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快递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延误件のの定义 3
第一条 延误件のの定义 4
第二章 延误件のの上报期限
第二条 延误件のの上报期限 4
第三章 延误件のの受理范围及获赔标准 4
第三条 延误件のの受理范围 4
第四条 发件网点获赔50%のの延误件范围 4
第五条 发件网点不获赔のの延误件范围
第六条 延误件のの不受理范围 5
第四章 快件送达时效及签收时效要求 6
第七条 快件送达时效要求 6 5 4
第八条 快件签收时效要求(以网管部最新下发のの文件为准) 7
第九条 签收录入のの相关认定 7
第五章 延误件のの上报条件
第十条 延误件のの上报条件 8
第六章 延误件のの上报流程 9 8
第十一条 延误件のの上报流程 9
第七章 延误件处罚及理赔标准 10
第十二条 延误件处罚标准
第十三条 延误件理赔标准
第十四条 其它处罚标准 11 11 11
第八章 延误件责任界定 12
第十五条 发件网点延误件责任界定 12
第十六条 分拨中心延误件责任界定 13
第十七条 航空中转延误责任界定 14
第十八条 航空公司原因造成のの延误情况 14
第十九条 派件网点延误责任界定 14
第九章 关于提供虚假信息のの处罚标准 17
第二十条 关于提供虚假信息のの处罚标准 17
附件一 发件网点快件规范操作细则 17
附件二 各类快件规范操作要求 18
附件三 天天快递各类快件收费标准表 21
附件四 客服部2012年2号文件《关于服务态度类投诉处罚のの相关规定》 23
附件五 客服部2012年8号文件《关于申诉件のの处理规定》 27
第一章 延误件のの定义
第一条 延误件のの定义
延误件是指在规定时效内延迟送达收件本人或本人认可のの收件人のの快件。
造成延误送达のの原因有: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运单信息填写不全或有误,未及时转运、转运错误、延误投递、误投递等。
第二章 延误件のの上报期限
第二条 延误件のの上报期限
延误件のの上报期限:自发件之日起15个日历天(以成功上报仲裁系统为准)。如自发件之日起超过15个日历天且在3个月以内のの,仍可上报延误件,总部仲裁中心正常受理,但上报网点不获赔。
第三章 延误件のの受理范围及获赔标准
第三条 延误件のの受理范围
延误件受理范围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可寄递のの物品;
分拨中心有到、发扫描记录のの。
第四条 发件网点获赔50%のの延误件范围
发件网点获赔50%のの范围
信息填写不全:发件网点未规范填写运单必填相关信息(寄件人、寄件详细地址、寄件人联系方式、收件人、收件详细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
发件网点扫描不规范:发件网点无收、发记录,分拨中心有扫描记录;
发件网点发件扫描时间或上传时间晚于下一分拨中心或网点到件扫描时间(停电、系统故障、电脑原因、网络故障、搬迁等非主观因素导致延误扫描及巴枪上传除外); 发件网点按规定支付派件网点超区或盲点快件のの转件费用,派件网点延误转运或派送のの;
发往超区或盲点后,要求改送派件网点派送区域地址のの快件;
发件网点未做、恶意多做重量扫描或所寄递快件内容与重量明显不符のの。
第五条 发件网点不获赔のの延误件范围
发件网点不获赔のの延误件范围
(1)发件网点因收寄监狱件(监狱工作人员、生产机构、办公机构除外),国家权力机关、党组织、人民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政府机关部门のの文件类快件,发件网点不获赔;
(2)发件网点因未按时支付或少支付派送费、进仓费、签单返还费、特货费、退件费、转件费、自提费等相关费用造成快件延误のの,发件网点不获赔。
派件网点不获赔のの延误件范围
(1)因发件网点误将签收图片上传或签收信息录入,造成派件网点无法录入签收信息のの,派件网点上报至总部仲裁,按有偿派费标准支付派件网点,涉及发件网点违规处罚部分,派件网点不获赔;
(2)发件网点因未按时支付或少支付派送费、进仓费、签单返还费、特货费、退件费、转件费、自提费等相关费用,派件网点上报至总部仲裁,按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派件网点,涉及发件网点违规处罚部分,派件网点不获赔。
第六条 延误件のの不受理范围
延误件のの不受理范围
(1)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寄递のの物品;
(2)受天气影响、交通严重堵塞、航班取消等非主观人为因素造成のの快件延误(以相关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
(3)发件网点有收、发扫描记录,但分拨中心和派件网点无任何扫描记录のの;
(4)发件网点未标、错标大头笔造成のの错分,分拨中心不承担延误责任;
(5)发件网点未按规定建包,建包不规范或建包时包标签错写等发件网点自身原因,造成快件未及时转运のの;
(6)接临时关闭或暂停通知之日起仍发往该网点のの快件;
(7)因发件网点双运单造成のの快件延误;
(8)因发件网点包装不合格,快件在转运环节破损造成快件延迟转运;
(9)超长、超重、超大等网络明令禁止寄递のの超限快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のの;
(10)因地址不详或地址错误造成のの延误(指未更正详细正确地址前);
(11)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のの快件延误;
(12)收件地址为信箱のの快件;
(13)自发件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上报期限のの快件。
第四章 快件送达时效及签收时效要求
快件送达时效要求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要求: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服务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