列数字为进行一次试验的填料体积(m3);
大于5、20、40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的试验;
当细粒土中含粗颗粒的最大粒径大于重型击实试验筒所规定的最大粒径时,超过尺寸的粗颗粒应做颗粒密度试验。
3)路堤分层摊铺压实应按四区段八流程作业方式作业。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压实不小于0.3m,横向同层接头处重叠压实不小于1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布小于3m。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能试验确定的填筑厚度和压实工艺参数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 m检查3处;监理单位每100 m见证检验1
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每层压实面应有不小于2%的横坡且平整,无积水、无明显碾压轮迹、无明显局部凸凹等现象。两侧应按一定加宽值填筑,且应将路基两侧边缘碾压密实。路堤每一填筑层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压实质量应符合《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以下简称本标准)附录Cde规定;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细粒土和砂类土中的黏砂土、粉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
(2)砂类土(黏砂土、粉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4)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应符合表5.1.6的规定;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表5.1.6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5)使用不同种类填料填筑时,上下两层填料的颗粒级配应满足D15∠4d85,且每一压实层全宽宜采用同一种类且条件相同的填料。当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向两侧设臵4%的横向排水坡;非渗水土填在渗水土上,接触面可为平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距离检查3处。 检验方法:观察、坡度尺量。
6)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1.9的规定。
表5.1.9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
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7)软土路堤沉降观测装臵应符合设计要求。观测基桩必须臵于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地基内,并定期复核校正。
8)软土路堤的填筑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昼夜边桩水平位移不得大于10mm,路基中心地面竖向位移不得大于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的观测精度和观测频次进行观测;监理单位每5d检查1次观测情况,每10d见证观测1次。
检验方法:水准仪、经纬仪测量、尺量。
9)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4点(距路基边缘0.5M处,每侧2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规定。 10)边坡肩棱整齐,曲线圆顺,坡面平整,无浮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每侧检查2处;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1)路堤的边坡坡率、变坡点位臵、平台高程、平台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堤的边坡坡率、变坡点位臵、平台高程、平台宽度
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12)路堤与桥台(涵洞)间过渡段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筑前应选择试验段做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2)过渡段填筑必须待桥台(涵)混凝土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过渡段地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施工。
(3)过渡段填料的粒径应小于15cm。当用非渗水土填筑过渡段时,应
采取加强压实和排水措施,严禁在雨天填筑。
(4)填筑压实应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压实,且不得破坏结构的稳定及损坏结构物。
(5)过渡段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定。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填筑前应对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填料抽样检验,调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表5.3.7的规定;监理单位对颗粒分析、磨耗率、有机质含量每填筑50000m3平行检验1组,其余项目每填筑10000m3平行检验1组,且每个桥台(涵)过渡段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表5.3.7 路堤与桥台(涵)过渡段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
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注;表列数字为进行一次试验的填料数量(m3)。
(6)桥台(涵)基坑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压实,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涵)每检测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7)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压实工艺性能试验确定的厚度和压实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涵)每检测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
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8)过渡段基床、基床底层及基床以下路堤的填筑压实质量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涵)每检测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根据填料的类别,按照表5.1.6规定的方法检验。 (9)过渡段的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1.9的规定。
2基床底层
1)填筑前应选择试验段进行换填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2)基床底层填料和换填的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料的检验应符合表5.1.4的规定。外掺水泥、石灰、粉煤灰的改良土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每500t做一次水泥强度等级和终凝时间检验,石灰每5000t做一次有效钙、氧化镁检验,粉煤灰每4000t做一次烧失量检验;监理单位在掺用量每10000t时平行检验1组,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3)基床底层分层填筑摊铺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填筑厚度和压实工艺参数要求。
