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t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工厂的发展,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须换好工鞋、佩戴防护眼镜、耳塞。
第五条 每天上午7:30,下午19:30前由各班组长组织开例会,并做好相关记录。班次交接时班组长做好每天工作交接记录,并按生产排程做好生产安排。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请假。
第八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九条 工作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在车间吃东西、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等。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相关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
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五条 在工作前仔细审核工单,员工因审单不清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造成生产损失,公司将按照相应的比例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机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
第十八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第十九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做上明显标志。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品必须捡起。
第二十一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物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二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关闭。
第二十三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废料要及时清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
第二十四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五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
第二十七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草拟、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