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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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我 国国有 企业 公 治司 结 理 存构 在多 方 面的 问 题 , 本文 分 别 对 其 进 行 分 , 然析 提 出 后解决
公司 理治 构 问结题 对策
我 国国有 企 业 公司治 理结 构问 的 对 策 [ 题 关 键词>国 有 企
一 !业国 有 企 山匕 泛 司 聋 治王结 构 的 目 标里国
有 企 业公 治司 理 构 结的 标 为 两目 层 次 :终 极个 目标 和具 体 目标 " 国 有 业企 公司 治理 结构 的终 极 目
标
作运机制 的转换; 造成 国有 股 东和 有 上市国 公 司 人 员在 !资 产 ! 上务长 期不 分家 , 联关 交 易盛行 等 "等产 财生 上述
题 问的根 本 原 是 国因有 业企 司治 理 公结构 存
在问 "题
只 一个有, 即 提公 司 的升 值价, 为 包 投 括资者 在 内 的
利 益 关相者 创 造财 富 " 公司 价 值 提升 仅不带 来 投资者
( 二)/ 新 三 会 和 /0老 三 会 0 关 系 矛 盾 目 前 " , 部大
分 有国企 存 在业着 党 委 会 ! 代 职会! 会工组 , 织 被称为
/ 老 三会 0 " / 三 老 会是0按 照 企 业 法有关 规定 立设 的 主要,职 是 抓 思 能想政治 建 ,设 经对营 者进 行 监督 和
保
富财 增加 , 而且也 能够 使 权债人 !员 工 ! 政 等 府 益 相 关利者 财 富增 加" 国有 企 业公 司 治 结 构 理的具 目标体 是 指 国有 企业公 司 治 结理 所 构 实 现 要的 目前 可操 作 性 标目, 体 具 目标 为实现 终 极标目 提 供具 体 实 现 路 径
"障职
工 权 "益按 照 代 企 业现 制 的度要求 , 业企的 决 策 !经权营 权和监 督 都权 归于 股 东 !会董 事会 ! 事监会 , 股 东 会! 董 事 会!监事 会 称被 /为新 三 会 0 " 但 在实 践
,中由 于 / 老三 0会在国 有 企 业中 的 地位并 不 明确 以
国 有 企 业 公 及 治司理 构 的结具 体 标 可目 为能 :国 企 有 业 内部 各部 门 权力 制 !利 益 衡平 衡;降 低 国 有 业 企 的交易 成 本 和代 理成 本 ,提 高 运 作 率 ;提效高 有 国企 业的
老/三 会 0 在国 有企 业 中 的惯 性 作用 , 在一 决些 策中, 比 如聘 用 理 经 人 员和 层中管 人 员 理 方 面 /,新 三 会0 和 /老三 会 0容 易 产 生碰 ,撞 多头领 导 , 权 责 不清 经 常"发
生的情 是况 董 ,事 长或总 经理 行 完为 全 不受/ 老 会 三
0盈
利 能力 等 "等
二
国! 有 二了 甘二 山全 司治王 结 存构 在泛 的 问 是里 亘5一
) 国有 企 国 有 业 股/ 一 独股 大 0 " 国 有 业 国企 有股/
一 股 独 大0是 指在 国 企有业 有 国 权 股结构 中 , 国 有
的
任 何监 督 约 束, 独 专 断 行; 或者企 业 日 在常 经 决
策 营中受 到 方多 面 的干 预,很 难 现实 中集统 一 的 领 导 "
股东 能 够 绝 对控 制企 业 运 作 包"括 :国 有股 股 权 据占5 0% 以 上 的 绝对 控 股 额份;国 股有 股 不权 占 对绝控
股(
三内部)人 控 制 现象 严 重" 国有 业 内企部 人 制 控 是指国 有 企 业 事 ! 经 理董 员 人 通 过与内 部 职 共工谋 , 取 得企业 控 制 权 的 当 大相 分 部,并 此以来 侵 作 为