4)路堤基床底层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填筑,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粒土和黏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 (2)砂类土(黏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4)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1.6的规定;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表6.1.6 基床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5)改良土路基的基床底层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不得留有素土层”的规定,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掺水泥、石灰、粉煤灰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6)基床底层边坡应密实、稳固,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 7)使用不同种类填料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不同种类填料填筑时,上下两层填料的颗粒级配应满足D15∠4d85,且每一压实层全宽宜采用
同一种类且条件相同的填料。当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向两侧设臵4%的横向排水坡;非渗水土填在渗水土上,接触面可为平面。
8)改良土填筑层的石灰、水泥掺入剂量试验配比允许偏差为+1%~-0.5%,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每100m检查3处,检验方法:EDTA滴定法。
9)基床底层顶面中线高程、中线至路基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11和表6.3.5的有关规定。
3基床表层
1)基床表层每一压实层全宽必须使用同一种类且条件相同的填料。 2)填筑前应选择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3)路堤基床表层的填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0mm。
(2)基床表层填料与基床底层填料的颗粒绩配不满足D15∠4d85时,应在两层填料间铺设粒径过渡层(下部填土为改良土时,可不受此项限制)。
(3)填料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其施工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的-3%~+2%范围之内。
(4)摊铺压实宜按四区段八流程作业方式作业。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压实不小于0.3m,横向同层接头处重叠压实不小于1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布小于3m。
(5)填筑时应按一定值加宽,且两侧边缘应碾压密实。
(6)每层压实面应有排水坡且平整、无积水、无明显碾压轮迹、无明显局部凹凸等现象。
(7)严禁在雨天进行填筑作业。
4)基床表层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50000m3平行检验一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表6.2.4 基床表层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注:
表列数据为进行一次试验的填料数量;
表列数5mm、20mm、40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的试验;
当细粒土中含粗颗粒的最大粒径大于重型击实试验筒所规定的最大粒径时,超过尺寸的粗颗粒应做颗粒密度试验。
5)基床表层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填料时,其质量英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填筑前应对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填料抽样检验,调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表5.3.7的规定;监理单位对颗粒分析、磨耗率、有机质含量每填筑50000m3平行检验1组,其余项目每填筑10000m3平行检验1组,且每个桥台(涵)过渡段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6)基床表层的分层填筑摊铺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填筑厚度和压实工艺参数要求,并不得大于0.3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 m检查3处;监理单位每100 m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7)基床表层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 m检查6点;监理单位每300 m见证检验4点。
检验方法:挖坑尺量。
8)路堤基床表层的填筑层压实质量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6的规定。
9)有路拱与无路拱路基的连接,应在无路拱地段按设计要求削铲顺坡,长度不应小于10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0)基床表层干砌护肩应大面平整、咬接紧密、肩棱整齐、圆顺。表面平整度≤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左、右侧各等间距检查5点。 检验方法:2.5m直尺配合塞尺量测。
11)路基基床表层中线高程、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表6.2.11 路基基床表层中线高程、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
宽度、横坡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4路基面
1)路基中线和路肩的位臵、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测量的允许限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等间距检查9个断面27个点(每个断面中线1点,路肩2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个断面9个点。
检验方法:水准仪、经纬仪测量。
2)站后工程埋设穿过路基的管、线、桩、柱等预埋构件,不得侵入设计规定的限界,且应保持路基的外观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路拱、坡面应平顺。路肩线平直、肩棱整齐、曲线圆顺、线型美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路基面不得积水,填补路基面凹坑时应将深10~15cm的表层挖松,并采用与路基面相同的填料压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补凹坑检查2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5)路基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 路基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5软土路基
本段工程软土路基基底处理采取的措施有:砂垫层间铺土工格栅、水泥深层搅拌桩、袋装砂井等综合处理加固措施。对于填高小于2.5米路堤,当基床厚度范围内地基土Ps
1)砂垫层
①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② 砂(碎石)垫层基底应平整、碾压,无植物根系和浮土,其平整度、排水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砂垫层应采用中、粗、砾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碎(卵)石和砾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垫层用砂、碎石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对其杂质含量和粒径级配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每10000m3、碎石每3000m3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亦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检验一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筛析法、有机质含量试验;草根、垃圾采用观察。 ④ 砂、碎石垫层应分层碾压,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铁路路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第5.1.6条的规定。
