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招聘制度
07-22
古蔺县中医医院
临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根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和程序
聘用原则:临聘人员的聘用,应在核定的编制数或编制控制数有空缺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从严控制。
聘用程序: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计划申请,报县级主管部门初审,由县级主管部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后,送人社局审核,由县编办同一汇总报县编委会审批。
二、聘用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证书和实际工作能力。
3、首次临聘人员年纪一般不超过40岁。
4、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6、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招聘的流程
1、医院人事科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交人事科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选拔。
4、面试过关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和政审通过后到人事科报道上班,试用期视签订合同期限而已定,一般不超过两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