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仓库储存环境规定
1.目的 建立貨倉儲存環境規定,確保倉庫維護品質、儲存安全、空間有效利用、節省資源。
2.管理規定
2.1 貨倉存放位置及規劃要求:
2.1.1 容易驗收。
2.1.2 物料進出倉容易。
2.1.3 物料儲存容易。
2.1.4 倉儲安全。
2.1.5 容易搬運。
2.1.6 容易盤點。
2.1.7 要有倉儲擴充之彈性與潛能等。
2.2 區域規劃圖:倉庫總區域圖、布料倉、物料倉、成品倉及收貨區、執貨區、待處
理等區域圖.
2.3 倉儲設備:
2.3.1 消防器材在倉庫各個區域合理分佈,保安人員做好定期檢查,並有記錄。
2.3.2 倉庫作業區內應安裝防爆燈。
2.3.3 要有搬運工具和取料梯架,確保人員安全。
2.4 倉庫安全性:
2.4.1 倉庫儲存物料規定有效的使用或儲存期限。
2.4.2 危險物品的保管,遵守“三遠離,一嚴禁”的原則,即“遠離火源、遠離水
源、遠離電源,嚴禁混合堆放”。
2.4.3 易破壞之物件應置於穩定的場所,並標識“易破”或“不能倒放”等標籤,引起注意。
2.4.4 堆放物料要考慮物料的耐壓程度,不要放置過高而將物品壓壞。
2.4.5 貴重物品宜放於上鎖防火倉庫。
2.4.6 定期檢查電線絕緣性能是否良好。 2.5 倉庫其他存放環境要求:
2.5.1主通道要求寬度不能低於3M,確保運輸工具順利暢通。物料儲存同時應有副通
道,且寬度不能低於1M,確保倉庫人員進出,讀取容易。
2.5.2 倉儲物料成行成列、過目見數,有物料標識。
2.5.3 物料堆放要將合格、不合格品、廢料分開處理,確保物料識別與檢查。
2.5.4 倉庫採取防護措施,易於破損、變質、銹蝕、蟲蛀或鼠咬等物品,均應妥慎防護。
2.5.5 所有貨品都嚴禁直接擺放于地上,應放在貨架或墊板上進行隔離。
2.5.6 走道、通道嚴禁儲放物料,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2.5.7 倉庫的空間利用合理,以有限的空間得合理最大儲存量,而發揮倉儲管理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