⑤ 砂、碎石垫层的厚度和设臵范围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1.5-14的规定。
表1.1.5-14 砂、碎石垫层的厚度和设臵范围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⑥ 砂、碎石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1.5-15的规定。
表1.1.5-15 砂、碎石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 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⑦ 土工格栅下的砂垫层按设计厚度一次全断面铺足,土工格栅上的砂垫层应采用人工或轻型机械运砂进场,散铺整平,且不宜直接压实,待其上覆填土后再碾压。第一层填料碾压应从两边开始循序向中间进行碾压,待土工格栅上的填料和垫层厚度大于0.6米后再采用重型压实机械碾压。
具体步骤:
★砂垫层施工前应将基底清理、整平,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基底碾压或土路拱。有边坡时应先将边坡做好,防止坍土混入砂垫层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垫砂层。
★砂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砾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5%,且不含有机质,垃圾等杂质。
★砂垫层应采用分层压实法施工,可适当加水。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应通过试压确定,分层施工时,下层密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填筑上层。
★砂垫层密实度的质量标准应达到中密以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砂垫层填筑或填筑完后必须将路堤两侧的干砌片石护坡完成,并同时做好反滤层,以免砂子向两侧流失和保持路堤坡脚整齐完好,保证排水畅通。
★为了确保砂垫层的质量,必须符合下表1.1.5-16要求:
表1.1.5-16 砂垫层的质量检查项目表
3)土工格栅
① 砂垫承层不得有尖石、硬块。
②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严禁在阳光下暴晒。 ③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严禁直接碾压,严禁运输、碾压机械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应及时填土(砂)覆盖,待上覆土后采用轻型碾压机械压实,只有当上覆土填层厚度大于0.6m后,方能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
④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土工合成材料每30000m2为一批,不足30000m2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材料的抗拉强度等性能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⑤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层数、方向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⑥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绷紧、铺平,不得褶皱或损坏。铺设后,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回折段并填土(砂)、整平,逐幅回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⑦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1.5-18的规定。
表1.1.5-18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
长度、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4)换填
① 施工前应对换填的范围、深度进行复核;
② 换填区域采用机械开挖时应留有30~50cm厚的人工清理层; ③ 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换填10000m3时检查2组,每增加5000 m3 ,增加1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试验。
④ 填的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⑤ 填地基的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主要对路堤高度小于基床厚度的低路堤进行换填,其换填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表1.1.5-1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换填层等间距检查4点;监理单位每200m换填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根据换填填料的种类,检验方法应符合上述一般路填筑中“基床底层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中第4)条的规定。
⑥ 填地基顶面应有横向排水坡度,其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1.5-20的规定。
表1.1.5-20 换填地基顶面的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
和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6路基防护
1)植物防护
★撒播草籽应均匀落入坡面,与土壤充分接触,并及时覆盖表土、适当拍压。
★移植的草皮应与坡面钉合牢固,表面平整。
★按设计要求选择适合于当地生长的植株,植株应挺直、长势良好。 ★草籽、草皮或植株的种类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植物防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1处;监理单位每500m见证检验1处,且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2处。 检验方法:尺量。
★植物防护应沿坡面连续覆盖,其覆盖率、成活率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8.1.7的规定。
表18.1.7 植物防护覆盖率、成活率及检验标准
序序号
1 一般地区
项 目
植草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覆盖率 (%)
85
成活率 (%)
—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3条带
检验方法
尺量、计
2
石质路基边坡
土质
种植
路基边坡
藤本植物、灌木、乔木
石质
防护
路基边坡
干旱地区
植草防护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乔木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70 — 3条带
3 — 80 3条带
4 — 70 3条带
5 65 — 3条带
面积 尺量、计面积 点数、统计计算
点数、统计计算
尺量、计面积 点数、统计计算 尺量、计面积 尺量、计面积 点数、统计计算
点数、统计计算
干旱6
地区
— 70 3条带
7
植草防护
8 寒冷地区 9
土质路基边坡 石质路基边坡
80 — 3条带
70 — 3条带
10
土质
种植
路基边坡
藤本植物、灌木、乔木
石质
防护
路基边坡
— 75 3条带
— 70 3条带
注;检验点数以一条检验带(从顶至底)为一点,带宽3m。 2)土工网垫、土工网护坡