蚀 地 ,位
只是 对相 于 其他股 东股 权比例
高Sl i e (h e fr&
i V ! nh 界y 定为2 0 % ) , 但其他 股 东持 股 分 散, 而 联且
合闲难, 使 有国 东 股然仍 可 以控制 国 有企 运 业作 在"
有国 企业 中 , 大多 数 国 有 企 业以 国有 独 资的 形 式 存 ,在; 有 些 有 企国其 有 股 份国占 到 国有 企 股业份 的 10 0 %
/外 部人 0国有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国 "有企 业 内 人 部控制
是 国有 业 企公司 治 结理 构 中的一 严个重 问 题" 目前 我 国 有 国 业 内 部企人 控 制的表 现 形 主 要式有 以 几 种 下:一 是 过 度 的 务职 消 "为费 什 大 多 么 数 国 企有业
竞业
为上 市 司公, 国 有企 进 行 股 业份制 改 时 造通常 采 剥取离 非 核心 资 产 ! 以原 国有 独 资 企 业 作 为惟 一发 起人 组 建 股 份 有 限公 司进 行 首次 公 开发行 的 办 法,使得 府政 部 门 在 大 数 国多有 上 市 公 司 中拥有 高 度 集 中 的 股 权 , 形 成 国有股 / 一 股 独 大 "0 国有 企业 国 有 股 /一 股 大独 会 0带 来 系一 列 的 题问 2 有 国 企业国 有 股 一 / 股独大 0 , 不 利 管 理 层于 在更大 范围 接 受内监 督 约 束和 , 易使 中 小 股 东的 利益 受 损导 致; 有国 股 东几 完 全 支乎配 了 公 董司事 会 和 事监 会对 ,企 业 理管 层十 预 过多 , 企业 标 目政 化 治,无法 实 现 业企
争 力 低能, 处在 高 本 成低 !效 益运 营 状态 ? 内呢部 人 控制 是
其 中 主 问 要 题之一 " 公 司在 委 代托理 制 度 , 下 内 部人 控 制 企的 业 行为 通 常 不 是 使企 业 利润 最 大化 , 是 让而内 部 控制 人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达到这 一 目标 , 国有 企 业内部 控 制 人 不 仅 不 断 高提自 己 的 资 工!奖金 水
平, 而且 取采过 度的 职 消务 费 " 购 置 高如 级 宅 !豪住华
轿车 ! 公款 喝 !吃 娱 !旅乐游 , 这等 些行 为 大 大 增加 了
企
成 业 本,侵吞 了企业 利 润
二是 短期 业 绩 行 为"企
业 理 管者出 于 提升自 我 人力资 价 本 的 值考 虑 ,更 多地把 追 求 个人 位地作 为 首要
每
勤
羹 举
目粼 标 ,导 致经 营 上的 短 期 绩 行业为 "如 在 企业遇 到 改革
或 重组 良 时机 ,担心 个人 位职被 贬或过 度 担风 心险而阻 改 组挠 ,在遇 到 对 个 人升 迁 利 有机 会 时却 不的顾
国 有企 业 长远 目 标或 不 顾风 险而 冒 然 行 事 ;对 于 国有
开 工作 展促,进 企 业 经 营健 康 发 " 党 组 展 活 织应动该 依 照党 章 办理 ,只要 在党 规 定章的 条 件 下 , 在 企业 设 立 党组 并织 开 展 活动 都是 合 的 法"国有 企 业党 委 会 的 主 要 责职 如企 业向的 大决 策 提 出建重议 , 后 由董 最事 决会策 ; 宜 党传和 国 的 方家针 政 策 并监 督 党 的方针 政
企业 存
在 潜 的在风 不险 预警 分 析作 或 瞒隐不 ,达 到
报升 的 目的 ,职最终 害侵 国股有东利 益" ( 四 ) 内部 审 独 立 性计!权 威 性不 够 " 部 审内计 为作 部 内控 的再 制 制控 本,身就 应从 三 第者的 立场 上
