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书(1)
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调统一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址:3、 承包范围:4、 工程造价:元整),设
备规格及价格见附件。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根据工程量和使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商定工程期限与小区建设同步
进行。
2、 乙方应于开工前两日向甲方发送书面的开工通知。
3、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 未按施工准备的规定提供施工场地、电源,或有施工障碍未能
清除,影响现场施工。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工程进度而影响施工。
(3)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的各项规范、规程和
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2、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设备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设备安装完毕
后,提供十二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人为造成器材损坏除外)。
3、 保修期外,如需要乙方进行维修,乙方保证只收成本价。
4、 乙方自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起,24小时内技术人员必须到达现场
维修或电话解决。
5、 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全套的技术文档资料。
6、 乙方负责无偿为甲方培训系统维护和操作人员。
第四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书七
日内会同乙方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
(1) 摄像机图像清晰,控制设备达到相应功能。
(2) 所有报警点工作正常。
(3) 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 符合甲方要求的厂家和型号。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在工程款未付清之前,器材拥有权归乙方。如甲方未按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权收回所有器材,并扣除所有已付款。如甲方将器材销售或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同样有收回器材及扣除已付款的权力,由此所
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
2、 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工程款的0.5%支付
逾期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1、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
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
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7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每日按工程款的0.5%支
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每日按工程款的0.5%支付逾期
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
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
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