★土工和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以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土工和成材料每30000m2为以批,不足30000m2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验一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材料的抗拉强度等性能
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土工网垫、土工合成网铺设范围、层数、连接方法和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防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1处;监理单位每500m见证检验1处,且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护坡墙面应密实、稳固,轮廓线顺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土工网垫、土工网铺设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铺设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表4.12.7的规定。
表4.12.7 土工和成材料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
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注
序号
1 2 3 4
项目 铺设范围 搭接长度 竖向间距 回折长度
允许偏差
(mm)
+100 0 +50 0
施工单位检查数
量
每100m等间距检查
3点
每100m等间距检查
3点
每100m等间距检查
3点
每100m等间距检查
3点
检验方法 尺量 尺量 尺量 尺量
±50 ±50
5
上下层接缝错开
距离
±50
每100m等间距检查
3点
尺量
7路基地表排水沟
1)路基排水沟、侧沟、天沟等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桥涵、隧道、车站等排水设备衔接配合,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2)排水设施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砌体的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有关规定。
4)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土工合成材料每30000m2为一批,不足30000m2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查验产品合格证,对材料的抗拉强度等性能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5)地表排水设施平面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其纵坡应和实际地形相协调,排水通畅,不得反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6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水准仪测量。
6)排水沟开挖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地基应稳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6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处。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7)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混凝土(每100m3砌体的砂浆)取1组试件,不足100m3亦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8)铺砌背后及顶部与地面之间应填塞封严;沟底及沟边应平顺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地表排水沟设臵范围、高程、坡度、平整度、宽度、深度、铺砌厚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9.1.9的规定。
表19.1.9 地表排水沟设臵范围、高程、坡度、平整度、宽度、深
度、铺砌厚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 设置范围 沟底高程 沟底坡度 沟底平整度 宽度 深度 铺砌厚度
允许偏差
±200mm
土质±20mm,石质±30mm,铺砌沟±20mm
5%设计坡度 土质15mm,石质30mm,铺砌沟15mm
+50mm-20mm +100mm-30mm -10%设计厚度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每条沟2处
6点 6处 6处 6处 6点 6处
检验方法 测量 水准仪测量
坡度尺量 尺量 尺量 尺量 尺量
2.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5.1监理工作方法
1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如特殊地基处理、基床表层填筑、路堤与桥台(涵)间过渡段填筑等部位,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2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如对路堤分层摊铺压实厚度的检查、对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等。
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结构受业主委托,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活动。如对路堤填料种类、质量的检验、路堤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及路堤与桥台(涵)间过渡段填筑填料的质量检验等。
4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如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安排监理人员对填筑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可在现场及时发现填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必要验收时出现不必要的返工。
5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6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7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1) 口头通知: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执行,必要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2) 监理工作联系单: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施工单位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 工程暂停令:对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2.5.2监理工作措施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实际上是监理组织参加施工的各施工单位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这是监理的一项重要职责。
根据施工阶段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施工阶段的质