观公客 正地对企 业 的 经济 督监进 行监 再 督它,的 位地应
策的 实施; 团结带 全领体 党 发员挥 先锋模 作用 ,促
进范企业 的 发展 "
(三 从 )内 外 方两面 解 决 国 有企 业 内 部 人 控 制
题问 "从 国有 业 企内部 来 说,应 建 立 有效 的国 有 业企 经 者 营薪 酬 励激机 制 有 " 效的 经 理薪 应酬 该 企与业 绩 效 切 密关相 ,把 经 理利 与益 国 股 东 有利益 合 起结来 " 一 般 说来, 理 经薪 酬 由 可工资 ! 奖 和 金股票 期 权 成构"工
该是超 然 独立 的 然 " 我而 国国 有企 业 内 部 审计很 多
在是 本业企主 要 负 责人直 接 领导 下 开展 工 作,作 为企 业 的 中一 个 职 能 门部 , 其 人员 配置 职!务 升 迁 !工 地 位
等 都作 本由 企业 导 领 策决, 导 致 内 部 审 计的 组 织 ! 工作! 经 济 等不 独 ;从立内 部 审计 的 工 过 程作中 看 , 部内审 报 计 告!内 部审 决 计定 形的 成!运 用作 用!和 执 等 无行不 依 赖 本于 企 领业导 意 和 识 为行, 即 使 有 时 候 内部 审
计发现 了 本企 业 领 或 导 其 部他 门 相或 关 员 人违 反 财经纪 律 ! 财 务制 度 和 经 违济 犯法罪 问 题 也 ,无 权 理处 , 部 审内计 在 种某 意义 上对 本 企 领业导 说来几 乎 是形 同 设虚" 基于 以 上 点 两,内 审部 计 无法在 地 位上 实 超 然 独现 立, 其 工 作范 围 大 受大 限,使 权其 威性受 限"
资 确能保 经理的 日常生 活 所 需费 用;奖 金 与 企 业的 年 度
盈利 资 产! 值 净 指 标 等联 系起 来,多 劳 多 得 ;股 票期 权 把经 理 行 为 的与 有国企 业 的 期 长可 持 续发 展结 合
来 起"在 经 理 的 层 酬薪 设 计 上应 该 以 股,票 期权 主 ,
为这 样 才 能
使经理 更 多地 关注 国 有 业企 长 的期发 展,杜
绝 其短期 不 良行 为"
从 国有企
业外部 来 , 说 应充分利 用 经 理市 场竞 的争约 束 " 方 一 , 面 如 果 理经层 尽 心不尽 职地 工作 , 企业绩 效 就 搞 不 上 ,董 去 会事 就 找会新的 经理 替 表代 现 较差
的 经 理;另 一 方面 ,企 内 部业的 中 下层 人 员 上向晋
三 国!有 业企泛 三 夸 司治 结 王 问 构题里
的对 策 (一
)运 用资 运本营 的 式方. 进 国 有 推企业 产 权多
的升需 求也 对 会 在 职的 理 形 成经 力 压迫 , 他们使努
力去工 作 因"此 , 经理 于出 对 自己声 誉 的 考 虑 ,为 了 实
现 化 元改革 "国 有 企业 可 采 用 引 人 战 投 资 略 者! 购并 管!理 层 收 购!股 份 制 造改 资等本 运 营 方的 式, 推 国进有
企 业产 权 元 多 化 革改, 实 现国有企 业 产 权多元化 完
,自身 利 益
最 大 化, 会 就 力努 使 自 己的 力人资 本增值 , 采
取 合作 的 策略 , 选 择尽心 尽职 为地国有 企业 务服 " 四 ) ( 高提内 部 审 计 的 立独性 与 权 威 性" 由于 监 事
善国有企 公 司治业理 结 "
以国有 企构业 股 份制 改 造 为 例 ,在进 行 国 企有业
的会有更 大的 权行利使 有者所赋予 的 监督 权 具 有, 更大 独 立的性 ,因 此作,为 保 护所 有者 益权 的内部 审 计机 构 ,行 使 监督权 可 归 于 事监 会 的 导 ,领 在 国以 有企
