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管理制度
08-09
基建科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教育局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2、内勤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条例,注意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一类档案不许外借,二类档案外借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才能外借,基建中的任何合同,预决算书、图纸、批文和许可证等原件,个人不得私自保留,一律交内勤登记存档。
3、材料采购应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和报价审批制度,经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凡万元以上材料购买合同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签字生效,所有采购的材料报销,应由接收单位出具收料单,经办人签字后,由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4、全系统的基建、维修工作一律实行计划管理的操作程序,未经领导签批,不得变更项目和规模。
5、严格基建项目的操作程序,要全体同志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每项工程要有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严格现场施工管理,施工代表管理员必须参与施工过程的所有技术交底,每天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参加关键部位的施工值班,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及时发现和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格隐蔽工程和点工的审核把关,加强请示报告,项目变更通知必须向领导报批,经领导签字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