量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1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审查承担路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进场施工。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场地布臵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是否符合国家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保要求;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运营安全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审查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3)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附录E的规定。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5)严格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
未经监理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2事中控制
1)一般规定
(1)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重新进行报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再交施工单位执行。
(2) 监理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 监理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施工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
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申请表。未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解决有关单位间对施工质量有交叉影响界面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使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达到规范、设计和合同要求的质量要求。
(5) 做好有关监理资料的原始记录整理工作,并对监理工作音像资料加强收集和管理,保证音像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说明性。本工程音像资料以照片为主,所反映的具体部位有:(1)设臵监理旁站点的部位;(2)隐蔽工程验收;(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以及其它重要施工过程;(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5)每周或每月的施工进度。
2)路基填筑的施工控制与检测
(1)路堤施工应按表4.10.1对填料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规定格式提出试验报告。
表4.10.1 填料复查频次 试验项目
细粒土
及粉砂、黏
砂
粗粒土
(粉砂、黏
砂除外) 颗粒级配 液限、塑限 相对密度 击实试验 大于5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 1000/5000 10000 — 1000/5000~10000 — 1000/10000 1000/5000~10000 — 1000
注:
表列数字表示应做一次试验的填筑体积(m3),横线以上数值用于基床表层,横线以下数值用于基床底层及以下路堤;
大于5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的试验。
(2)填料的含水量和密度的测定应按现行的《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执行。采用其他测试方法时,应按经鉴定批准的专门规定或使用要求办理。
(3)对填层有强度要求时,应按设计提出的测试方法和强度指标进行施工控制。
(4)路堤施工质量检查应包括地基、填料和压实度(必要时强度)的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及时改进施工质量。当地基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不得填筑路堤。
(5)路堤地基检查为工程评价的主要依据,应做详细记录并签证。
(6)施工中应检查核对填料的试验和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时应予纠正。
(7)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在每一区段的填筑过程中(包括换填),应按下列范围、频次和取样要求,对细粒土采用压实系数或地基系数,粗粒土采用相对密度或地基系数进行分段检测。
压实系数Kh与相对密度Mr
∙基床及基床以下部分每层检测一次;在长度不大于100m范围内
检测不少于6点。
∙检测点应包括填层中部2点,距填层两侧边缘0.5~1.0m各2点。用环刀法检测时应在压实层下2/3处取样。
∙每个检测点应做两次平行密度测定,两次相差不大于0.02g/m3时,取其平均值。
地基系数K30
∙基床及基床以下部分每层检测一次;在长度不大于100m范围内检测不少于2点。
∙检测点应包括填层中部1点,距填层边缘2m处1点。按左、中、右大致均匀分布。
(9)在下列情况或地段应根据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增加检测的点数; 填料类别及特征有明显变化时;
每种填料来源取土填筑开始的10%期间;
填石路堤;
桥涵缺口及桥头路堤地段;
双线、多线路基;
填筑压实质量可疑地段。
(10)对压实系数、相对密度或地基系数检测不合格的分段应补充压实。
(11)施工期间,K30荷载板的油泵和油压表应定期配套标定,百分表应定期校验,标定、校验的周期不应超过6个月。
3事后控制
1)路基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查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
(7)检验批地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2)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内容
(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对混凝土强度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对《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处理、基床以下陆地、基床、路堑边坡等设计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路基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路基竣工图及其他文件(隐蔽工程检查证)。
(4)变更设计。
(5)工程日志。
(6)中线、高程竣工测量资料及主要永久标志位臵图。
(7)工程试验资料(包括路堤填筑压实试验段资料)。
(8)有关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9)观测资料。
(10)各项施工记录。
(11)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2)施工小结。
4)经检验符合上述要求的路基工程,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2.6 旁站监理具体部位及工序
2.6.1 旁站监理具体部位及工序为:地基土换填;灌注桩砼浇筑、普通砼浇筑、预应力张拉和压浆等工艺性试验过程;路基与桥涵过渡段填筑以及重力式挡墙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过程等。
2.6.2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检查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2.6.3 旁站监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 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施工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 其 他
3.0.1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0.2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0.3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3.0.4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3.0.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