内业 部形成 一 个 整 完 监 的督 统 系"应将 内 审部计 机 构 作 监 事 会 的 常设 为机 构 ,由监 事 领 会 导,并 赋予 其向董 事 或会外 部 计 机 审构 报 告 的权 力 ;或者 国 有 企在业 董 会 事 设下审 计委 员会这 样专 的门 员委 会,然后 由有 企国业 内 部 计审 部 门隶 于 审 属 委计员 会, 也 可 高 提内 部 审 计的 立 性独 权与 性威 " 只有 提 高内 部 审 计 独的 立
股 份制性改 造过 程 中, 少 除数如 及涉国家安 全 等 业产 在 现阶段仍 有 必 实要 国有 行 独经资营 以 外,对 绝 大多
国有数企业 来 说进,行 产 多权 元 化 改革 的基本 向方应 实行 限有 责 任公 司 股和 有份 限公 司 制 度从" 有国企 业股 份制改 造 模式 择选 来看 , 大多 数国有 企 业 份 制股
改造 ,应 选 择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式 ;对模 规 模 大于!主 业 突
!出盈利 力 能强 的国 有 企 业,
符 合 上 市条件 , 应 改 造为 国 内上 市 公司 境 或 外上市 公司 ; 规 较模大 ! 发展 景前 的好国有 企 ,应 业改 造为 非上 股市份 有 限 公司" 不 采 论取 么 什 形 ,式 在些 国这有 企业 现 实产 多权元 化改革以 后 , 由于 司法 公人财产 是由众 所 有多者 同出共 形
资
权 与威性 , 才 使能内 部 计 更 审好 履地 其行应 有 作
的用 解 决 ,有国企 业 的公 司治 理 问 题 " 参考 文 1 .陈献少 华 . 00 .9我 国 国企 高 管薪 酬 的 契 约 设 问计 题 与2 公 司 治
理对 策. 财政 监 督(财 会 )版, 6"
成
,在客 观 上 构 成了 不同且 相 互 制约 的 利 实益 体 ,从 会而使 公 司的产权关 系 加 更确明 ,有 利于 形 合 理成 的国有
企业公 司 治 理 构结
("二 )明 确新 老 .三 0关 会系" 解 决 新 老 / 三会 0 矛 盾的 关 系, 键 关要 明确 新 老 / 三 会0 的 职 权" 首先 明,
确2
.尚 洲 2. 0 0 .国 6有股 权 治理 与经 营 绩效 中 .央 经财 大
稽 学才 ,学 7"氏 3. 李 安维 ! 蔫 军唐 . 2 0 06 .在 治 司理 评价 指数 与 吞 司 友业 卜卜绩 中 国 .工业 经 济 1,1 " 4 林, 勇!连 洪 泉!谢 军2 0. 90.外 部 治 理 环 境 公与司 内部 理 治 结 构效应 比 较.中国 工 业 经 济 l, " . 5 岩松 .0 0 9国.有 企 业 司 公治理 比 较 研 !究 贸研究 ,钱2 财
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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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 会 0是 现 代 有 国 企业 公 司 治理结 构的 核 "股心东 会 董! 事 会 !监事 会 是国有 企 公 业 司治理 结 构 的主要 机 ,构它 们按照 公司法 法 规 等 行使权 力, 受 国不 有企 中业其 他组 织的 制 约 " 次 , 明其确 / 老三 会 0 的职 责 "
党 就会 委 说 ,党 委来会 是 政治 核 心 按 照,党 履章行 职 , 责主 要作用 是围 绕 业企 经营 , 支 / 新 持三会 0 立 自 主 独
地 栏 目本 责任 编 样 : 荣 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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