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客服中心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 秩序维护队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 规定
3.1 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 统一实行道闸自动发卡;
3.1.2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地下车场内;
3.1.3 月停的业主按时交纳停车费。
3.2 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秩序维护队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40元;
3.2.2 各车主到客户服务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 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道闸卡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 车主(司机)保管好停车卡,如停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客服中心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秩序维护队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 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内每次收取停车费5元,超过后每小时加收2元。
3.4 有停车卡的车辆一律把停车卡随身携带。
3.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秩序维护队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 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 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